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真正的道歉和原諒。
1.
400天,
等不來一句真誠的道歉
怕鬼真是太幼稚了,我帶你去看看人心。
這句話,用在大連10歲女童遇害案的最新進展上,一點也不為過。
2019年10月20日,大連10歲女孩淇淇,從補習班回來,在距家100米遠的地方,被同一小區13歲男生蔡某某攔住。
蔡某某對淇淇進行性侵殺害,然後拋屍綠化帶。
然後,他還在班級群裡,冷靜地分享案發現場的消息,並強調自己未滿14周歲。
兇手蔡某某,只被收容教養三年,案發後他的父母不知去向。
淇淇父母關掉了原本賴以為生的水果攤兒,淇淇爸爸一夜白頭,媽媽每天以淚洗面,只想給女兒討回公道。
淇淇的媽媽賀美玲每天吃罷晚飯,都要去淇淇出事的地方看看,和淇淇說說話。
令淇淇父母憤慨的是,在他們度日如年、想念女兒的每一天裡,他們沒有接到兇手蔡某某父母的任何一個電話、一句抱歉、一分錢的賠償。
淇淇媽媽以淚洗面,父親一夜白頭
都是有孩子的人。
人性何至於冷漠至此。
從案發至今,近400天過去了。
幾天前,這起案件終於有了最新進展:
兇手蔡某某的父母,終於登報向淇淇父母道歉。
面對這個道歉,淇淇的媽媽賀美玲哭著向媒體表示:「看到道歉信我更憤怒,這種道歉我不接受!」
淇淇父母的代理律師田參軍,更是在百度直播中,深度解析了兇手蔡某某父母之所以登報導歉,並不是因為悔悟,而是因為被迫。
「這是極其冷漠和傲慢的一家人。」
田律師說,淇淇遇害案發生後,全國震怒,凡是聽聞者,無不痛心疾首,但蔡某某的家人硬是像人間蒸發了一樣,對受害人一家沒有任何語言和行動的撫慰,更不要說賠償。
2020年5月,案件開庭,蔡家沒有一個人出庭,也沒有委託任何代理人。
無奈之下,法庭只好進行了缺席審理。
當時,淇淇的媽媽面對關注的媒體,一臉憔悴地哭訴:「他們太沒人性了,我孩子死了,他們連到場都不到場,連最起碼的道歉都沒有。」
2020年8月10日,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
蔡某某的父母賠償淇淇父母128.6萬元。蔡某某父母10日內,在遼寧省平面媒體向淇淇家人公開道歉。
面對這樣的判決,蔡某某的父母依然毫無動靜,沒有賠償,更沒有道歉。
10月9日,因為沒有在法定時間內,給受害人父母道歉,蔡某某父母被依法拘留15日。
從拘留所出來多天後,11月6日,他們才在《大連日報》上,刊登了道歉信。
「這樣的道歉,並不真誠,是在法院強制要求下進行的。」
田律師說,除了道歉,這400多天裡,淇淇父母還有一點非常疑惑:
因為案發時,從蔡某某家內到屋外,都是血跡,蔡某某的父母到底是否參與了作案,包括清理現場、包庇蔡某某等,法院應該深入調查,給這對家庭破碎依然堅強過活的父母,一個交代。
面對淇淇媽媽的拒絕原諒,很多網友也選擇支持:
如果道歉有用,還要法律做什麼?
其實,以和為貴、中庸之道,是我們這個民族性格中的特質。
所以,長久以來,我們身邊勸原諒、勸大度、勸放下、勸看開的人,特別多。
今天,我就從這件事兒開始,和大家一起聊聊:
什麼是真正的道歉,什麼是真正的原諒。
2.
法律可以制裁兇手,
但沒法制裁人性的惡。
相信很多人,還對江歌案記憶猶新。
江歌案發生於2016年11月3日。
案發300多天後,在《局面》欄目的協調下,江歌的室友劉鑫首次面對江歌的媽媽江秋蓮,解釋江歌遇害前後的經過:
案發前兩個月,劉鑫和男友陳世峰分手。
她不堪其騷擾又無處可去,被老鄉江歌好心收留。
案發當天,江歌接到劉鑫的電話,希望她能來車站接自己回家。
江歌不顧夜深天寒,孤身在車站等了兩個小時接上劉鑫。兩人回到住所時,卻發現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已找上門來。
為了保護劉鑫,江歌讓她先進屋,自己則留在門外試圖阻止陳世峰。
結果,江歌被陳連捅十餘刀,刀刀斃命。
這個過程中,躲在屋內的劉鑫聽著江歌的聲聲慘叫,卻自始至終沒有開門搭救。
江歌去世後的近300天裡,無論江媽媽怎麼哀求,劉鑫(包括其父母)自始至終都不願露面,並拉黑了江媽媽的微信、電話等所有聯繫方式。
此外,劉鑫家人還威脅江媽媽如果再繼續在微博上說她,就不再配合警方調查。
而否認江歌是替劉鑫而死的劉鑫父母,甚至在電話中對江媽媽說江歌遇害,是因為她命短,不關自家閨女的事兒,並對其大爆粗口。
直到接受《局面》專訪,劉鑫才首次出現在江媽媽面前,說出「對不起」。
兩個小時的會面後,劉鑫把藏了一年的江歌遺物(項鍊和照片),交到江媽媽手中。
看著離異後和自己相依為命卻命喪異國的女兒遺物,一直壓抑著痛苦和憤怒的江秋蓮,再也忍不住號啕大哭,對劉鑫大聲說:
「我現在求你離開,我現在求你離開!」
現場落淚的《局面》記者,在微博上說:「兩個小時的會面,江歌媽媽最終還是選擇了不原諒。」
不原諒,是江媽媽發自內心的選擇,誰都無權幹涉。
江媽媽說:
殺害女兒的兇手陳世峰,自有中日法律裁判。但面對替自己擋死的江歌,關死門拒絕施救並在案發後對她惡語相向的劉鑫,必須活在「不被原諒」的輿論譴責裡。
這不僅是一個痛失愛女的母親的偏執,更是對所有恩將仇報的惡人的懲戒——
法律可以制裁兇手,但無法制裁人性的惡。
不假裝大度輕易去原諒,是對這惡最後的懲戒,也是一個公序良俗社會愛憎分明的善。
因為,不姑息惡行,善行才會得到尊重;
不盲目原諒,寬容才不會變成縱容——
3.
假裝的大度,
正在成為罪惡的幫兇。
韓國有一部探討原諒和寬容的電影,片名為《今天》。
影片中,宋慧喬飾演的女孩多惠,面對騎摩託車兩次故意碾壓殺死自己未婚夫的肇事者——那個17歲的高中生——選擇了寬容和原諒。
在對方父母的哀求和保證下,善良的她動員未婚夫的家人,寫下請願書向法官求情,要求寬容肇事者,讓他重返校園。
但,即便選擇了原諒,多慧內心裡還是充滿了恨。
在教會的勸說下,為了讓更多喪失親人的受害者學會原諒,多慧還參與推進《廢除死刑律條》的活動,背著攝像機走進很多子女被謀殺的受害人家中。
這個過程中,她漸漸發現那些假裝原諒的人們,包括她自己,始終都生活在夢魘、痛苦和恐懼中,在自欺欺人活得艱難又痛苦。
更要命的,是那些被原諒的罪犯,在減刑出獄或逍遙法外後,要麼過著安逸舒適的生活,無半點懺悔之心,要麼繼續作惡犯法,傷害他人。
令多慧萬萬沒有想到的是:
那個碾壓死她未婚未的高中生,被她原諒重返校園後,竟然很快動手殺死了同學——生活在貧民窟裡的一個優秀懂事的男孩,男孩的父親病入膏肓無錢醫治,兒子曾是他和這個家庭唯一的希望。
那一刻,一直假裝自己大度,並試圖說服更多人去原諒的多惠,在後悔莫及中醒悟:
如果當初她沒有選擇原諒,而是要求法律嚴懲罪犯,那麼這個無辜的好孩子,就可能考上大學,成了一個貧困之家的希望。
所以,她盲目和虛假的原諒,也是罪犯的幫兇。
她用自欺欺人的虛偽,和助紂為虐的偽善,縱容了罪惡,戕害了無辜,讓壞人在「輕易被原諒的」肆無忌憚中,把魔爪伸向無辜的良人。
原來,有些人,是不配得到原諒的。
因為,他們從不反省,也從不改變,而被原諒,不過是他們操縱別人的手段——
4.
真正的道歉,
不是操縱輿論的工具。
那些用一封道歉信或一句對不起,操作別人和輿論的人,並非真的在道歉,而是在傷害社會的信任。
因為,他們把道歉當成對別人施加影響力的工具,而不是自己人格的完善。
違心的道歉,要是能夠輕易被原諒的話,那些犯錯和作惡的人,就會更加為所欲為地加害他人:
「怕什麼呢。反正我輕易就能得到原諒。」「繼續傷害人吧,反正也不用付出什麼代價。」
我在報社寫專欄時,有個30多年前將女兒遺棄的母親找到我,希望我能幫她見女兒一面,讓孩子原諒她——來找我之前,她已經打聽出女兒的電話和住址,但孩子一直不見她。
我拿著這位母親的道歉信,和她女兒取得了聯繫。
那是個努力的女孩,她在極其艱難的條件下,才讀完了大學,找到工作,結婚生子。
「我不想原諒她。」
她說,近兩年,生母年邁,其他孩子都不孝順,才想起她的存在,到處打聽到她的消息,懇求原諒她。
周圍的人也勸她,體諒生父母的不易:
「多一家親人多好啊。」「他們畢竟給了你生命啊。」「如果他們沒有把你送到城裡,你很難考上大學啊。」「你現在混得好了,應該幫幫他們啊。」
大家都這麼勸她。
但她一想到,就因自己是個女孩,親生父母就把她物品一樣拋棄;
一想到這些年,在身邊人指指點點中長大的不易和委屈;
一想到知道自己身世後的無數個深夜裡,她蒙著被子的壓抑哭泣;
一想到親生母親不過是為了利用她,才求得她的原諒,她就無法原諒她。
「就算是原諒,也要給我時間,誰也不能強迫我。」
她說,自己無法確認,當年拋棄她的親生父母,是否真正從內心深處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是的。
真正的原諒,是做過錯事的人,虔誠的醒悟和改變,並由此帶動的個人從行為到靈魂的完善。
如果沒有這入心刻骨的改變,就不要奢談原諒和寬容。
5.
真正的道歉和原諒,
是自我的覺醒和改變。
寫到最後,讓我們復盤一下,什麼是真正的道歉和原諒:
真正的道歉,是加害者切實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並願意從內心到行動,有效改變,彌補過失,盡力補償,不再重蹈覆轍,不再繼續作惡。
而不是,為了不讓自己處境難堪,或應付輿論人言,不得已做出的潦草而虛偽的致歉。
真正的原諒,不是為了彰顯自己的高尚,或者為了迎合他人和輿論,而做出的有違內心真實感受的偽善選擇。
當別人做了傷害我們的事,我們有權利選擇原諒,當然也有權利選擇不原諒。
只要這種選擇,是發自內心的,都是值得被看見的。
不管原諒還是不原諒,我們都要在一路向前和一路接納中,越走越遠,越活越大。
直至往日的傷害和悲傷,不再用絕望將我們內心佔滿,而是變成了銘記和思念。
所以,道歉,本質上,和他人無關,而是一個犯過錯或作過惡的人,脫胎換骨的蛻變。
而原諒,是真誠道歉才配得到的回應。
也是自我救贖後,對過往傷害,自己重新賦予的理解與清醒。
今天的文字,願能讓更多人明白「道歉」和「原諒」的深意,並找到勇敢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