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三人涉非法集結案開庭 庭上承認控罪

2021-01-10 千龍網·中國首都網

海外網11月23日電 據港媒報導,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三人相關案件。他們涉嫌於2019年6月21日鼓動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周及林均承認所有控罪,控方表示就黃之鋒被控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不提證供起訴,黃之鋒承認其他2項控罪。

3名被告均為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22日晚在社交媒體發文稱,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承認所有控罪,因此23日的法庭聆訊會跳過審訊階段,不會傳召證人和爭議案情,直接進入結案陳詞。他聲稱,3人被判入獄也不感到意外。

據此前報導,今年8月5日,周庭已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庭承認控罪並同意案情後,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將其案件押後到審訊的最後一天再訊,屆時再求情和判刑。而當時,黃之鋒與林朗彥並不認罪。

早前《人民日報》評論稱,「香港眾志」這一組織打著「聚眾之志」的幌子,借外部勢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就是禍港「新生代」。「眾志」主張「自立」但內外勾結,假託「自決」,對網民顛倒黑白,對青年極力煽惑,搞的都是「港獨」活動。「香港眾志」曾因「自決綱領」不符基本法而斷絕議會之路,政治力量一落千丈。然而攀上「洋主子」,為這些棄子提供了「廢物利用」機會。從拜見外國政要並索要合影,到乞求美國國會通過涉港法案,再到竄訪外國賣慘乞憐、尋求外力插手援助,是他們最常用的套路。(海外網 楊佳)

海外網11月23日電 據港媒報導,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三人相關案件。他們涉嫌於2019年6月21日鼓動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周及林均承認所有控罪,控方表示就黃之鋒被控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不提證供起訴,黃之鋒承認其他2項控罪。

3名被告均為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22日晚在社交媒體發文稱,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承認所有控罪,因此23日的法庭聆訊會跳過審訊階段,不會傳召證人和爭議案情,直接進入結案陳詞。他聲稱,3人被判入獄也不感到意外。

據此前報導,今年8月5日,周庭已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庭承認控罪並同意案情後,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將其案件押後到審訊的最後一天再訊,屆時再求情和判刑。而當時,黃之鋒與林朗彥並不認罪。

早前《人民日報》評論稱,「香港眾志」這一組織打著「聚眾之志」的幌子,借外部勢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就是禍港「新生代」。「眾志」主張「自立」但內外勾結,假託「自決」,對網民顛倒黑白,對青年極力煽惑,搞的都是「港獨」活動。「香港眾志」曾因「自決綱領」不符基本法而斷絕議會之路,政治力量一落千丈。然而攀上「洋主子」,為這些棄子提供了「廢物利用」機會。從拜見外國政要並索要合影,到乞求美國國會通過涉港法案,再到竄訪外國賣慘乞憐、尋求外力插手援助,是他們最常用的套路。(海外網 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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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之鋒涉非法集結被判13.5個月 市民大罵禍港漢奸
    原標題:黃之鋒涉非法集結案被判刑13.5個月海外網12月2日電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
  • 黃之鋒涉非法集結案被判刑13.5個月
    周庭、林朗彥及黃之鋒(圖源:香港中通社)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據此前報導,三人涉嫌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項罪名。控方指出,案發當日,黃之鋒在警總外扮演領導角色,發出指示、帶領叫口號。
  • 涉嫌非法集結等案今日開庭,黃之鋒、林朗彥承認所有控罪
    (觀察者網訊)據香港「東網」11月22日報導,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和前成員周庭,被控於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周庭早前已承認2罪,而黃之鋒、林朗彥則不認罪,該案件將於23日開審。
  • 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今日開庭或將立即入獄 黃之鋒發文稱將認罪
    【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今日開庭或將立即入獄 黃之鋒發文稱將認罪】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涉於去年6月煽惑、組織他人或非法參與包圍警察總部案,今日開庭。三人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周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另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22日在社交平臺發文稱,三人將承認所有控罪。
  • 最高將面臨5年監禁 黃之鋒當庭認罪
    、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於今日開庭,黃之鋒等三人在開庭前仍做騷,他們開「記者會」指,預計將會被即時還押。 據悉,3人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另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黃和周同被控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認罪,黃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 黃之鋒獲刑,周庭痛哭……華春瑩用一句話回應
    今天,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接受判決。三人早前已承認被控罪名,今天分別被判處13個半月、10個月和7個月有期徒刑。三人即時入獄。她說,黃之鋒以包圍警察總部為目的,挑戰警方權威,集結歷時15小時,9000人包圍警總,形容規模大、時間長,黃之鋒積極扮演領導人角色,統籌示威者訴求;周庭從旁協助,積極參與集結。王詩麗表示,判刑需具阻嚇性,避免有人有樣學樣,需要反映法庭維護公眾秩序的決心,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
  • 涉非法集結 黃之鋒決定承認所有控罪
    (原標題:涉嫌非法集結,黃之鋒在社交媒體發文聲稱:今日承認所有控罪)【環球時報綜合報導】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的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鼓動支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
  • 涉嫌非法集結案今日開庭 黃之鋒聲稱:承認所有控罪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的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鼓動支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黃之鋒22日晚在社交媒體發文稱,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承認所有控罪,因此23日的法庭聆訊將跳過審訊階段,不會傳召證人和爭議案情,直接進入結案陳詞。他聲稱,3人被囚也不是很意外。就在同一天,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了元朗區議員王百羽、九龍城區議員李軒朗及公司「U Made This」前董事陳梓謙。他們涉嫌提交虛假文書,包括報價單等,以虛報選舉開支。
  • 涉嫌非法集結,黃之鋒在社交媒體發文聲稱:今日承認所有控罪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的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鼓動支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案件23日開審。
  • 終於,「亂港」頑固分子黃之鋒認罪了
    據港媒報導,香港法院前不久公開受理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三人的案件,他們被指控涉嫌在2019年6月21日鼓動民眾包圍香港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及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
  • 黃之鋒當庭認罪,或將四進宮
    11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三人均當庭認罪。法庭未立即宣判,下令將三人還押至12月2日判刑。從左至右:黃之鋒、林朗彥、周庭 圖源:香港文匯網
  • 黃之鋒被捕
    黃之鋒 資料圖黃之鋒是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此前報導,今年8月5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周庭、黃之鋒、林朗彥三人相關案件。最終周庭承認控罪,法院決定將周庭的判刑押後至12月1日,將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審訊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處理。除黃之鋒外,周庭、林朗彥也是「香港眾志」成員。當時,他們被控於去年6月21日號召他人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 剛剛,黃之鋒被捕
    黃之鋒 資料圖黃之鋒是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今年8月5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周庭、黃之鋒、林朗彥三人相關案件。最終周庭承認控罪,法院決定將周庭的判刑押後至12月1日,將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審訊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處理。
  • 剛剛,黃之鋒被捕!
    黃之鋒 資料圖黃之鋒是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此前報導,今年8月5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周庭、黃之鋒、林朗彥三人相關案件。最終周庭承認控罪,法院決定將周庭的判刑押後至12月1日,將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審訊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處理。除黃之鋒外,周庭、林朗彥也是「香港眾志」成員。當時,他們被控於去年6月21日號召他人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 好消息,黃之鋒被捕!
    此前報導,今年8月5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周庭、黃之鋒、林朗彥三人相關案件。最終周庭承認控罪,法院決定將周庭的判刑押後至12月1日,將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審訊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處理。除黃之鋒外,周庭、林朗彥也是「香港眾志」成員。
  • 黃之鋒被捕!
    黃之鋒 資料圖黃之鋒是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今年8月5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周庭、黃之鋒、林朗彥三人相關案件。最終周庭承認控罪,法院決定將周庭的判刑押後至12月1日,將黃之鋒及林朗彥的審訊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處理。除黃之鋒外,周庭、林朗彥也是「香港眾志」成員。當時,他們被控於去年6月21日號召他人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 黃之鋒被捕
    據港媒報導,黃之鋒今天下午(9月24日)到中區警署報到時被拘捕,警方指黃之鋒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蒙面法》。另外,社運分子古思堯也因同一事件被捕,涉未經批准集結,於長沙灣警署錄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