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大國】15種「我媽是我媽」奇葩證明,你經歷過嗎?

2021-01-10 環球網

學習大國按

最近,國務院有關部門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證明多」「證明繁」問題,研究制訂系列簡政放權措施,力圖解決類似「你媽是你媽」的荒唐證明問題,為群眾服務,方便群眾辦事。

信息化為現代社會治理提供了便利,本來可以讓數據跑路的事情,為何要讓群眾勞苦奔波?「奇葩證明」何以泛濫?何時能休?

文 |程遠州、田豆豆、付文

不必要、沒法辦、必要而又不好辦

「人在證途」的無奈

從目前被曝光的「奇葩證明」來看,要求證明親屬關係的佔近一半,其中包括證明夫妻、父子、兄弟、爺孫等各種關係。此外,還有大量涉及個人狀態的證明,包括證明死亡、健在、未婚、無犯罪記錄等個人信息。

「所謂『奇葩證明』,包括不必要的證明、沒法辦的證明、必要而又不好辦的證明。」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長徐雙敏看來,「奇葩證明」從內容上大致可分三類:一是身份證明,比如「證明你媽是你媽」之類的親屬關係證明等;二是行為證明,比如有無婚姻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等;三是審批事項證明,比如兩種證明互為前置條件的情況。

「一次次證明戶口簿是真實的,非常荒唐」

荒唐的實質是推責

無論是辦事群眾,還是開具證明的單位,都對不必要而又被要求開具的「奇葩證明」感到厭煩。不少案例中,當事各方無一獲利,本是為了科學管理的「證明系統」,卻成了類似零和博弈的冗餘行政。

裹挾其中,被戲稱為「全能」的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感觸尤深。

「居民來辦事,我們從來不說『這個我們做不了』,可是有時候面對其他單位要居民來居委會開的一些證明,我們還真做不了。」在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街道張家灣社區,黨支部書記高桂萍說,只要居委會能夠調查清楚的,都會給居民開具證明,但有一些證明,居委會確實無能為力。比如,開商鋪要開「不擾民證明」、保險理賠要開「在家中受傷證明」,甚至還有要居委會開「無犯罪證明」等。

而公安戶政部門也向來是各類證明的「高產地」。

為規範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2012年湖北省公安廳專門出臺《湖北省公安派出所出具戶籍信息證明工作規範(試行)》,對派出所出具戶籍信息證明、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等作了明確規定,其中第八條寫得清楚: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證件,公民在從事需要證明身份的有關活動時,應出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公安派出所不再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記載信息出具證明。

「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往往沒有辦法拒絕。涉及到財產繼承、出生公證的,相關部門不看戶口簿,只看派出所的親屬關係證明,我們等於是一次次地證明發出去的戶口簿是真實的,非常荒唐。」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東寶分局龍泉派出所戶籍室的「敲章員」段維維說。像這樣的戶籍證明,她每年要開具2000多份。

公安部負責人日前表示,公安部已部署各地認真清理本地有關戶籍證件使用管理的政策規定,全面梳理證明的種類,對於能夠憑戶口簿、身份證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的,一律不得要求公民出具其他戶籍證件。

「證明我還活著,要蓋幾個公章」

「多此一舉」的背後考量

讓基層受累、群眾麻煩的各種五花八門證明,到底有無存在必要?相關職能部門也有不同觀點。

比如社保年審,是群眾抱怨的「奇葩證明」高發區。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社會保險局副局長劉建軍認為,所謂的「健在證明」在當下很有必要。因為不少地區常發生冒領社保金,甚至在親人去世後,家人隱瞞情況,繼續領取社保金的事件。2014年,湖北省本級53萬參保人員中,有288人年審沒通過,其中40多人沒有參與認證,很可能該參保人已死亡。

湖北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副處長鍾寧卻認為,很多證明其實是無用的,最典型的就是婚姻證明。2014年,湖北全省開具了50餘萬份婚姻證明,而當年登記結婚的人數是61萬對。群眾買房買車貸款、戶口遷移、出國、申請低保、辦理人才住房津貼、入職等十幾種常見事務,都需要婚姻證明,這讓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不堪重負。

「個別不誠信的社會現象讓全社會埋單」

行政理念需「眼睛向下」

水果湖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熊雲將深受證明之煩的基層機構稱為「保人」。他分析,隨著社會轉型,大量「單位人」變成了「社會人」,許多部門、機構與公民個人打交道時,特別是涉及提供資金、房貸、賠償等重要經濟活動時,往往希望找個可靠的「保人」,他們心目中最合適的就是街道辦和社區居委會,於是在格式化的表格設計上直接列出「街道、社區蓋章」,或者要求街道、社區出具相關證明。

在徐雙敏看來,這種因為個別現象而尋求「保人」或者讓群眾自證的做法,有「個別不誠信的社會現象讓全社會埋單」之嫌,即以少數人的不誠信為由「綁架」全社會。她認為,這種把問題往外推,而非加強內部管理、更新管理手段的做法,就是懶政。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前紅認為,面對失職問責,一些行政機關明哲保身,採取保守的管理方式,所有的行為考量首先集中在應對問責而不是考慮服務對象上。各部門為防範風險設立諸多內部考核指標,工作人員為了最大程度地「避險」,要求辦事群眾開具大量「奇葩證明」。

構建多部門共享共通的政務信息化平臺

變群眾跑腿為數據跑路

對於具體的「奇葩證明」案例,所涉部門、群眾和專家的觀點時有相左,但能夠達成共識的是,層出不窮的「奇葩證明」造成「人在證途」疲於奔波,也造成基層服務機構的權責倒掛。

破解「奇葩證明」泛濫難題,根本之策在於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構建各部門打通共享的數據服務平臺,以數據跑路代替群眾跑腿。

在數據跑路方面,湖北宜昌以建設智慧城市為契機,為「奇葩證明」的治理提供了一個可資借鑑的樣本。

宜昌市電子政務辦公室總工程師胡宜春介紹,通過市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宜昌社保資料庫共享了公安二代身份證照片信息,避免了因照片不一致而帶來的認證難題,並實現了社保人臉識別身份驗證,社保年審不再需要開具「健在證明」。此外,市民可通過網站、手機、電視多種渠道申請辦理社保電子證明,減少參保人往返人社部門辦理證明的麻煩。市民申請辦理生育保險報銷時,系統將電子證明直接推送給人社部門生育報銷辦理人員審核報銷,不需再到衛生計生部門列印紙質證明。

「以『網際網路+』的形式,打造教育、民政、社保、城管、交通等多部門共享共通的政務信息化平臺,從而改造政府部門的行政審批流程,儘可能減少群眾辦事的環節,清除『奇葩證明』滋生的土壤。」胡宜春說,宜昌實踐之所以能夠取得成效,關鍵在於主要領導力推,在全市層面上設定了改革框架。

一次跑腿、一次辦結,制定「用章清單」

行政審批改革在路上

數據跑路是治理「奇葩證明」的方向所在,但在更大範圍的推行,難度也不小。

「建立統一的大數據平臺,是改革的方向,但這需要以頂層設計解決各地各部門政策不統一、數據不兼容的問題,還要有政策法律支撐,非一朝一夕之功。」湖北省公安廳科技信息處副處長吳哲群說。

有鑑於此,武漢另闢蹊徑,採用社區行政職能上收,部門行政權力下放,建立街道一站式審批服務終端的方式,讓群眾「一次跑腿、一次辦結,全區通辦」。在改革中,制定社區「用章清單」,改變以往因開具各種證明而造成的「萬能社區」現象。同時要求各部門簡化行政審批流程,從根子上減少需要開證明的環節。

武昌區委組織部部長孫志軍介紹,2014年2月,武漢出臺為社區減負的九項規定,明確界定了社區公章使用範圍,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要求社區出具超過公章使用範圍的各類證明。一方面為社區減輕了負擔,另一方面也促進了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減少行政審批環節。

武昌區委書記王立介紹,為了避免社區不給蓋章、老百姓辦不成事的情況出現,武昌區推進大部制改革,整合區民政局、殘聯等多部門的民生服務職能,成立民政工作委員會,下放審批權力,將街道改造為「一站式」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中心,力求讓居民在街道辦事大廳便可將事情辦結。

在社區,武昌區則推行網格化扁平式管理,砍斷所有社區專幹與原部門的隸屬關係,社區網格員實時採集居民信息,供多部門使用,確保信息「出自一門」。網格員採集信息的同時,還要幫助居民代辦各類事務。

「以前是群眾跑腿,現在是工作人員跑腿。近兩個月,我上門代辦社保年審上百次了。」夏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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