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現場
因為電動三輪車前擋了一塊塑料布,進而影響到行車視線,凌晨時分,中牟縣一名60歲的環衛工遭遇事故不幸身亡。
5月4日,中牟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介紹說,家住河北邢臺的王某父子在凌晨兩點多,開著自家的半掛貨車,從四川出發,經長途跋涉來到中牟,給一位客戶送貨。當他們行駛到中牟縣城東路一家汽車店門口時,靠西側路邊將車輛停好,兒子還在車後五六米處擺放了三個反光堆,由於時間還早,天還下著小雨,他們父子就在車內休息。約4點40左右,車後忽然傳來一聲響動,作為老司機的父親急忙下車查看。
他走到貨車尾部看到一輛電動三輪撞到了車左后角,電動車撞擊後又反彈了一段距離,三輪車司機在一塊塑料布的遮擋下,仍然在車上坐著,看不清面部。老王詢問三輪車司機傷到沒有,卻不見反應,他馬上叫醒兒子,迅速報了警,並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幾分鐘後,120急救車趕到現場,醫生經過檢查,確認三輪車司機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事故民警對事故現場進行了縝密細緻的勘察,根據三輪車上的物品和出行時間判斷,死者很有可能是一名環衛工人。後經調查,死者姓張,中牟縣官渡鎮人,今年60歲。
張某家屬反映,當天凌晨4點多,張某從家裡出發去縣城上班,當時天下著小雨,就把車前懸掛的塑料布放下來擋雨。據交警介紹,事故發生時,儘管天下著小雨,但是路面車輛不多,路燈亮著,光線不是十分好,但是也能看清路面。就是因為這一塊防雨的塑料布,遮擋了視線,使騎車人沒有看清路面上的障礙物,結果撞到了停放在路面上的車輛,導致了慘劇的發生,真是令人惋惜。
中牟交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認定三輪車司機張某對這次事故負主要責任,半掛車司機王某對這次事故負次要責任。
漫步在城市大街上,形形色色款式不已的電動車前,都加裝了花花綠綠、樣式各異的車棚,目的是為了能夠遮風避雨。豈不知,這些小小動作,正在製造著安全隱患,危害著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