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亂性這個話題,一直被網友熱議。許多人表示,人在酒精的麻痺後,做出來一些出格的事情,也不是不可以被理解。但是,人們必須要知道,或許酒後做出一些事情可以被理解,但是,那是基於一個前提,不違法。一個人,無論喝酒與否,做出了違法的事情,就必須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2020年11月23日,12309中國檢察網公布了一份起訴書,而這份起訴書中的內容,就與酒後強姦有關。
據悉,被告人劉某某,今年26歲,廣東普寧人。現居廣東深圳。
2020年5月30日,被害人楊某某與多名好友前往深圳寶安區某KTV內唱歌喝酒。5月31日凌晨2時左右,劉某某到達包廂,隨後與楊某某與其朋友們開始喝酒。凌晨5時左右,楊某某與劉某某前往一處宵夜檔吃宵夜。在早上7時左右,楊某某準備回到自己所開酒店休息。此時劉某某表示,要送楊某某回去。但是楊某某當場拒絕了劉某某,隨後劉某某又說道,自己需要借用廁所。楊某某聽後表示同意,於是劉某某與楊某某共同前往酒店。但在進入酒店,楊某某直接躺在床上睡著了。而劉某某看見這一情況,連忙脫下衣物,與其發生了性關係。在隨後的過程中,楊某某被驚醒。隨後楊某某離開酒店並且報警。
警方在接到報案後,緊急出警。當天下午3點左右,警方在一處商店內抓獲劉某某。
經過警方審理,確認劉某某犯罪,寶安分局審查終結。2020年8月11日,劉某某被警方移送至寶安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過檢察院審理,認定劉某某無視國法,違背女性意志,強行與其發生關係,這一行為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應以強姦罪追究責任。檢察院以此罪名提起公訴。
酒,並不是自己犯罪的理由,做出了任何違背了國家法律的事情,就必須要承擔這一後果。
作者:董燁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