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GW光纜的技術要求
OPGW光纜的技術要求應該滿足以下20個條件:(在110KV以上電力光纜線路中)
1 OPGW光纜中的光纖要滿足ITU-T G.652D、G.655B建議要求,光纖芯不允許含有熔接點。
2同批次、同類型的OPGW光纜應使用同一設計、相同的材料和相同工藝製造的光纖。
3 在同一個管內的光纖芯通過顏色可彼此加以區別,光纖著色應優先採用UV處理法,其顏色應不遷移,不褪色(用丙酮或酒精擦拭也應不變色)並符合GB/T 6995.2的相關規定。套管中的光纖,應採用全色譜來識別,若套管中的光纖數高於12芯,應採用光纖色環加以區分。前12芯的光纖標誌顏色的順序見表1所示,不足12根芯,應在表1中按序號選用,原始色碼在整個光纜的設計壽命期內應可清晰辨別。
表1 全色譜的順序
註:12芯以上黑色用本色。
4 光纖應容易用熔接法接續,光纖塗覆材料應能機械剝離。
5 OPGW光纜二次覆塗層宜採用防潮防水及機械性能好的松套結構,其縫隙中應用油膏填充,填充的油膏必須滿足IEC794-1 和IEC811-5 有關條款的規定。對於未使用的槽道, 要用填充物封堵, 以防止潮氣侵入和保證OPGW光纜的整體性。
6 OPGW光纜的光單元應能容納光纖,且能保護光纖免受環境條件、外力、長期與短期的熱效應、潮氣等原因引起的損壞。OPGW光纜的光單元可以包含金屬管或合適的阻水材料作為保護結構。
7 OPGW中的光纖芯篩選張力不應小於8.6N(應力為0.7Gpa,100kpsi,光纖應變為1.0%),加力時間不小於1s。
8 所提供OPGW光纖熔接衰耗應滿足:雙向平均值≤0.05db。
9 OPGW光纜應能承受給定的系統最大短時故障電流,在該故障電流的作用下,OPGW光纜的電氣和機械特性不允許有任何改變。
10 OPGW光纜安裝和運行任何時候,不能因為金具的應力作用而產生變形或扭曲。
11 OPGW光纜的防振設計應確保OPGW光纜不會因微風振動疲勞損壞。
12 OPGW光纜的外部端點位置應清楚地標在纜盤上,每端應有纜端護套加以保護,以免受溼氣侵入。
13 OPGW光纜中絞合單線的截面形狀一般為圓形線;為提高OPGW的耐雷擊性能,絞合單線的材料應為鋁包鋼線,OPGW的最外層單線直徑應不小於3.0mm,鋁包鋼線應符合國標《電工用鋁包鋼線》GB/T 17937要求。
14 在成品OPGW光纜上,外層絞合單線和所有鋁包鋼線不允許有任何形式的接頭;絞合單線的基本結構應為同心絞合,最外層絞合方向應為右向,絞線最外層的節徑比應不小於10也不大於14;所有單線應有序且按一定節距緊密地絞合在一起,絞合時應使用特殊的預扭裝置,當OPGW被切斷時,單線能夠容易地重組或者手工復原。
15 OPGW光纜的絞線表面不應該有任何肉眼可見的缺陷,例如劃痕、壓印等。
16 中重冰區OPGW光纜還應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1)脫冰跳躍要求:應滿足實際使用檔距600m,架線張力40%RTS,覆冰重量6kg/m(30mm覆冰)、12kg/m(50mm覆冰),全檔覆冰分別達到2400kg、6000kg情況下,OPGW因覆冰全部脫落產生脫冰跳躍,每年運行期間約出現20次而不發生OPGW光纜損壞。
2)96小時最大工作荷載試驗:OPGW承受規定的最大工作荷載(75%RTS),持續96小時;要求連續監測光纖的損耗、伸長和光纜的伸長;光纖衰耗增量應小於1dB/km,且張力釋放後無附加衰耗。
3)OPGW應考慮覆冰條件下實施直流融冰的技術要求。
17 應考慮OPGW光纜進入變電站門型構架後的安裝和設計問題,執行有關反事故措施,防止OPGW光纜因雷擊電流造成燒斷現象。
18 OPGW設計壽命不小於30年;
19 OPGW中單根不鏽鋼管最大容納纖芯數量不超過48芯,具體單根不鏽鋼管容納光纖數量見下表;
表2 單根不鏽鋼管最大容納纖芯數量
20 光纖應當有適當的餘長,當OPGW承受40%RTS的張力時,應保證光纖無應變、無附加衰減,當OPGW光纜承受60%RTS的張力時,應滿足光纖應變不大於0.25%、光纖附加衰減不大於0.05dB以及該拉力取消後光纖無明顯殘餘附加衰減。
如有特殊需求,賣方應提供最終拉力達到70%RTS的應力應變曲線。
OPGW光纜,24芯50平方,OPGW-24B1-50adss光纜與opgw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