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非典型性肺炎」的風波正在引起世人的高度關注。在這種關注中,人們的視覺重心並不僅僅限於「非典」本身,它所引起的思考是多方面的——其中,傳媒的角色和應負的責任是一個重點。事實上正是我們的傳媒未儘自己的職責,而導致老百姓的知情權受到了傷害,其副產品就是流言的肆虐。
轉自搜狐
美國社會學者西布塔尼曾經這樣總結其對於傳聞泛濫機制的研究結論:「傳聞是新聞的代用品。事實上傳聞是不能在正常渠道發展的新聞——對於正常渠道發布新聞的不滿足是構成傳聞形成乃至肆虐的決定性條件。」他進一步指出:「傳聞是社會在非正常狀態下的一種自救行為,它的流傳與肆虐並非人民之病,而是體制之病。」顯然,伴隨著「非典型性肺炎」的流傳而肆虐一時的傳聞風波與其說是顯示了我國民眾心理承受能力方面的種種問題,不如說,它實際上凸顯出我們政府的行政能力、特別是傳媒管制政策所存在的種種問題和弊端。
轉自搜狐
一個不能與時俱進的體制常常是一個低效、無效乃至負效的弱智體制。「流言止於陽光」。這個道理連文科大學一年級的學生都懂得,但是,我們的某些傳播渠道的「把關人」卻在危機到來之時依然要抱殘守缺地堅持那一套奉行了五十年的「新聞、舊聞、不聞」的傳播管制政策。也許有人會爭辯說,1988年上海A肝流行,其感染人數不知幾倍於當下廣東的305例「非典型肺炎」,那個時候採取的不正是這種「不聞」的傳播對策,不是沒有引起像現在這麼大的恐慌嗎?
轉自搜狐
問題在於「此一時,彼一時」也。今天的我們所面對的現實至少有兩點與1988年不同:第一點不同就是老百姓個人的權利意識空前的高漲,這是市場經濟帶來的必然結果。人們自我保護的意識增強,不像計劃經濟時代把個人的命運繫於體制、行政或者團體、單位之上,由國家、集體大包大攬向自我選擇、自我決策、自我負責轉變,由此對涉及到自己健康、利益的事情的關注程度也比過去要高,這類事情引起的社會反響也一定比過去要大。第二點不同是,今天的人們所可以利用的傳播渠道已經進步到了一個不可能用信息屏蔽的方式、用沉默不報的方式來釜底抽薪、控制輿論、控制社會危機發生的階段。過去我們對於負面的突發新聞事件習慣上採取的是「舊聞」或「不聞」的信息管制政策以控制輿論,這是毛澤東在1949年之後針對新中國當時的一些情況制定的。它有它的歷史合理性,在強敵包圍、四周充滿敵意的環境下,在中國政權相對比較脆弱、國內的矛盾相對比較尖銳的情況下,我們對穩定度的要求更強烈。當時由於傳播工具有限,溝通渠道有限,可以通過釜底抽薪的方式,通過政府的努力把事情解決了,再來告訴老百姓,這樣可以避免所謂因為社會情緒的波動導致的事件危害的加大。但是這種釜底抽薪的方式是有前提的,就是老百姓利用的傳播渠道、傳播媒介是有限的,管理者可以通過報與不報來達到信息屏蔽與否的目的。這個前提條件今天不存在了,人們通過網絡、簡訊這樣一些非常便宜的方式、非常便捷的方式就可以進行信息溝通。網絡幾乎沒有把關人,簡訊就更沒有,這種無把關的現代傳播方式的存在導致資訊的傳遞速度、傳遞範圍是過去不可比擬的。在這種情況下,再用過去那種釜底抽薪的方式來控制輿論、控制負面事件所謂的社會影響的話,人們就有理由懷疑這種控制方式是否有效。
轉自搜狐
按照艾爾波特和波茨曼所提出的關於傳聞流量的計算公式,傳聞的流量與兩個因素有關,一是與傳聞事實對公眾相關程度成正比,二是跟這一事實公開的權威的渠道所發布信息的充分程度和清晰程度成反比。顯然,從廣東這次「非典型性肺炎」的風波中我們所看到的是,比群眾的恐慌更為可怕的是面對危機的傳媒之無所措手足。現實地看,我們缺少靈敏而高效的危機應對機制。已有的應急機制也是更多地強調「硬體」的建設,如藥品、救災物資,等等。而在「軟體」建設方面,比如,如何評估和掌控社會心理,如何與群眾進行及時而有針對性的溝通,如何通過大眾傳媒進行權威信息的發布,都缺少可靠的評估掌控手段和必要的應急預案。
轉自搜狐
事實上,多元化的傳播渠道在散布消息時,政府仍然是最具有掌控能力的權威角色。如果政府能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及時地、有針對性地發布信息,說明情況,這對於制止流言、以正視聽、降低恐慌心理是唯一有效的辦法。如果情況必要,政府應每半天一次,或者每天一次,定時公布信息。這在公關學上叫做『危機公關』,即政府越是把情況、措施說得明確,其信譽度就越大,流言傳布的可能性就越小。自然,社會也就能夠因此而使受損最小化。
轉自搜狐
有必要指出,在實施這類對策方面,並不僅僅是我們的體制性調整還不到位,我們的官員的心理準備也是相當缺乏的。由於某種歷史的傳承,我們的一些官員習慣於說我來解決問題就行了,缺乏面對公眾、面對媒體的素質和意識。在他們看來,媒體來參與便是添亂,這在一些官員的意識中根深蒂固。曾有官員問我:你要是個官員,是個當事人,媒體來報導這個問題時,你會覺得煩嗎?我承認我也會覺得煩,這是人之常情,誰都知道沒有監督是最讓人舒服的。問題在於既然你在這個崗位上,既然你是處在要向民主化這個方向去發展的位置上,你就必須要面對這種麻煩,因為這些事關係著老百姓的安危和健康,老百姓有權知道,有權給你添麻煩,你必須承擔這個義務。否則怕麻煩、怕監督就不要當這個官。迴避這個責任不是一個基於現代化的民主理念的幹部所應該提出來的。
轉自搜狐
從人的本性上說,誰都不喜歡被監督,不喜歡有人在旁邊說三道四,西方國家的官員內心也很討厭媒體,但他們為什麼會用一種正常姿態去面對呢?因為它後面有一套制度化的東西作保證。中國目前還缺乏這種體制。不願受監督,不歡迎媒體報導成了所謂的常態,因為我們體制上沒有規定必須得這麼做,沒有規定事件發生時就應該有媒體及時介入,沒有規定信息披露應該達到什麼樣的標準、什麼樣的程度,沒有規定在什麼情況下必須把情況向老百姓說清楚。因此,對於捂蓋子的現象,我們不能單純地把責任推到具體的官員和當事人身上,沒有制度的約束,誰願意走不輕鬆的道路呢?這個問題的解決之道在於制度建設,比如制定情報公開法,一些重大事情,與老百姓密切相關的事老百姓有權知道和向政府部門質詢,有關政府部門有責任做出及時的和負責任的回答,以便於人們做出相應判斷和決策。
轉自搜狐
更進一步說,對於構築一個國家的信息安全體制而言,其中最為關鍵的是要解決這樣一個根本原則的問題:我們所要追求的「安全」是誰的安全?答案當然應該是人民,而不是別的什麼人。李長春同志不久前對於傳媒工作明確提出了「不斷改革創新,使我們的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的要求。他還為此種發展提出了明確的評判標準:「我們黨是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除了人民的利益黨沒有自己的私利,這就決定了宣傳思想工作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反映人民群眾的心聲,使黨的主張和人民的利益更好地統一起來。衡量精神文化產品,最終要看人民滿意不滿意,人民喜歡不喜歡。」
轉自搜狐
那麼,在新聞傳播領域,如何體現我們黨關於「執政為民」的主張?我以為,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要使我們的新聞傳播工作充分體現對於人民群眾知情權的尊重與保障。
轉自搜狐
眾所周知,市場經濟與計劃體制最大的不同點就在於,將每個人的社會發展的選擇權交還給了個人,換言之,每個人的生存發展的質量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取決於個人的選擇和判斷,以及基於這種選擇、判斷的社會操作。而這種選擇判斷的優化一定是建立在其對於社會的發展與變化、對於社會公共事物的管理與政策操作充分「知情」的基礎上的。情況不明,信息缺位,人民群眾就很難做出保障其利益最大化的選擇與決策的。因此,新聞媒介對於人民利益的維護和保障,最為根本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的充分實現。一貫以來,我國新聞媒介是以輿論導向為第一目標的,這實際上是計劃體制下新聞媒介社會角色扮演的一種傳承與延續。輿論導向當然重要,但是,毫無疑問的是,如果我們不能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放在首要的位置上,不是以尊重人民群眾的自覺選擇和判斷作為第一前提,那麼,這樣的輿論導向究竟具有何種價值是大可置疑的。
轉自搜狐
尊重與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的基本含義,就是要使新聞媒介肩負起「社會守望者」的社會職責。遇有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或具有普遍興趣的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即使是所謂「負面」事件,也應該在第一時間讓人民群眾及時地「知情」,客觀地「知情」和充分地「知情」。這對我國大眾傳媒、特別是以新聞為主打的新聞媒介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價值取向由過去的「官本位」向「以民為本」的轉變,同時它也意味著現行的新聞傳播的管控規則的轉型。所謂及時報導,就意味著面對突發事件,我們的媒介不要等待、觀望和消極地「請示」,不要把一個鮮活的新聞信息弄成舊聞,等有了結論或「尚方寶劍」後才加以報導;所謂客觀報導,就意味著面對紛繁複雜的突發事件,我們的媒介不要非有了一個有把握的觀點和結論以後才加以報導,只要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平衡報導、立體展現即可,要相信和尊重人民群眾的智慧和辨別能力;所謂充分報導,就意味著要儘可能通過足量的信息提供去最大限度地消除人民群眾「知情」中的信息不對稱狀態。我國新聞傳播的實踐已經一而再、再而三地表明,那種遲到的舊聞報導、觀點預設、存在嚴重信息不對稱的單面報導不但極大損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而且對於我們黨和政府以及我們的新聞媒介的形象也是一個極大的損害。
轉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