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
2020年8月2日,江西南昌高新的3所名校(南師附小、南昌二中、南昌二十八中)更名,分別更改為:南昌高新區第一小學、南昌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南昌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對此不理解、不認可並且強烈反對,理由如下:
一、高新名校更名侵犯了家長們的知情權。
2020年8月1日,高新區教育事業管理中心發布《2020年高新區幼升小招生信息採集公告》,公告中將高新區三所名校(南師附小、南昌二中、南昌二十八中)分別更名成南昌高新區第一小學、南昌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南昌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學校更名前沒有任何的公告,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各地要按照 『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定招生範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縣(市、區)要穩妥實施多校劃片。招生範圍確定後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要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報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後實施,並提前廣泛告知,設立必要的過渡時限,給社會留出合理的預期時間。」更名前沒有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侵犯了家長們的知情權。
為人民服務
二、高新名校更名侵犯了家長們的經濟利益。
近年來,南昌高新區在推進城市化的進程中,城市建設框架正迅速拉開,房地產開發呈現井噴的態勢,大量居住用地的開發必然帶來大量的適齡學生,打造一流的教育也成了品質立區的重要保障,高新區政府先後引進了南昌三中,南昌二十八中、南師附小、南昌二中等名校。業主就是為了孩子可以在以上學校享受優質的教育資源,大家花費一輩子積蓄,購買了「學區房」。如果高新名校改名,業主花了上百萬買房就成了普通學區,嚴重侵害了業主的經濟利益。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
三、學生的學籍問題沒有妥善解決,侵害了學生的受教育的權力。
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號)第七條規定「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籍檔案」,第二十七條規定:「學校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責任:
(一)不為已接收學生建立學籍檔案的;
(二)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或學籍檔案的;
(三)不及時把學籍變動信息納入學籍檔案的;
(四)不及時報告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的;
(五)接收學生不為其辦理轉學手續的;
(六)不按規定為學生轉接學籍檔案的;
(七)洩露或非法使用學生學籍信息的;
(八)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
根據以上規定,南師附小高新校區有義務為本學校學生子在入學的第一個月為其辦理南師附小高新校區的學籍。同時我們在企查查等平臺查詢中沒有發現南昌師範附屬實驗小學高新分校等相關信息,我們回過頭來想想,三年前,沒有這個學校的註冊信息,是否是連辦學的主體資格都沒有?接下來的學籍又如何辦理?
綜上,高新區三所學區地段業主(涉及十個小區)的要求訴求如下,希望相關部門可以予以重視並且採納:
1、維持南昌市師範附屬實驗小學教育集團高新校區、南昌二十八中實驗學校、南昌二中高新校區校名不變,並要求由這三所學校集團統一管理,共享優質師資力量,保證辦學質量。
2、已經在讀的學生要求解決學籍問題,儘快完成南昌市師範附屬實驗小學教育集團高新校區學籍註冊,並保障以上學校學生畢業證為南昌市師範附屬實驗小學教育集團高新校區畢業證。
3、請相關部門儘快核准南昌市師範附屬實驗小學教育集團高新校區法人資格,法定代表人為南昌市師範附屬實驗小學的法定代表人,並由集團統一管理,管理、師資由集團統一調配。
4、以上事項請相關部門向社會公告,並重新發布《2020年高新區幼升小招生信息採集公告》。
一個人的力量有限,大家的力量是無限的,眾人拾柴火焰高,這是一個法治社會,希望能夠藉助網絡的力量,讓事情得公平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