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氏兄弟」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0-09-15 二三裡資訊遼源

9月10日上午,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洪氏兄弟」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

被告人洪某甲曾因犯流氓罪於1984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因賭博被勞動教養三年。釋放後,與其同胞兄弟洪某乙、洪某丁先後實施聚眾賭博、高利放貸、隨意毆打他人、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立威造勢,在東豐縣內對百姓形成較強的心理威懾,使百姓在合法利益受損後不敢舉報、控告。

自2012年以來,洪某甲、洪某丁陸續網羅社會閒散人員,將東豐縣範圍內常年從事賭博活動的鞏某豐、張某波、王某春、朱某頤等人「收編」到自己手下,在東豐縣東豐鎮、三合鄉慶和村、中安村、二龍山鄉長安村、西保安村、大陽鎮雙山村等地開設賭場、高利放貸,並採取恐嚇、滋擾等手段索取賭債,攫取巨額非法利益,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洪某甲、洪某丁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洪某乙、鞏某豐、宋某龍為骨幹成員,被告人洪某澤、洪某丙、李某菊、王某春、陳某斌、朱某頤、張某波、鄧某綱、張某號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對東豐縣範圍內地下賭博業形成了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洪某甲、洪某丁等人通過暴力、威脅等犯罪手段,以非法佔有、聚斂錢財為目的,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構成要件,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黑社會性質組織領導者洪某甲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8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黑社會性質組織領導者洪某丁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4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2名涉黑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5年6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餘5人因犯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等一併依法判處。被告人犯罪非法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

2020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決勝之年,該案的公開宣判彰顯了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堅決剷除黑惡勢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決心。龍山區人民法院將繼續立足審判職能,聚焦重點、壓實責任,保持掃黑除惡高壓態勢,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圓滿收官。

來源:平安吉林

相關焦點

  • 宣判 |「洪氏兄弟」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10日上午,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洪氏兄弟」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釋放後,與其同胞兄弟洪某乙、洪某丁先後實施聚眾賭博、高利放貸、隨意毆打他人、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立威造勢,在東豐縣內對百姓形成較強的心理威懾,使百姓在合法利益受損後不敢舉報、控告。
  • 遼源「洪氏兄弟」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10日上午,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洪氏兄弟」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釋放後,與其同胞兄弟洪某乙、洪某丁先後實施聚眾賭博、高利放貸、隨意毆打他人、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立威造勢,在東豐縣內對百姓形成較強的心理威懾,使百姓在合法利益受損後不敢舉報、控告。
  • 「洪氏兄弟」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10日上午,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洪氏兄弟」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洪某甲曾因犯流氓罪於1984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因賭博被勞動教養三年。釋放後,與其同胞兄弟洪某乙、洪某丁先後實施聚眾賭博、高利放貸、隨意毆打他人、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立威造勢,在東豐縣內對百姓形成較強的心理威懾,使百姓在合法利益受損後不敢舉報、控告。
  • 遼源「洪氏兄弟」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10日上午,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洪氏兄弟」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洪某甲曾因犯流氓罪於1984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因賭博被勞動教養三年。釋放後,與其同胞兄弟洪某乙、洪某丁先後實施聚眾賭博、高利放貸、隨意毆打他人、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立威造勢,在東豐縣內對百姓形成較強的心理威懾,使百姓在合法利益受損後不敢舉報、控告。
  • 遼源市龍山區法院對東豐縣「洪氏兄弟」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10日上午,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洪氏兄弟」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釋放後,與其同胞兄弟洪某乙、洪某丁先後實施聚眾賭博、高利放貸、隨意毆打他人、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立威造勢,在東豐縣內對百姓形成較強的心理威懾,使百姓在合法利益受損後不敢舉報、控告。
  • 遼源龍山「洪氏兄弟」等19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中國法院網訊(朱慧穎)9月10日上午,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洪氏兄弟」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洪某甲曾因犯流氓罪於1984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因賭博被勞動教養三年。
  • 海口中院對沈東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7月31日上午,海口中院對被告人沈東等21人涉黑犯罪一案依法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海口中院對沈東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判決沈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海口中院對沈東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以來,為攫取巨額非法利益,被告人沈東網羅陳德亮、吳鴻章、陳天允、馮明超、覃貞文等人,形成以沈東為首
  • 丹東東港黑老大「宋老六"兄弟涉黑社會案一審公開宣判!
    新華社瀋陽12月20日電,遼寧宋琦宋鵬涉黑案20日在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該犯罪集團組織者宋琦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十宗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山西王見剛等人重大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新華社太原11月4日電(記者孫亮全)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被告人王見剛等人重大涉黑案,日前經山西省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全案52名被告人中,34人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2人系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告人王見剛被判有期徒刑25年,33名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20年至1年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兩案涉黑42人!一審公開宣判
    兩案涉黑42人!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9月29日,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白暘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枝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開設賭場罪,搶劫罪等12項罪名,
  • 翼城:涉黑案、涉惡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9月26日,山西省翼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翼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東峰、桑建華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在翼城縣看守所、曲沃縣看守所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自2007年起到案發,被告人張東峰組織多人實施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犯罪。期間張東峰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夜間採用「巡邏」的方式對未經該組織同意的其他盜掘人員進行驅趕、追攆,達到控制翼城非法盜墓的目的。
  • 劉素琴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7日下午,奈曼旗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劉素琴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 兩案涉黑51人!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9月9日,高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愛兵等26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串通投標罪,騙取貸款罪9項罪名,共39起違法犯罪事實。
  • 山西晉中霍華平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8月7日,山西省晉中市和順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霍華平等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8項罪名,共27起犯罪事實,全案15名被告人中有14人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因在疫情防控期間,宣判採用遠程視頻方式進行。
  • 韓小龍等8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10月31日,岢嵐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韓小龍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賭博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共8項罪名,全案12名被告人中有8人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因在疫情防控期間,法院採取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宣判。
  • 普進科等15人涉黑案在吳忠一審公開宣判
    9月24日,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依法對普進科等15人涉黑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吳忠中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以來,被告人普進科先後拉攏被告人楊文明、海鵬、姬朋林、馬平、馬文明等人在吳忠市利通區金星巷及周邊地區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中故意傷害2起,致1人死亡、1人重傷;長期向多人多次販賣毒品海洛因零包;尋釁滋事6起,致1人輕傷,10餘人不同程度受傷;組織44名女性賣淫,獲取非法利益133萬餘元;強姦3人;敲詐勒索他人財物8800元。
  • 山西陳兆平等44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單位被罰上億元
    山西陳兆平等44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單位被罰上億元新華社太原11月21日電(記者孫亮全)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陳兆平等44人涉黑案日前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兆平被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5年,被告單位山西兆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被判處執行罰金1.08億元。
  • 翼城涉黑涉惡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26日,翼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翼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東峰、桑建華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在翼城縣看守所、曲沃縣看守所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自2007年起到案發,被告人張東峰組織多人實施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犯罪。期間張東峰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夜間採用「巡邏」的方式對未經該組織同意的其他盜掘人員進行驅趕、追攆,達到控制翼城非法盜墓的目的。
  • 掃黑除惡 | 劉素琴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7日下午,奈曼旗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劉素琴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 覃國清等26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覃國清等26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2020-11-06 17:1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