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伴們,你們可還記得
今年4月13日
我院公開宣判的一起42人
重大涉黑案件?
石獅法院宣判42人重大涉黑案,「黑老大」獲刑25年!
目前
案件已經進入執行階段
那麼
為什麼案件在被告人已被判處刑罰後
還要對其強制執行呢?
那是因為
該案除判決涉黑勢力成員
有期徒刑之外
還判處了罰金及退還違法所得
共計4793.1萬元
在刑事判決生效後
鑑於被告人沒有主動履行財產刑
我院依法強制執行
9月4日,我院開展「7·30」重大涉黑案件「打財斷血」專項執行行動。本次行動由黨組書記、院長林明容擔任總指揮,黨組成員、副院長顏良夥擔任副總指揮。上午8:30,隨著林明容院長一聲令下,20餘名執行幹警兵分五路,奔赴泉港、惠安、東海等地,查封房產、拘傳被執行人。
上午9:15,執行人員來到泉州市東海灣某小區,對被執行人陳某洪用違法所得購買的登記在案外人名下的房產進行現場查封,張貼封條、執行裁定書、查封公告等。
隨後,執行人員前往泉州豐澤區某受害單位,對扣押在該單位內的7部涉案車輛進行清點扣押,逐一核對車輛信息,由維修人員進行調試啟動後,統一轉移到石獅法院集中處置。
在另一現場,執行人員來到泉港區、惠安縣,對10名已經刑期屆滿的被執行人進行入戶傳喚。對於未在家的被執行人,告知其家屬應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否則法院將會採取進一步措施。
另一組執行人員來到石獅某銀行,扣劃了凍結在案的被執行人銀行存款150906元,兩項罰金執行完畢。
隨後,前往石獅市公安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由石獅市公安局按刑事判決書要求沒收扣押在案的手機、銀行卡、電腦等財物一批。
時至中午12:00,回到院部後,執行人員沒有停歇,繼續對被傳喚的被執行人開展勸導,督促他們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莊某應繳交違法所得和罰金共10.7萬元,經過現場教育後,當場繳交了6萬元,其餘款項將分期繳交。
▲莊某分6次共繳交6萬元罰金▲
此次「打財斷血」專項執行行動共查封涉案房產1處、委託外地法院查封房產2處,扣押包括寶馬、捷豹、路虎、奧迪在內的豪車12部,傳喚被執行人5人,扣劃銀行存款 150906元,沒收扣押在案財物一批。當天共有7名被執行人主動繳交案款308475元,本次執行行動共執行到位696461元。
下一步,我院將繼續圍繞「案件清結」、「黑財清底」兩大工作重點,落實掃黑除惡「六清」行動具體工作舉措,集中力量攻堅清理「黑財」,窮盡各項執行措施,剷除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通過「打財斷血」,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努力營造和諧安定的社會環境。
文稿|鄞志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