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縱相新聞報導了錦州的一起猥褻案。遼寧凌海市某實驗學校9歲女童妞妞(化名)遭猥褻,女孩母親王女士報警後警方表示,嫌犯劉某是妞妞的跆拳道教練,因未滿16周歲,無法以猥褻罪對其進行處罰。
目前,當地教育部門給出的解決方案是退賠課程費用、辭退該老師、對校長給予口頭批評。這樣的結果王女士並不滿意,她說:"我們不需要補償,但應當把孩子的心理傷害降到最低。"
想要防身卻"引狼入室"
2019年下半年,每周二和周四,學校在課後開了各種特長班。
王女士考慮到妞妞是個女孩兒,希望她能夠學點防身的本領,就報了跆拳道特長班。
2019年12月起,教授跆拳道的教練劉某就以動作不規範為名,將妞妞叫到了一間"小黑屋"裡。
據妞妞告訴王女士,劉某到了屋裡也不說跆拳道的事情,就是一個勁叫妞妞親他。妞妞拒絕之後,劉某就強行親她,並且將舌頭都伸到了她的嘴裡。劉某還曾經試著拽妞妞的褲子,想要把手伸進去。
由於這個"小黑屋"連著走廊,劉某怕被人看見,還要時不時地查探周圍的情況。有一次,妞妞趁著劉某不注意,跑了出來。劉某隨後抓住妞妞,讓她不要告訴老師、父母,說他們知道了之後,他倆都要挨打。
難以入罪的劉某
2020年11月24日,忍無可忍的妞妞把劉某猥褻她的事情告訴了母親王女士,一邊說一邊哭。
得知此事後,王女士選擇了報警。當天,警方就把劉某帶回了派出所錄口供。
派出所民警告訴王女士,劉某的口供和妞妞基本一致,然而他們卻沒辦法對劉某進行拘留。
原來,劉某2019年猥褻妞妞的時候,才剛剛14周歲。按照我國法律,除了強姦等8種罪行,劉某這樣的未成年人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根據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行為人,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於是,王女士又去找了學校的石校長。校長說劉某是校外輔導機構的人員,是學校某老師聯繫的,他也在找這個人,找到之後再說怎麼解決。
隨後,當地主管部門介入此事。
受傷的妞妞和律師建議
王女士表示,目前妞妞受到了嚴重的心理創傷,她已經有半個多月沒去上學了,甚至還說:"我不上學了,學校老師都是變態。"妞妞晚上睡覺時會在半夜突然哭醒,說:"你別碰我別摸我!"
而學校提供的解決方案裡,根本沒有涉及妞妞的部分,王女士對此表示說:"我女兒受傷最重,為什麼解決方案裡沒有她?"
現在妞妞的家長認為,問題的關鍵是怎麼樣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譬如:孩子現在需要心理輔導,那麼心理輔導期間落下的課程怎麼辦?他們希望校方能夠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根據有關規定,跆拳道從業教練必須經過培訓,獲得國家頒發的資格證書後才能持證上崗。
有律師表示,雖然劉某不需要負擔刑事責任,但仍然需要給予賠償,這可以由警方調解,調解不成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要求其賠償。而課程在學校範圍內展開,不管老師來自哪裡,學校都要承擔連帶責任。
來源:縱相新聞、大河報、三秦都市報等
編輯:嚴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