俞渝拒絕離婚,庭審舉證「夫妻感情沒有破裂」,這唱的是哪出啊?

2020-12-20 FX168財經網

在「奪章政變」過去1個半月後,當當網創始人李國慶、俞渝這對夫妻檔又有了新劇目,而這一次是在離婚案的法庭上。

根據李國慶的說法,俞渝在庭審現場大秀恩愛拒絕離婚!

「夫妻感情沒有破裂」

6月15日,持續已久的當當網創始人李國慶和其妻子俞渝離婚案再次開庭,開庭時間為下午3:30,兩位當事人悉數出庭。

李國慶在進入法院前時曾短暫接受採訪,他表示今天可能不會出結果,「感情破裂,我想起來都噁心,已經分居兩年零五個月了」。

俞渝全程保持沉默,兩人入場前未進行任何交流,庭審結束後,俞渝也未接受採訪便坐車離去。

庭審結束後,俞渝直接上車離開(圖源:新浪微博)

根據李國慶現場介紹,本次庭審結果尚未出爐,後續仍待多次審判,今天主要是俞渝方面舉證。

而在庭審現場最具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俞渝舉證夫妻雙方感情沒有破裂,拒絕和李國慶離婚,為此她拿出了三個證據:

1、夫妻二人在分居期間曾一起旅遊2、李國慶還贈送自己玫瑰花3、李國慶將朋友贈送的蘑菇分她一半。

6月17日晚,李國慶發布《關於離婚訴訟的公開聲明》,對俞渝提供的「雙方感情沒有破裂」證據一一反駁。李國慶表示:

旅遊是前年10月,猶豫再三後我答應參加8人團的西班牙之行(我們住在不同的房間),因為我當時沒有放棄和平分手的幻想,夫妻不成情誼在,這也符合兒子的利益。去年5月,俞渝生日,確實是送了花。之所以送花,是因為過去二十年中,我,她口口聲聲的渣男在她的生日、各種紀念日,都無一例外會送花。作為現代文明人,即使分手,給女士的生日送花是紳士風度。共同的朋友送土特產,指定了給兩人的,我可不私吞。

李國慶表示,自從去年10月她公開誹謗污衊我和我的家人之後,恩斷義絕,已沒有任何可逆轉的空間。雙方分居已經兩年零五個月,希望法院在事實基礎上儘快判離,結束這場鬧劇。

圖源:新浪微博

俞渝為什麼拒絕離婚?

在李國慶看來,俞渝不離婚目的是拖延離婚程序,控制噹噹,且不能排除通過贏得時間轉移資產的可能。

李國慶曾表示,他與俞渝的佔股比例為五比五。後來俞渝建議雙方各自拿一半股權給兒子,最終俞渝代持了兒子手上的所有股權,拿到了公司的控制權。

根據目前當當網的股權結構,兩人合計持有91.71%股權,其中俞渝持有64.2%,李國慶27.51%,也就是說只要不離婚,俞渝就能一直保有當當網的控制權。

圖源:aliyun.com

本次庭審關注焦點為「慶渝」雙方關於當當網股權分配的問題。4月李國慶「奪章政變」前,曾召開過小股東會議,宣布罷免俞渝噹噹CEO職務,當時股東會議的股權是按照默認離婚持股45.855%算的。因此李國慶股東會議若想發揮作用,此次離婚判決能否平分股權則至關重要。

庭審中,俞渝以微博言論為例,舉證李國慶在社交媒體上表現的「情緒偏激」,以此證明其不適合參與經營管理,不適合在噹噹持股。

對此,李國慶方面在庭審後發布了4點信息:一,他創辦的「早晚讀書」將收購俞渝股份,等待俞渝開價。二,李國慶和俞渝共持股佔百分之90多,這就是家裡事,讓俞渝管理三年試試,現在四年了已到期。三,離婚股權平分天經地義。四,李國慶已經贏得了噹噹小股東的支持,已過51%股份。董事會已選舉李總為噹噹董事長兼CEO。

支持平分股權符合小股東們的利益,因為李俞二人股權平分後,他們任何一人想要取得噹噹的控制權就必須給小股東們讓利。相較之下,讓俞渝持有64.2%掌控噹噹控制權,小股東沒有任何話語權。

「奪章政變」時,李國慶在《告當當網全體員工書》中,表示以2019年稅後淨利潤30%進行股東分紅,以緩解中小股東的壓力。這一舉措是他得到中小股東的支持的重要原因。

俞渝方面回應稱「中國的網際網路公司是沒有這個先例的」,「中國的網際網路競爭非常激烈,大家都會要現金流,分紅是不可能的。」噹噹副總裁闞敏還反唇相譏李國慶掌控噹噹的時候沒有分紅,「因為經常是虧本的。」

李國慶署名的《告員工書》(圖源:新浪微博)

李國慶稱,「離婚,股權平分天經地義。俞渝要變成婚姻受害者就可以四六開,可是出軌的證據呢?沒有啊!」

根據婚姻法,如無相關證據,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股權為李國慶俞渝夫妻關係存續期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還要遵循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和保護婦女、兒童、老人合法權益原則。

此外,財產分配還要考慮雙方是否有過錯。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有過錯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俞渝沒有李國慶方面「有過錯」的證據,法院很大可能判決平分股權,於是俞渝方選擇從「夫妻感情沒有破裂」進行拒絕離婚的論證。

李本虎律師表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也就是說,分居滿兩年或以上可以成為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個證據。再結合夫妻雙方日常交流的情況等,可能會在第一次訴訟中就判決離婚。

李國慶在《關於離婚訴訟的公開聲明》和採訪中多次強調分居兩年零五個月,可見其對《婚姻法》研究非常透徹。

今年5月14日,李國慶否認傳言他與俞渝和好一事。當時有媒體報導稱李國慶和俞渝和好,雙方決定啟動當當網國內上市,李國慶表示「沒有此事」。

當當網公章事件最新進展

6月13日,據媒體報導,朝陽警方對李國慶「搶公章」一事已經結案,調查結果為李國慶方面沒有違法行為。

今年4月26日,當日李國慶到當當網總部「搶」走公司多枚公章,其後當當網稱這些公章已完全掛失,不過李國慶利用公章作出多項人事調整,包括董事俞渝負責噹噹公益基金,公司監事闞敏改任財務副總裁等。

李國慶搶走公章畫面(圖源:騰訊視頻截圖)

4月30日,俞渝向全體員工發內部信,稱李國慶去年起訴離婚,更多的是想得到噹噹股權,法院的審理還在進行當中。「而他為了私利,無視法律進程,肆意擾亂噹噹。從摔杯到搶章,他會持續演出鬧劇,除了吃瓜,大家不必理會。」她強調,當當網沒有召開過股東會,沒有修改過章程,李國慶不是噹噹的管理層,公司早已經跟他結束勞動關係,「他用股東身份滋事,我們已經報案。」

由於李國慶在搶公章時也沒有發生盜竊,破壞財務,人身傷害等違法行為。警察認定,獲取公章的行為沒有違法行為,李國慶一行人也沒有違反《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

李國慶和俞渝畢竟還沒離婚,即便對簿公堂網上互撕從法律上來講仍屬於夫妻關係,奪章很大程度上是夫妻離婚訴訟中爭奪財產的庭審外延,而這屬於民事法律範疇,不涉及行政法及刑法。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多次明令公安機關不得插手民事,經濟糾紛。

但「警方認定李國慶沒有違法」並不代表「李國慶有權利接管公司或已經接管了公司」,畢竟,即使拿了公章,李國慶也不能改變俞渝是當當網法定代表人的工商信息。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警方認為李國慶沒有違法,並不代表肯定李國慶對公司公章的有權持有並因此掌控公司,也不代表李國慶所蓋公章聲明均為合法有效。如果噹噹一方已經向公安部門及工商部門申請註銷公章,或者李國慶使用公章的行為違反噹噹內部公章使用管理規定,那麼李國慶使用公章所蓋文件也不能代表噹噹公司的對外意思表示。

至於當當網已經提起行政複議,韓驍認為,一般情況下,行政複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也就是說有關機關在做出行政複議決定之前,應確認李國慶在搶公章事件中不違法。「但如上所述,李國慶在搶公章事件中不違法並不代表李國慶有權以噹噹公司的名義行使公章,要看公章是否已被註銷以及是否符合噹噹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內部公章使用管理規定等規範。」

不過,如今警方判定李國慶的行為並未違法,這或許意味著當當網公章沒有掛失成功,也就是說李國慶的公告是有效力的。

相關律師表示,俞渝方面若要推翻李國慶手中公章效力,則可能要走法律程序,申請訴中行為保全,要求法院發布禁令,暫時禁止李國慶發布的決議和任命公告實施。噹噹公司及俞渝需要依法撤銷股東會決議才可從根本上推翻李國慶發布的蓋章文件,但其撤銷股東大會決議的訴訟可能耗時會比較長。

5月19日,有媒體爆料稱俞渝計劃召集律師、專家以及媒體召開座談會,將李國慶奪章行為引發的經濟糾紛案件引向刑事案件。

據爆料,座談會大概主題是歸類搶章及營業執照案例,將李國慶與已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比特大陸員工同類比,討論刑法條例在當下如何詮釋和執行,將經濟糾紛案件向刑事方向引導;其次討論婚姻財產中股權的討論,討論當前工商登記的股權比例在離婚訴訟中如何詮釋。

隨著警方判定李國慶無違法行為,「奪章政變」告一段落。目前慶俞二人都已把精力放到離婚訴訟上,其本質是當當網的控制權、管理權之爭。

平分股權則公章繼續用李國慶奪回失去的一切,不離婚或不平分股權則公章掛失俞渝笑到最後,當當網最終花落誰家,這一切都只能靜待法院最後的裁決。

相關焦點

  • 李國慶感謝餘渝向法院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喊話俞渝別死扛
    李國慶感謝餘渝向法院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喊話俞渝別死扛 2020-07-24 19:3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湃客
  • 李國慶、俞渝案再開庭——離婚訴訟中如何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有媒體爆料,本次開庭俞渝主要是提供證明雙方感情未破裂的證據,包括去年一起去旅遊的證據,李國慶送出的玫瑰花,共同的朋友送的蘑菇分了一半給俞渝,用以反駁李國慶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走出法庭李國慶用「噁心」二字形容了這些用以證明感情未破裂的證據。感情破裂是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的決定性因素,那麼具體哪些情形能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呢?
  • 想起訴離婚,但不知道怎麼舉證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看過來
    這也就是說,原告想要離婚,除非對方認可原告的主張同意原告的請求,否則原告就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並需要及時提供。這裡的及時,主要是指在庭審時,最遲在延期或法庭指定的期間內提供。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 ​李國慶談如何質證感情破裂:一見俞渝就想抽自己兩嘴巴
    ​李國慶談如何質證感情破裂:一見俞渝就想抽自己兩嘴巴 站長之家(ChinaZ.com) 6月17日 消息:在近日的早晚讀書「言之有李」節目中,
  • ...申請「人身保護令」被駁回 李國慶:感謝俞渝幫我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7月24日消息,李國慶微博稱俞渝近期按照《反家庭暴力法》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這一申請被東城法院駁回。俞渝申請的事項包括:1、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辱罵申請人;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3、禁止被申請人進入和接近申請人住所。
  • 李國慶談夫妻感情破裂:一見俞渝我就想抽自己兩嘴巴
    當當網創始人李國慶、俞渝的離婚官司已經進入審理階段,俞渝那一方稱夫妻兩人感情沒有破裂,拒絕離婚。李國慶日前在早晚讀書的節目中表示,一想到俞渝帶給自己的傷害就噁心,一見俞渝我就想抽自己兩嘴巴。在近日的早晚讀書「言之有李」節目中,李國慶談到了近期開庭的離婚案,他表示自己這個離婚,分居都2年零5個月了還沒離成,希望離婚冷靜期別影響判決離婚。李國慶表示,因為疫情原因自己的離婚案一拖再拖,自己在朋友圈從來就沒提過意見,讓忍就忍。現在好不容易可以網上開庭,對方又說不同意,高法說一方不同意不能強行開庭。
  • 噹噹夫妻離婚案——送了點蘑菇,這婚還離不成了?
    李國慶說,俞渝太噁心了,她竟然說我們感情還沒有破裂,理由就是我去年還給她送了花,還一起旅遊了,共同的朋友送來的蘑菇,我分了一半讓司機帶給她。結果她就把這個作為我們感情還沒有破裂的證據,雖然這些是事實,但夫妻感情破裂不代表朋友關係破裂,我和她分居都2年5個月了。
  • 為何俞渝不願跟李國慶痛快離婚:婚姻只保護個人利益,不保護感情
    你沒法想像這兩個人曾經還彼此恩愛過,是夫妻,是工作夥伴,是戰友,是高級知識分子,他們身上都有彼此最欣賞的地方。>噹噹作為老牌電商,如果不是李國慶和俞渝這一年多的離婚大戰,大家都忘了噹噹的存在。你看李國慶在當當網做的那些事,一會去搶公章,一會去鬧辦公區,一會在頭條辦公,一會去法院鬧,這完全就不是一個高級知識分子,有修養男人的作風。就連李國慶自己也承認他有2次家暴。其實俞渝在與李國慶的婚姻中並沒有得到實際的利益和好處,她是噹噹的養母,噹噹就像她的孩子她不允許李國慶得不到毀滅他。
  • 婚姻法相關規定:在離婚訴訟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婚姻法相關規定:在離婚訴訟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法院會判離的就是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那麼起訴離婚應該怎麼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呢?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 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結婚後,陳某認為潘某總是疑神疑鬼,懷疑陳某婚內出軌,無法與其共同生活,雙方的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遂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而潘某則稱,若想要離婚,則需返還結婚以來潘某為陳某及其兒子花費的各項生活支出23.5萬元及欺騙潘某所應支付的精神撫慰金10萬元,累計33.5萬元,且兒子雖並非潘某親生,但雙方共同生活三年多,彼此建立了感情,故主張由自己攜帶撫養。
  • 離婚訴訟舉證責任淺析
    離婚案件主要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子女撫養以及財產分割等方面,當事人在舉證過程中,往往感到證據不好收集,力不從心或不知從何下手。但民事訴訟的審理原則卻是「誰主張、誰舉證」,當事人一方不能在舉證期限內舉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往往要承擔不利的後果,或自己的訴訟請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如何在離婚案件中收集證據及運用,就成為當事人甚至是律師尤為注重的問題。下面淺析幾種常見的離婚舉證責任。
  • 噹噹爭產第四集:李國慶回應俞渝方面「威脅殺妻」指控
    離婚訴訟庭審過程中發表情緒性言論進行檢討。李國慶與俞渝離婚的事情可謂眾人皆知,李國慶發表的一系列消息都意在展現其與俞渝的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雙方應該結束這段婚姻關係實務中,夫妻二人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確實需要一段時間。一方面,夫妻二人很難收集證據證明感情破裂這件事,僅憑藉夫妻二人平時吵架或者對某些事情的認識出現分歧,並不能判定二人感情破裂。
  • 李國慶、俞渝離婚案開庭,那些鬧翻的「夫妻店」最後都怎麼樣了?
    離婚案開庭 李國慶與妻子俞渝近幾個月的「手撕」大戰越演越烈,共同創業奮鬥近20年的二人,竟是走上了法庭。 從今日庭審狀況來看,俞渝並未現身,而是通過委託代理律師出庭。公開露面的李國慶表示「自己和俞渝分居已經22.5個月了,目前二人感情破裂是實錘,對於境內共有的夫妻財產,希望能對股權平分。並且,目前還不放棄與俞渝的和解」。
  • 《民法典》婚姻法解讀——起訴離婚如何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離婚訴訟中調解和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是什麼?
    離婚訴訟中,很多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起的離婚訴訟,如法官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這裡有一個詞要注意的是調解無效,調解是什麼?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是什麼呢?第一點就是調解的程序簡易,能把雙方關係調解好,不用走離婚訴訟的程序,對法院來講很省事。第二點就是調解書是不具備上訴條件的,因為調解書是雙方在法院的調解下,合意的表示,既然已經達成一致,就沒有上訴的意義了。
  • 勸不回老婆,只有離婚。法官: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定離婚的條件
    原告(男方)訴被告(女方)離婚糾紛一案,法院受理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庭審。原告(男方)訴稱:2016年原、被告雙方經鄰居介紹相識,建立戀愛關係,之後辦理了結婚登記。因雙方結婚,被告(女方)從法庫縣遷居撫順市,婚後雙方夫妻感情一般。雙方生育一子。
  • 打官司時如何讓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離婚
    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每天受理10對結婚,4對離婚,離婚預約已排到月底,預約離婚的年輕人居多。面對疫情過後的離婚潮,身處離婚糾紛中的人們這些法律知識必須懂。第一,法院判決是否離婚的唯一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對於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也列舉的16條情形作為判斷雙方感情是否破裂的標準。
  • 夫妻離婚,彼此隱瞞財產,沒有信任的婚姻終逃不過夫妻感情破裂
    當一場婚姻終難免走向盡頭,如何面對,又如何去選擇接下來的分家,這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家裡財產不多,或許淨身出戶,提包走人,也算瀟灑,也算是給對方最後的一份呵護。可是對於家庭條件好,資產多,資產組成相對負責的家庭,離婚分家也會變得比較麻煩。先請大家來看看下面這一份法院公開的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吧,夫妻雙方離婚後都隱瞞資產,可見一場婚姻的成敗,從許多細節就能看得出來。
  • 離婚冷靜期,真的需要冷靜嗎?
    ,張三要和他老婆離婚就不需要這30天冷靜期再比如張三的老婆和李四搞在了一起但張三不離婚,反而多次毆打老婆老婆有就醫的證明、傷情報告那麼張三的老婆想要離婚也是不需要這30天冷靜期的實際上一旦涉及家暴、出軌等只要有舉證,那就不用離婚冷靜期法律不是溫馨的請客吃飯
  • 律師提醒:夫妻離婚,雙方沒有贏家
    多數離婚案件都會為了財產的分配而對駁公堂。當一段感情沒了的時候,那麼剩下的也僅僅是財產問題。李國慶俞渝的互撕,不得不說是為了財產而進行的媒體公關,以為誰佔據了輿論的至高點誰就是贏家,誰分得了更多財產誰就是贏家,估計離婚中的兩個人,沒有誰能夠知道,其實,離婚的雙方沒有贏家。離婚就是一場拉鋸戰,婚姻之中爭吵的延續,只是火藥味更重一些而已,當然離婚也是婚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