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1年,中國為了海上經濟貿易,黨中央首次提議成立自己的海洋運輸公司,而且要求海員必須是從退伍軍人中選拔。
緣由是為何?
早在1954年的時候,由中國與波蘭合資的兩艘遠洋海船被臺灣的軍艦劫持,並且當時的兩艘遠洋海船上還有29名中國船員,但是只有11名中國人在國際紅十字會的幫助下順利的返回了中國大陸,剩餘18人依舊被關在監獄,且時間竟然長達7年之久,其中「哥德瓦爾特」輪的三副周士棟和「布拉卡」輪的政委劉學勇在被關押時間設計逃逸,結果逃逸失敗被臺灣警方抓住,且當場把兩人擊斃。
這件事瞬間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為了中國遠洋貨輪的自保能力提升,在1961年4月27日中國遠洋運輸公司在北京成立。而且為了保證我國遠洋貨船利益和我國海員的人身安全,規定中國以後所有的遠洋海船必須配備一定量的機械武器,同時還要求船員必須是來自各個解放軍海陸空三軍的退役軍人,甚至包括輪機長和船長必須也是海軍軍艦上的輪機長、軍艦長。
同時要求海員進行半軍事管理,而且每當遠洋貨船出海時間較長時,都會組織每周搞一次軍事演練,要求用一百多米的長繩綁住汽油桶扔進海裡,讓海員們一次使用真槍實彈進行射擊,達到一定的射擊水平。不僅是船員的軍事化管理和軍事訓練中,還是在綜合素質方面,都要求十分嚴格,甚至比參軍還要嚴格。
想參加海洋運輸貨輪中不僅僅要求個人的身體素質和掌握技能過硬以外,還要通過十分嚴格的政治面貌審核才可以成為中國遠洋貨輪上的一名海員。在遠洋海船上,不管是普通的海員還是高級的船長,國家對於船上所有員工的津貼補助都是一樣的,並且船上的所有員工就像親兄弟一樣。就這樣的一支團結且綜合素質過硬的武裝遠洋貨輪,別說是海盜了,甚至是臺灣的軍艦,它也不敢在「隨意放肆」。
有一次海盜們想趁著黑夜偷偷的摸上船,可沒想到的是,我國海員很快的就發現了海盜,海盜們殊不知中國的遠洋貨輪配備了如此之高綜合素質過硬的海員和軍事武器,遭受了我國猛烈的打擊,讓海盜以為此船艦是一艘軍艦,想跑都來不及。從此以後海盜凡是看到中國貨輪,寧可繞道走,也絕對不會對貨輪起任何歹心。
不過就在1983年後開始,我國為了適應國際環境,我國的遠洋海上貨輪的船舶將不在配備軍事武器,而且遠洋船舶上的海員不再是從退伍軍人中錄用,而是更傾向於在海校畢業中的學生群體中錄用,並且撤消了半軍事管理體系,同時在待遇上因職位不同所給予的補貼也發生了質的變化,很明顯的是缺少了剛剛成立的時候海員的兄弟情了。
雖然現在我國的遠洋貨輪是由海軍的索馬利亞護航,但是我國的海上遠洋貨輪也不能放鬆警惕,即使順國際發展,現在的遠洋貨船不能配置軍事武器,也要時刻保持警惕、加強訓練。(阿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