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乳山市城區街道龍山社區網格員鄭明君在工作中,撿到一個鼓鼓囊囊的錢包,內有現金兩千餘元及其他證件,在乳山市公安局商業街派出所民警的幫助下,鄭明君找到失主劉女士並將錢包歸還。
當日下午,鄭明君像往常一樣開展網格巡查,走到向陽街和白雲巷路口時,突然發現地面上有一個灰色摺疊錢包。他在原地等了一會兒,見無人前來認領,就打開錢包查看,發現裡面有2000餘元現金、5張銀行卡和失主及其家人的三張身份證。
考慮到失主丟失了現金和證件,應該非常著急,鄭明君將其交到商業街派出所龍山社區警務室。民警根據身份證上面的信息,很快聯繫到了失主劉女士。過了半個小時,劉女士騎電動車匆匆趕來。從民警手中接過錢包,劉女士握著民警和鄭明君的手連連致謝:「下午我從文化街騎車往回走,可能是那個時候丟的,要不是你們打電話過來,我還不知道錢包丟了呢!」(Hi威海客戶端記者 趙樹一 通訊員 焉紹濤)
值班總編:孫 鋒
覆審:譚立勇
編輯:劉曉佳
【來源:威海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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