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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主犯判十年六個月,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公開宣判
12人涉嫌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主犯鄧鵬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九十萬元、罰金十萬元,其餘被告人江文高、鄧少軍等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十個月至七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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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出庭公訴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
「我們受武穴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2020年9月1日上午,由武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一案,在武穴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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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開庭
2020年9月1日上午,由武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一案,在武穴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19年7月-11月,12名犯罪嫌疑人先後經公安機關移送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黃岡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0年2月4日武穴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鄧鵬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被告人江某某等10人敲詐勒索罪、詐騙罪,被告人程某詐騙罪、強迫交易罪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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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詐騙、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出庭公訴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
龍江檢察 2020-09-07 16:34:122020年9月1日上午,由武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一案,在武穴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19年7月-11月,12名犯罪嫌疑人先後經公安機關移送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黃岡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0年2月4日武穴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鄧鵬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被告人江某某等10人敲詐勒索罪、詐騙罪,被告人程某詐騙罪、強迫交易罪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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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法院公開審理鄧鵬等12人涉惡案
9月1日上午,由武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一案,在武穴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去年7月至11月,12名犯罪嫌疑人先後經公安機關移送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鑑於該案重大、複雜,武穴檢察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了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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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宣判孫某等八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8月25日,宕昌縣人民法院在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宣判孫某等八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高利轉貸一案。被告人孫某系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被告人孔某、馬某薩、麻某、李某系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重要成員,被告人馬某林、馬某軍、賽某系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其他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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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鵬等十二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出庭公告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出庭公告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一案,於2020年9月1日10時,在湖北省武穴市人法院開庭審理,我院將派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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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法院對李某旭等十一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依法公開宣判
2021-01-05 10:38:59 來源: 娛樂的計劃 舉報 近日,淄博人民法院對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依法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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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縣人民法院:徐某賓等20人 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2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首要分子徐某賓犯開設賭場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34萬元;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被告人王某星、李某、張某、司某偉、徐某聖等19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一年不等刑罰;被告人的違法所得751000元予以沒收,其他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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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辦的3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聚眾鬥毆、非法侵入住宅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樂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自2003年以來,被告人孔某武網羅社會閒散、前科劣跡人員,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多次、有組織的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孔某武為首要分子,李某某等四人為重要成員,路某、田某某等21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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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法院公開宣判林從兵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9月30日上午,蜀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林從兵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一案。蜀山法院經審理查明,為謀取非法利益、實施犯罪,被告人林從兵、謝林發等人糾集在一起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非法高利放貸,通過暴力、「軟暴力」非法手段催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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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宣判晏小龍等12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9月22日,金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晏小龍等12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為非法獲利,2009年下半年,晏小龍糾集人員在賭場幫人維持秩序,領取高額固定工資;2011年2月至3月中旬,晏小龍夥同他人在本市裕安區分路口鎮開設「龕乾子」夜間賭場,並從中抽頭漁利。此外,法院還查明該組織成員其他多項違法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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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池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齊浩鵬、文治平等2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2020年9月4日,甘肅省華池縣人民法院對齊浩鵬、文治平等2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騙取貸款、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案依法公開宣判。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齊浩鵬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29萬元,惡勢力犯罪的首要分子文治平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對其他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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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小龍等12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了
9月22日,金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晏小龍等12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為非法獲利,2009年下半年,晏小龍糾集人員在賭場幫人維持秩序,領取高額固定工資;2011年2月至3月中旬,晏小龍夥同他人在本市裕安區分路口鎮開設「龕乾子」夜間賭場,並從中抽頭漁利。此外,法院還查明該組織成員其他多項違法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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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辦的3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樂陵法院宣判
11月4日,由中央掃黑辦督辦的被告人孔某武等31人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聚眾鬥毆、非法侵入住宅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樂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自2003年以來,被告人孔某武網羅社會閒散、前科劣跡人員,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多次、有組織的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孔某武為首要分子,李某某等四人為重要成員,路某、田某某等21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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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平、李某錚、劉某某、馬某某、甄某某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9月8日上午,民勤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平、李某錚、劉某某、馬某某、甄某某等五人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一案,對被告人李某平以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後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沒收非法所得30萬元,並處罰金15萬元,對被告人李某錚、劉某某、馬某某、甄某某等四名被告人以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判處九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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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徐某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
9月4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徐某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宣判以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該犯罪集團其餘19人分別被判處二年至十六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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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張掖一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宣判
臨澤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郭某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新甘肅客戶端張掖12月11日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楊紅麗)今天下午,張掖市臨澤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郭某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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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某良等2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公開宣判
近日,寶坻法院公開宣判了趙某良等2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被告人趙某良於2014年至2015年糾集被告人白某紅、潘某永、潘某強、趙某柱、王某朋、田某旺,於2018年1月至2月間糾集被告人李江某,李江某糾集李福某、張某遠、阮某鎖,分別在多地多次開設賭場,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賭博,從中抽頭營利;期間,趙某良還糾集或夥同相關被告人,先後實施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惡勢力性質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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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陳某偉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潮安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陳某偉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潮州市潮安區人民法院 潮州市潮安區人民法院微信號 gh_116035be8449 功能介紹 發布法院重要司法信息 8月18日至19日潮安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偉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