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縣教育局關於2020年漳浦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結果的通報
各中心學校,民辦幼兒園:
為進一步引導和支持我縣民辦幼兒園普惠、優質發展,根據《漳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漳浦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浦政辦〔2019〕30號)、《漳浦縣教育局關於開展2020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申報與認定工作的通知》(浦教綜〔2020〕16號)等文件精神,我局組織開展漳浦縣2020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申報與認定工作,認定漳浦縣綏安金星幼兒園等98所民辦幼兒園為「2020年漳浦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2020年漳浦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名單
漳浦縣教育局
2020年8月25日
什麼是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是指質量有保證、符合大眾需求且收費接受政府指導價的民辦幼兒園。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減免租金、補貼生均公用經費、補貼租金等方式,鼓勵開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並保障其良性運行。
2018年,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對經認定的縣級示範性幼兒園以上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可以納入學前教育政府購買民辦幼兒園教育服務獎補資金等財政資金支持範圍。
認定條件:
幼兒園設置應符合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及幼兒園布局規劃,經縣(市、區)教育局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及相關證件,並依法登記。
幼兒園規模不少於3個班,活動室人均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需小、中、大班設置齊全,沒有大班額現象。幼兒園保教費不高於同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2倍。
此外,幼兒園還必須有清晰的產權。須有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和立項、建設許可的明確批文;租賃園舍辦園的,其租賃場所應符合辦園條件,須具有距合同期滿不少於三年的園舍租用合同,且出租方的產權不存在爭議。
(綜合來源:漳浦晨報、漳浦縣政府網、閩南日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