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電動自行車套上安全的「韁繩」
——關注非機動車行車安全(下)
一股強力掛到自行車左側車把,隨即,她連人帶車栽倒在地上。
突如其來的這一下子,讓她緩不過神,膝蓋和手臂的疼痛中,她看見肇事電動自行車擦身而過,騎行者頭也不回揚長而去。
「別說扶我起來了,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想起不久前的這段經歷,石家莊市市民劉思淼氣憤不已。那天早上,她像往常一樣騎自行車上班,卻被快速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碰倒。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因其易於操控、價格便宜等優點,成為市民常用的代步工具之一。然而隨著電動自行車數量的持續增長,其超速行駛、逆行、闖紅燈等行為引發的交通事故頻現,已成為城市交通管理不容忽視的難題。
任性騎行,危險隨行
電動自行車違法現象頻現
12月2日11時許,石家莊市槐安路與青園街交口處,車流密集,交通繁忙。信號燈已經由綠變紅,一位騎著電動自行車的年輕小夥兒卻「嗖」得一下闖燈而過,右轉小汽車趕緊剎車,險險避過;信號燈還未變綠,一位外賣小哥按捺不住提前「搶跑」,其他騎行人緊隨其後;綠燈通行的機動車道上,幾輛電動自行車忽然從側邊「殺出」,在機動車的縫隙中左右穿行……
短短15分鐘內,記者粗略估算,有20餘位騎行人「搶紅燈」過路口,3位外賣小哥逆向騎行,十幾輛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穿行,還有一些電動自行車趁信號燈指示左轉通行時斜穿路口。
「緊著躲,惹不起!」說起電動自行車,石家莊的哥張亮一肚子火。每天上下班的高峰期,擁擠的車流中,總有電動自行車時不時「竄」到他的車前。「這哪裡還是電動車,根本就是沒上牌的摩託車!遇上只能儘量躲開,真要撞上了,麻煩的還是自己。」
張亮的這番話,道出了許多機動車駕駛人的心聲。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面對日益增多的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許多機動車駕駛人表示深受其擾。
來自省交管局的數據顯示,近年來,非機動車尤其是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問題比較突出,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據統計,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中,由電動自行車引發的交通事故一直處於高發態勢,佔非機動車交通事故60%以上。
「此外,在電動自行車出現交通違法行為時,最容易受到傷害和損失的並不是機動車,而是電動車駕駛員自己。」省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說。
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傷亡人員中,駕駛電動自行車導致死亡人數達8639人,受傷人數達44677人,傷亡人數接近非機動車傷亡總人數的70%。形象地說,平均每小時就有1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死於道路交通事故,有5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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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標上路,僥倖心理
電動自行車違法存盲區
電動自行車為何總出現在交通違法的隊伍裡?
「摩託車的速度,自行車的車閘。」自行車騎行愛好者袁野,認為電動自行車普遍超速是其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
有10多年交通協管經驗的李師傅也告訴記者,他執勤的路口發生事故的電動自行車,肇事時速基本都在30公裡以上,「不僅車速快,很多電動自行車不走非機動車道直接在馬路中間亂竄。」
我國行業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裡,整車重量不超過55公斤;交通法規要求,電動自行車應在非機動車道行駛,行駛速度不超過每小時15公裡。然而,記者調查了解到,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很多屬於超標車,不僅重量遠超55公斤,而且速度能達到每小時30公裡—40公裡,經過私自改裝的電動自行車還能跑得更快,限重限速形同虛設。
在石家莊市和平西路的一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店,一位正在選購電動自行車的顧客表示,「時速不超過25公裡?這麼慢的話,還不如騎自行車好了。」
和機動車相比,電動自行車制動性能差,一旦發生碰撞,衝擊力較強,容易造成人員傷亡。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武漢分院的一項研究表明,電動自行車時速每提高1公裡,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將增加10%。
車速過快的同時,一些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守法意識、安全意識淡薄,也為路上行駛埋下安全隱患。
外賣送餐員小汪曾因逆行、闖紅燈被多次查處,但他覺得這些行為在實際工作中很難避免。在他看來,等紅燈耽誤時間,不逆行就要繞路,「雖然知道應該注意安全,但每次碰到時間緊的情況也就不考慮這些了。」
採訪中記者還發現,似乎每個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都能給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找到「合理」的藉口——「路上沒什麼車,偶爾闖一次紅燈沒什麼」「時間緊,逆行也就一小段路」「大家都這麼走,我也跟著走唄」……
「這些藉口,說明多數交通違法者還是存在僥倖心理,對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認識不足。」省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說,這既是對交通法規的漠視,也是對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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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效管控,多方共治
讓電動自行車駛上安全路
為了治理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這一交通管理的痼疾,省交管局多次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有針對性地加大對非機動車,尤其是電動自行車的管控。
然而,業內人士指出,要徹底解決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問題,關鍵是提高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守法意識、安全意識,而這絕非一日之功,也不是交管部門一家可以單獨完成。
「要想讓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守法,首先要解決立法方面的問題。在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法律方面,包括我省在內的國內大部分省份沒有獨立、具體、系統的規定;僅有部分有地方立法權的城市出臺了專門的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省社科院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所長樊雅麗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不需辦理駕駛執照,這也導致依法監管出現難題。因此,要不斷完善電動自行車安全行駛立法。「具體來說,應該出臺具體規定,規範電動自行車的市場準入、登記管理、路面管理等。」樊雅麗建議。
除了推進立法,樊雅麗還建議,可以將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納入信用體系予以監管。「以信用體系倒逼駕駛人遵守道路行駛規範,可探索建立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公安機關可通過非機動車管控平臺採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交通違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將違規失信行為與個人徵信掛鈎。」
「此外,還應加大源頭管控,確保相關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生產、銷售電動自行車。」樊雅麗表示,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設施,全面提高路面監控水平,進一步嚴格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有效淨化道路交通環境。
「讓電動自行車真正『慢』下來,是一個系統性社會工程,需要全社會齊抓共管、廣大群眾共同參與。只有治標與治本齊頭並進,切實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才能真正實現電動自行車上路的安全、規範、有序。」樊雅麗說。(河北日報記者高珊)
【來源:河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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