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02月12日 18:11:36 中財網 |
證券代碼:601611 證券簡稱:
中國核建公告編號:臨2019-005
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
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
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重組事項進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中國核
建」)控股股東
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核建集
團」)已於2019年2月12日與
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核集團」)籤訂《
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與
中國核工業建設集
團有限公司之吸收合併協議》(以下簡稱「《吸收合併協議》」),就中
核集團吸收合併中核建集團事項(以下簡稱「本次吸收合併」)進行
了約定。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中核集團將直接持有本公司61.78%
的股份,中核建集團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本次吸收合併實施完成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變為中核集團,國
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作為最
終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
本次吸收合併後,中核集團擬承繼中核建集團持有的
中國核建股
份數為1,621,620,000股,佔
中國核建股份總數的61.78%,將觸及
要約收購,本次吸收合併尚需中核集團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申請豁免其要約收購義務。
一、本次吸收合併的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2018年1月31日,國務院國資委下發《關於
中國核工業集團有
限公司與
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重組的通知》。經報國務院批
準,中核集團與中核建集團實施重組。中核建集團整體無償劃轉進入
中核集團,不再作為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
2018年10月24日,中核集團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
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吸收合併
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
有限公司方案》,並同意與中核建集團籤署《吸收合併協議》。
2018年11月1日,中核建集團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
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吸收合併
中國核工業建設
集團有限公司的議案》,並同意與中核集團籤署《吸收合併協議》。
中核集團與中核建集團於2019年2月12日籤署了《吸收合併協
議》,協議約定中核集團吸收合併中核建集團,中核建集團不進行清
算,中核集團吸收中核建集團而繼續存在,中核建集團解散並註銷;
中核建集團全部資產、負債、業務、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和義
務由中核集團承繼和承接。
(二)本次吸收合併前、後雙方持股情況
本次吸收合併前,中核集團未直接或間接持有
中國核建的股份。
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中核集團將直接持有
中國核建1,621,620,000
股股份,佔
中國核建總股本的61.78%。
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為中核
集團,最終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仍為國務院國資委。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本次吸收合併事項符
合要約收購豁免情形,中核集團將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豁免其要約收購
義務的申請;中核建集團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股東與股份變更相關事項,
應以中國證監會相關豁免要約收購批覆作為實施依據。
二、《吸收合併協議》的主要情況
(一)協議主體及籤訂時間
2019年2月12日,中核集團與中核建集團(以下合稱「協議雙
方」)籤署了《
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與
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有限
公司之吸收合併協議》。
(二)協議的主要內容
1、中核集團吸收合併中核建集團,中核建集團不進行清算,中
核集團吸收中核建集團而繼續存在,中核建集團解散並註銷;中核建
集團全部資產、負債、業務、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和義務由中
核集團承繼和承接;
2、本合併交易完成後,中核建集團所有下屬子公司、企業或其
他法人的股東或出資人均變更為中核集團或中核集團下屬公司或企
業;
3、本合併交易完成後,繼續存續的中核集團的註冊資本變更為
人民幣595億元,具體註冊資本金額以國務院國資委批覆為準;
4、協議雙方同意中核建集團職工於本合併交易完成後由中核集
團接收安置,中核建集團高級管理人員或需調換工作的職工應根據中
核集團實際情況調整崗位。協議雙方同意中核建集團職工按照中核集
團人事安排予以安置;
5、該協議自協議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中核建集團控制的
上市公司的股東與股份變更相關事項,應以中國證監會相關要約收購
批覆作為實施依據。
三、本次吸收合併涉及的其他事項
(一)本次吸收合併涉及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收購報告書等後續
工作,本公司將督促相關方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本次吸收合併符合要約收購豁免情形,中核集團將向中國
證監會提出豁免其要約收購義務的申請,該事項能否順利完成尚存在
不確定性。
本公司將密切關注該事項的進展,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2月13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