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校方和家長朋友:
見信佳!
涼風吹走了七月的厚重,天空更加澄清,雲愈加輕盈,匆匆趕赴而來的莘莘學子們,你們好!八月,又是一年開學季,渭源檢察的問候也跟大家如期而至。
在開學之際,各個年齡段的學生們離開家步入校園,借這個時機檢察官溫馨提醒學校和家長:建立一種良好的「家校共育」模式,老師和家長成為共鑄孩子靈魂品格的同盟軍,在兼顧學業的同時,還要加強品德修為和法律知識的學習。
孩子的成長之路上免不了有迷茫、有困惑,這就需要學校和家長給予正確的引導與幫助,共同擔負起各自的責任,成長之路,我們與孩子同行。
在這裡檢察官帶大家看看,各自責任的缺失會給孩子的成長帶來什麼不可逆的影響。
案例一
15歲的張琦(化名),體校在校生,單親家庭,從小沒見過父親,被母親獨自撫養長大。
與前女友曉雨(化名)分手後,在同學的介紹下認識了13歲的小菲(化名)。兩人很快便發展成了男女朋友關係,並多次借用已成年朋友的身份證去賓館住宿,最終導致小菲懷孕,又在未徵得小菲法定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去醫院做了人流手術。
張琦在明知小菲未滿14周歲的情況下,與其發生性關係進而導致懷孕,被公安機關以涉嫌強姦罪提請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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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有話說……
據了解,在張琦很小的時候,父親就過世了,從小媽媽就很寵愛他,要什麼就給什麼,從沒缺過錢。而小菲的父母也是忙於工作,把小菲放在姥姥家生活,疏於管教。學校方面管理不到位,沒有及時跟家長溝通,忽略了孩子的身心發展。
案例二
16歲少女拿刀行兇為哪般?
張曉雅(化名)是一名高中在讀學生,與同校生王磊(化名)從2016年4月份至今二人一直保持著兩性關係。因王磊平時對曉雅態度冷漠,每次需要發生關係時才主動聯繫她,導致曉雅的不滿,進而產生了殺死王磊的念頭。為此,曉雅從網上購買了水果刀以及口袋較大的連衣裙作為作案工具。
2017年7月份的一天,王磊把曉雅約到某賓館內,曉雅趁其不備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先是朝著王磊的背部刺了兩刀,緊接著又將王磊的左胸部、頸部捅傷,王磊在慌亂中逃了出來,最終在路人的幫助下得到了救治。
經鑑定:王磊的傷情為左側液氣胸,評定為輕傷二級。而曉雅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公安機關提請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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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有話說……
本案中兩人均是未成年人,心智發育尚未成熟,缺乏正確認識,而家長和學校在這方面並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作為家長應該密切關注孩子的心理變化,和學校做好溝通工作,防微杜漸。
案例三
張東(化名)與孟天(化名)是高中在讀生,因平時生活奢侈,身上的錢都花光了,於是兩人遂預謀綁架他人勒索錢財。而後二人購買了電警棍、砍刀、匕首、手機卡等作案工具,確定了張東的同學楊明為作案目標。
晚上10時許,二人將楊明以出來玩的名義約出,騙到某一居民樓內。兩人採用電警棍電擊、毆打、卡脖子等手段將楊明制服,用事先購買的寬膠帶將楊明的手、腳捆住,向楊明的母親打電話索要贖金10萬元未果。楊明趁機逃脫報警,公安機關將張東抓獲。後法院以綁架罪判處張東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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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有話說……
我們從中了解到張東的父母忙於做生意,沒時間照顧孩子,所以就在物質上給孩子補償,什麼都以孩子為中心,一味遷就而不加引導,使孩子養成了我行我素的性格,缺乏鮮明的是非觀和道德判斷能力。家長除了滿足孩子物質上的需求外,更應該從精神上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是非觀念,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渭源檢察在行動
渭源檢察多次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運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淺出地講述了法律的內涵及作用,使孩子們更直觀的了解法律。雖然檢察官與老師的職業不同,但是同樣都是為了更好地守護孩子,希望通過共同的努力,讓每一位同學都成為一個懂法、守法、護法並且能夠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好青年,讓法律真正成為孩子們的保護傘。
不要讓現在缺失的責任,
變成以後的後悔和遺憾。
請放慢腳步,陪伴孩子成長。
最後小編悄悄的問一句
開學了,暑假作業做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