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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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汶川大地震12周年,在深切緬懷那場大地震中遇難同胞的同時,我想起了一個人:四川省都江堰市光亞中學的教師範美忠。
範美忠在當年棄自己的學生而不顧,獨自一人逃生,而後因一番驚世駭俗的言論,被大眾稱為&34;,並由此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有關&34;的大討論。
01、
時光倒回到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發生時,範美忠正在四川都江堰光亞學校上語文課,剛開始課桌晃動了一下,他認為是輕微地震,叫學生不要慌,但緊接著,教學樓猛烈地震動起來。
他瞬間反應過來是大地震!
於是猛然衝出教室,跑向操場,之後範美忠發現自己是第一個到達操場的人,等了好一會才見學生陸續來到操場,隨後他立刻參與組織學生的疏散工作,並沒有離開學校。
如果範美忠就此打住,他的生活將一如既往的風平浪靜,他仍然是一名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人民教師。
但2008年5月22日,他在天涯論壇寫下了《那一刻地動山搖——&34;汶川地震親歷記》,將自己在地震瞬間逃生的心路歷程,詳細地公諸於眾,一時間,一石激起千層浪,將自己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文章寫道:&34;
這番言論引起了網民的鋪天蓋地的批評與謾罵,範美忠被網友調侃為&34;,也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有關&34;的大討論。
02、
輿論幾乎一邊倒地譴責範美忠,認為他不配做老師,違背了教師的職業道德,他沒有盡到老師的責任,在這次災難之中,他沒有幫助自己的學生逃跑,更沒有用生命來保護學生,認為他是老師中的敗類。
如今時隔12年,回首往事,&34;事件留給我們的,更多的是思考、反思。
人在危急時刻,肯定會首先想到家人,想到需要自己照顧的妻子、孩子和年邁的父母,自己不能因此丟掉性命,所以才會第一個衝出教室,這些話看似自私,但也是人之常情。
但為什麼範美忠引來如此多的批判的聲音,我想,大概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吧。
(1)首先,違背了教師的職業道德
人在危險降臨時會有本能的求生反應,這種本能可能會導致自己沒有盡道德責任去救助別人,但也並沒有傷害到別人的利益。
所以,這種本能所產生的反應,雖然不道德,但可以原諒,因為每個人身上也許都有這種本能的反應。
只是,這種反應跟自己的職責、當時所處的環境聯繫在一起的時候,就不單單是本能反應那麼簡單了。
當時範美忠的身份是什麼?是老師。
地震發生之時,他正在課堂上,面對的是自己的學生。
而學生們被家長交給學校,學校對學生就有教育和監護的責任和義務,而執行這種責任和義務的主體是老師。
· 範老師代表學校對學生行使監護權,同時也有監護責任;
· 學生們被家長委託給學校享受被監護權;
· 在發生有生命危險的災難性事件的緊急情況下,監護人有責任救助自己的被監護人。
也就是說,範老師在地震發生的此時此刻,有保護學生的責任和義務,雖然我們不能強制他用犧牲生命來完成。
如果他當時不是在課堂上,也沒有在學校,而是其他的地方,毫無疑問,他的逃跑,不管有沒有幫助其他人,都沒有任何可指責的地方。
地震發生之時,大部分的老師都自覺擔負起了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比如譚千秋、瞿萬榮,為了組織孩子們儘快逃離教室,一直堅守崗位,用柔弱的肉體之軀,保護著孩子們,最後犧牲了自己。
我們被這樣的老師感動著,因為他們用行動告訴了我們什麼叫做&34;。
但範美忠臨陣脫逃了,作為教師的範美忠若能堅守崗位、組織學生有序撤退,或許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
雖然後來他仍然參與組織學生的疏散工作,並沒有離開學校,但畢竟危險已經緩解。
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王海明認為:&34;
我想,臨陣脫逃,違背教師的職業道德底線,是範美忠被詬病的第一個原因。
(2)其次,不應該對自己的懦夫行為大肆&34;
最後,他把自己當時的心路歷程公諸於眾,有人說他真實,敢於說出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
有人說他無恥,沒有了師德,沒有了人情味,如果大家認可他的思想和言論,無異於是對犧牲了的老師們的一種褻瀆。
更多的網友則認為,範美忠的可恥並不在於地震時他的臨陣脫逃,而是在於他逃生後還要對自己的懦夫行為大肆&34;。
範美忠甚至坦言:&34;?
範美忠認為,逃跑是自己瞬間的本能行為,但同時也反映了他對自我與他人生命孰為重的權衡,他並不認為作為一名老師,有為救學生而犧牲自己生命的義務。
對於範美忠的公開言論,白巖松說:&34;
鳳凰網發表評論:&34;
範美忠當時逃就逃了,還要為自己的懦弱行為作辯解;辯解就辯解,還非要大肆宣揚。我想,這是他被詬病的第二個原因吧。
03、
範美忠暴露了自己真實的想法,暴露了自己人性幽暗的一面,這是一個機會,是一個可以促使我們反省人性、反思道德、完善自身的機會。
· 時隔這麼多年過去了,回頭再看這件事情,大家都已經多了幾分包容。
但是包容不等於認可。
做為一個社會的一份子,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約束都是必須的。
比如士兵在戰場上,衝鋒陷陣是他的責任,不能因為害怕死亡而臨陣脫逃,否則一定上軍事法庭;
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多少醫務人員衝鋒在前,他們也有妻兒,也有父母,也需要自己的照顧,但他們義無反顧,因為他們明白這是自己的責任;
比如消防員,明明知道火災無情,大火之下,依然逆行,這也是消防員的責任和擔當;
……
所有這些,是職業操守所必須的,你不能用範美忠的觀點來說,&34;,來逃避自己的責任吧。
· 範美忠的想法也許是真實的,但真實不等於真理。
我們都希望做真實的自我,但是不能把真實作為放縱的藉口、自私的理由,更不能作為沽名釣譽的手段。
我們的社會需要真實,需要言論的自由,但也需要正能量。
所以,今天我們來看範美忠的行為,雖然有理解,可以包容,但絕對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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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絡)
作者:丁丁,普通女子一枚。喜歡旅遊,喜歡親手做美食、烹茶。希望用溫暖的文字,在快節奏的生活中書寫自己的慢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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