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可免徵房產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020-12-23 貴陽網

4月2日,記者從貴州省財政廳網獲悉,貴州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聯合發布《關於落實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對因疫情影響導致停產停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通知》明確免徵政策適用於三種情況:受疫情影響較大,納稅確有困難的符合認定標準的中小企業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2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方減免租金的房產出租方,按實際收取的租金收入計徵房產稅;對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疫情期間被政府徵用的應稅房產,憑政府相關證明,按實際徵用時間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困難減免是2020年一季度任意2個月應繳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據《通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在4月15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核准後,在4月30日前完成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

附:

貴州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關於落實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

黔財稅〔2020〕17號

各市(州)、縣(市、區、特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各市(州)、縣(市、區、特區)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黔府辦函〔2020〕7號)等文件精神,支持中小企業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全省實體經濟復工復產復業、彌補疫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貴州省房產稅施行細則》以及《貴州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因疫情影響導致停產停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申請免徵疫情期間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及執行口徑

(一)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納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2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中小企業具體劃分標準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為準。

(二)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方減免租金的房產出租方,按實際收取的租金收入計徵房產稅。

(三)對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疫情期間被政府徵用的應稅房產,憑政府相關證明,按實際徵用時間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上述政策可與納稅人已依法享受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政策性優惠同時享受,先適用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再適用其他優惠政策。

二、申請條件

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一)在疫情期間生產經營發生虧損的;

(二)在疫情期間貨幣資金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三、免稅期限和執行期限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申請免繳2020年一季度任意2個月應繳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上述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辦理流程

(一)提交申請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在4月15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核准後,在4月30日前完成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

4月15日前未按規定報送免稅申請的納稅人,可在10月15日前補報,經核實符合免稅條件的,已繳納稅款抵繳以後月份應繳稅款,無法抵繳的,可申請退稅,並按原入庫級次辦理退稅。

(二)所需資料

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出免稅申請,並提供以下資料:

1.減免稅申請;

2.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准表;

3.房產、土地權屬證明複印件;

4.財務報表(2020年一季度)或資金證明;

5.減免房產租金的合同或協議。

(三)具體流程

1.網上辦理。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申報時,在線填寫減免稅申請表,通過專項減免稅代碼申報,經系統核准後,即可申報減免稅。

2.現場辦理。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申報或代開租賃發票時,填報減免申請表,經稅務機關核准後,即可辦理減免稅申報。

3.退稅管理。對減免租金部分已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從其當年應納的相應稅款中抵扣或辦理退稅。

五、其他事項

(一)加強政策宣傳輔導

各地稅務機關要主動向納稅人開展政策宣傳輔導,簡化核准程序,對暫時無法完整提供資料的納稅人可採取容缺辦理、事後核查的方式受理核准減免稅申請,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享盡享。同時要輔導納稅人儘可能通過電子稅務局等非接觸方式辦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事項,指導納稅人使用抗擊疫情地方減免稅代碼辦理減免稅申報。

(二)做好統計分析工作

各地稅務機關要加強納稅人困難減免申請的申報、審核等各個環節的跟蹤管理,正確使用減免稅代碼(抗擊疫情地方減免房產稅代碼為0008011607、抗擊疫情地方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代碼為0010011607)。建立臺帳,及時準確統計減免稅數據,做好政策執行效應分析工作。

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20年3月27日

來源:貴州省財政廳、多彩貴州網

相關焦點

  •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 甘肅省免徵3個月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原標題:【堅持兩手抓 奪取雙勝利】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甘肅省免徵3個月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中國甘肅網3月29日訊據甘肅日報報導(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杜雪琴)為支持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近日,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稅務局發布《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有關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明確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性減免政策。
  • 山東免徵小規模納稅人一季度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25日訊 閃電新聞記者今天從山東省財政廳了解到,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山東決定對困難行業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給予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階段性減免稅收政策支持。
  • 所有中小企業均可申請疫情期間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
    今天,我們一起看看如何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一、政策依據(一)《福建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紮實做好「六穩」工作的若干措施》。(二)《寧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德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九條措施的通知》(寧政〔2020〕2號)(三)《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困難減免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2號)。
  • 浙江這些企業免徵2020年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為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應對疫情渡過難關,助力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經省政府同意,近日,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對今年3月份出臺的《關於落實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戳藍字了解詳情)的部分政策進行調整。  包括進一步明確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四大行業企業的具體判斷標準等。
  • 浙江困難企業享稅收減免 免徵3個月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困難企業可免徵3個月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3月19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我省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四大行業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自用房產、土地免徵3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為小微企業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省稅務局副局長李興偉圍繞發布主題作詳細介紹,省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副處長魏哲、省稅務局財產行為稅處處長李光遠、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處處長王未丁、省稅務局納稅服務處副處長楊峰共同回答記者提問。在本次發布會上,記者了解到,疫情發生後,我省稅務部門堅持把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作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梳理出臺了減免、扣除、退稅、服務等四大類20項措施,並加強與財政等部門配合,出臺我省階段性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地方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我省納稅人(小微企業)可從2020年4月份徵期開始集中申報享受階段性減免稅政策。
  • 江蘇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電子...
    為貫徹國家和省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納稅人緩解疫情影響,江蘇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有關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公告》(蘇財稅〔2020〕8號),為便於納稅人及時申報享受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特制定本電子稅務局操作指引。
  • 免徵三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四大行業企業及小微企業將受益!
    為精準幫扶嚴重受困行業及小微企業,助力企業復工復產,近日,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發布《關於落實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4月1日起,山東六大行業免徵一季度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此前,為減輕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負擔,山東省出臺相關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及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展覽、電影放映等6類行業,免徵2020年第一季度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 2019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解讀
    2019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 1.簡併申報期限 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 納稅人出租房屋需要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應在代開發票的同時,按照代開發票金額一次計算繳納房產稅,並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小微企業稅款減半 對納稅確有困難的小微型企業(包括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減半徵收自用的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 河南這些人免徵個人所得稅!還有以下情況可享稅費免徵
    | 防疫醫務人員和工作者免徵個人所得稅牛璐介紹,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針對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國家先後推出了4批稅費優惠政策。在支持防護救治方面,有2項優惠政策:·對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 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最新政策速覽(至2020年3月3日)
    對受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中小企業,部分或全部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2個月房租。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交通運輸業(指鐵路運輸、道路運輸,航空運輸、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四類)等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自用房產、土地,免徵2020年3月至5月屬期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統籌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黑財辦〔2020〕9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
  • 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財產行為稅有關問題及解答
    此次疫情當中,物流業是受影響較大的行業,為推動交通運輸、快遞等物流業加快復工復產,今年3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決定,要階段性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在一定期限內繼續實施去年年底到期的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徵收政策。
  • ...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進一步支持出租方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
    為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穩就業保就業,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決定繼續實施出租方減免租金申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策,並於8月17日下發《關於繼續實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進一步支持出租方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金的通知》。
  • 應對疫情 這四個地方出臺政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措施|肺炎|新型...
    因受疫情影響,對本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4、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市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
  • 財政部: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
    2019.05.09 14:48【財政部: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財政部網站5月9日發布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公告。公告稱,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 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
    2月12日下午,在重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重慶市稅務局副局長姚朝智通報,政府鼓勵防疫物資公益捐贈,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徵增值稅
  • 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房租 租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屋可免半年...
    生活報7月1日訊為了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我省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6月30日,我省公布了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具體措施的通知,將採取減免租金、稅收等政策,幫扶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儘快復工復產、
  • 山東省出臺18條意見支持生活服務業等健康發展 疫情期間娛樂餐飲業...
    原標題:我省出臺18條意見支持生活服務業等健康發展 疫情期間娛樂餐飲業免徵增值稅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務業批發零售業展覽業及電影放映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減稅降費、援企穩崗、緩解企業成本、加大金融支持等四個方面,出臺18條意見,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助力企業健康發展。
  • 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修訂!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2號 為減少納稅申報次數,便利納稅人辦稅,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稅務總局決定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中部分數據項目並對個別數據項目名稱進行規範。 二、將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納稅申報表、減免稅明細申報表、稅源明細表分別合併為《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減免稅明細申報表》《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稅源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