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歐式古典家具,總會讓人聯想到歐洲深厚的文化底蘊,幾百年傳承下來的文化,在家具中得到完美的體現,富於裝飾性是歐式古典風格家具的最大特點。
歐式古典家具分類
一、羅馬風格
羅馬風格,源自11-13世紀這個時期是一個以柱式結構為主的時代,講究從教堂圓形弓頂得來的啟示,雕刻、鑲嵌等藝術手法處於次要地位,用料粗大,線條簡單。羅馬柱式結構可以歸納為五種基本柱式。五種柱式中又以克林斯柱式、愛奧尼亞柱式和組合式柱式三種在家具及家具展廳裝飾中的運用最為普遍。
二、哥德式風格
哥德式風格,源自14世紀以精雕細琢與華麗的鏤花構成的新式家具,盛行於法國,以尖頂、拱卷和垂直線為主,高聳、輕盈、富麗而精緻,對其影響很深的古建築代表有:英國的西敏寺、法國的巴黎聖母院、德國的科隆大教堂。對「哥德式」建築的形容,人們用了這樣一句話:「它如火焰般躥向天際,剛直、挺拔」。而這一時期的家具製作,是以模仿建築外形為主的,現存於世的這一風格家具以西班牙最多和最原汁原味。
三、文藝復興時期
文藝復興時期,源自15-16世紀這一時期的家具清一色地成了仿古藝術的產品,而且絕對是溫室裡的花朵。但這個時期的繪畫藝術對家具的影響巨大,家具製造工匠們開始講究木材飾面材料的花紋和顏色,開始用天然有色木材來拼接精美的畫面。人們這樣評價文藝復興時期的家具作品:平衡、含蓄、節制,且富於理性和邏輯性。重要的是,這一時期的家具沒有形成自己傳世的風格,這樣就在歷史的長河中逐漸被淹沒。
四、巴洛克風格
巴洛克風格,源自17-18世紀 精藝麗家歐式家具-歐式沙發巴洛克風格家具的主要特色是強調力度、變化和動感,沙發華麗的布面與精緻的雕刻互相配合,把高貴的造型與地面鋪飾融為一體,氣質雍容。強調建築繪畫與雕塑以及室內環境等的綜合性,突出誇張、浪漫、激情和非理性、幻覺、幻想的特點。打破均衡,平面多變,強調層次和深度。使用各色大理石、寶石、青銅、金等裝飾華麗、壯觀,突破了文藝復興古典主義的一些程式、原則。
五、洛可可風格
洛可可風格,源自18世紀講到洛可可風格就不能不講到一個人,他就是英國的家具設計大師奇朋代爾(1718-1779年)。他是將中國的塔、蘇州園林技術等東方元素與西方家具製作技藝相融合的第一人。他同時是英國家具界最有成就的家具設計師,也是第一個以設計師的名字命名家具風格的家具師。洛可可風格是法文「巖石」、「貝殼」的複合詞,詞義為洛可可,洛可可藝術家具注重體現曲線特色。沙發*背、扶手、椅腿與畫框大都採用細緻典雅的雕花,椅背的頂梁都有玲瓏起伏的「C」形和「S」形的渦卷紋的精巧結合,椅腿採用弧彎式並配有獸爪抓球時的椅腳,椅背頂梁和畫框的前梁上都有貝殼紋雕花。
六、新古典主義風格
新古典主義時期是在18世紀50年代開始發展,出於對洛可可風格輕快和感傷特性的一種反抗,也有對古代羅馬城考古挖掘的再現,體現出人們對古代希臘羅馬藝術的興趣。這一風格運用曲線曲面,追求動態變化,到了18世紀90年代以後,這一風格變得更加單純和樸素莊重。這個時期的家具雕飾圖案包括纏索紋、卵箭式線腳、花束、奇相圖案和花束垂環。造型簡單質樸,包括希臘古尊、三角祭壇、古瓶形式,在使用裝飾時又很節制,表現形象以神話題材為主。顏色搭配沉暗、素淡,惟一例外的是採用伊特魯裡亞風格的紅、黑、白搭配方法。新古典主義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