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2 來源:《中國教育報》
本報北京10月11日訊(記者 高靚)記者從今天舉行的教育部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歷經兩年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已於近日正式頒布實施。從2013年起,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工作將按新目錄執行。此次專業目錄修訂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第四次。
專業劃分:更加規範合理
新《專業目錄》仍然按照學科門類、專業類和專業三個層次進行劃分,學科門類由原來的11個增加到12個,新增加藝術學門類;專業類由原來的73個增加到92個;專業由原來的635種調減到506種。
新《專業目錄》在保留一批學科基礎比較成熟、社會需求相對穩定、布點數量相對較多、繼承性較好的專業基礎上,主要調整了一批內涵不夠清晰,名稱不夠規範,區分度較小的專業。例如,將「生物工程」、「生物系統工程」和「輕工生物技術」專業合併為「生物工程」。同時撤銷了林木生產教育等12個無布點專業。
新《專業目錄》還根據行業和學科發展,對部分專業門類進行了拆分、更名,例如專業類種的經濟學類拆分為經濟學類、財政學類、金融學類和經濟與貿易類;圖書檔案學類更名為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
此外,新《專業目錄》增設了一批國家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和改善民生急需以及應用性強、行業針對性強的新專業。例如,根據當前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及安全運營需要,新增了「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
據介紹,此次專業目錄建構堅持「以寬為主、寬窄並存」的原則,調整後的12個學科門類與研究生學科門類完全一致,專業類與研究生專業一級學科基本一致。
專業結構:利於動態調整
本次專業目錄修訂的另一大突出特點是專業目錄結構的優化,首次區分基本專業和特設專業。在新目錄中,共有基本專業352個,特設專業154個。所謂基本專業,是指學科基礎比較成熟、社會需求相對穩定、布點數量相對較多、繼承性較好的專業;而特設專業則是針對不同高校辦學特色,或適應近年來人才培養特殊需求設置的專業。這是新版《專業目錄》與前三版《專業目錄》只設單一性質專業的最大區別。
本科專業目錄修訂綜合組組長、上海交通大學原副校長葉取源告訴記者,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既保證專業目錄的完整統一,又有利於專業的動態調整,增強適應性。
今後,《專業目錄》將每10年修訂一次,基本專業每5年調整一次,特設專業每年向社會公布,每年批准設置的新專業均列為特設專業。此舉為高校根據辦學需要適時調整專業提供了機制保障,也有利於規範辦學。
專業設置:高校獲得自主權
此次,教育部在落實與擴大高校專業設置自主權上邁出了重大步伐。按照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高校可以根據專業目錄自行設置本科專業,也可以申請設置尚未列入目錄的新專業。
新《規定》首次對高校專業設置實行備案和審批兩種制度。今後,只有設置尚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才需要經過教育部審批。而設置《專業目錄》內除國家控制布點以外的400多種專業,均無需審批,而是採取備案的方式。
在「放權」的同時,新《規定》加強了對專業設置的宏觀監管,具體措施包括:實行高校設置專業信息公開制度,建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信息服務與管理平臺;建立高校、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和教育部三級專業設置專家評議和監督組織,對於新設專業,進行年度檢查、發布年度質量報告;對辦學質量低下的專業實行限期整改、暫停招生等退出機制;建立專業設置預警機制,對於過度設置和涉及國家安全等特殊需要的專業實施國家調控。
教育部提出,各高校要依據新《專業目錄》和新《規定》,做好學校新舊專業的對應調整,修訂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轉變觀念、改變管理方式,從重審批的直接管理轉變為重指導、強服務的間接管理,同時建立健全專業評估監督體系。
(責任編輯:於曉媚(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