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9日上午,河北省邯鄲市涉縣井店鎮臺北村村民楊愛芳被打死在村頭。不久案件告破,村黨支部書記、村司機和一名村民被抓。日前,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決書顯示,楊愛芳確實是被村支書花3萬元僱人打的,原意是打斷她一條胳膊或一條腿,讓她不能再上訪。(9月17日《中國網》)
「村支書僱人打死上訪村民」聽起來著實令人震驚,但其卻在現實中不斷「上演」。比如去年鄭州市航空港區大老營村村支書僱人教訓釘子戶肖馬來致其死亡被判死緩的事件。當然,作為這些事件背後始作俑者的村支書們,無疑都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從嚴懲處和制裁。不過,此次河北這名花錢僱兇打死上訪戶的村支書卻只判刑3年的結果,著實讓人有點費解。
眾所周知,上訪特別是「鬧訪、纏訪」和「非法信訪」給基層工作和社會的和諧帶來了諸多負面影響或不穩定因素,也給基層幹部帶來了諸多不必要心理和工作上的壓力,特別是越是經濟發展好的地方越容易產生上訪戶,即使是「有的問題不關政府的事,但只要上訪就是政府的事了」。所以,如何有效破解這一難題也成了當前各地各級政府部門特別頭疼的事。
雖然,目前國家對各省市不再搞全國範圍的信訪排名、通報,但「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的新思路和「不能越級上訪」的規定,仍是將這信訪工作和矛盾的化解工作交給了基層單位和幹部。而且,從現實操作的情況來看,各省市縣仍是將信訪工作納入了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這更是給基層幹部特別是村幹部帶來了極大的穩控壓力。
再說,一些村幹部認為自己不是國家的公職人員,不具備公務員身份,況且穩控「上訪戶」也是上級安排下來的任務,自己也只是一介「草民」,出了什麼事,大不了一走了之,不幹這個差事。由此來看,出現村支書找人教訓「上訪戶」似乎也就是一些「意料之中」的事了。只是,為何當地相關部門卻能如此「袖手旁觀」,未能做好相關的教育管理工作呢?
特別是在大力倡導依法行政的背景下,對於這些上訪群體,不論是正常合理的上訪,還是纏訪、重訪,相關部門都應有相關的解決和處理方式。如對信訪人的合理訴求和具體困難,必須以為民務實實際行動解決到位,對無理訴求要解釋到位,對「纏訪、鬧訪」和一些非法上訪行為,應依法嚴厲打擊,依法規範信訪秩序。又為何要讓基層幹部去做這些無謂的「犧牲」呢?
當然,作為一名村支書,既是與群眾切身利益緊密相連,又是貫徹落實黨的政策方針的執行者,其更應堅持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原則,以為民務實清廉的實際行動取信於民、服務於民,又豈能為圖自己的一時安逸而教訓或打死這些上訪村民呢?所以,相關部門在依法嚴厲打擊非法上訪行為、依法規範信訪秩序的同時,更應加強對村幹部的日常教育和監管力度,對違法亂紀者予以重懲。如此,才能更好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唐亦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