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照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日教字〔2019〕42號)和《2019年東港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東教發〔2019〕29號)等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堅持劃片招生、免試入學原則。我校嚴格執行區教育和體育局劃定服務片區範圍招生,保障符合條件的學生就近申請學位,免試入學。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我校將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及時公布招生信息,全面實施「陽光招生」「陽光分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堅持以人為本、便民利民原則。優化招生工作流程,方便家長,繼續實行網上信息採集審核為主,現場審核、實際查驗為輔的方式招生。網上審核通過的學生,無需現場提供證明材料。
招生對象為完成小學學業的適齡兒童、少年。
(1)北京路以東、青島路以西、榮成路以南、鐵路以北區域;文登路以東、青島路以西、濟南路以南、鐵路以北區域
(2) 煙臺路以東、文登路以西、濟南路以南、榮成路以北區域(該區域學生可自主選擇新營中學、日照港中學兩校之一報名申請學位)
根據山東省化解大班額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創建工作要求,借鑑其他地區經驗做法,我區將在今後的招生工作中,探索依據適齡兒童戶籍和家庭房產信息,按照「戶房一體」優先的原則,分批次(戶房一體、城區戶籍+片區房產、單房產)錄取辦法,同一批次學位不足時,以房屋購買時間先後為依據,依次錄取,超出部分統籌調劑到周邊學校入學。
1.城區常住居民子女。
(1)具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或其監護人在招生區域內有房產並實際居住(城區是指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瀋海高速以東區域,落戶時間和產權證辦理時間均為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簡稱「戶籍+房產」,下同)。
(2)無城區戶籍,適齡兒童或其監護人在招生區域內有房產並實際居住(簡稱「單房產」)。
2.其他符合在城區就讀的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監護人登錄「東港區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服務平臺」(http://60.232.132.1:9007/rzdgzs2019/),使用適齡兒童信息進行註冊,根據適齡兒童及監護人所具備的條件選擇報名類別,填報相關信息,掃描或拍照上傳證明材料,具體要求請認真閱讀「東港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說明」。
注意事項:
1.網上填報信息及上傳的證明材料須確保真實、準確、詳細、完整。網上報名填報的所有信息,學校、區教育和體育局、相關職能部門都將進行核實確認,請家長務必確保所錄入(選擇)的信息準確無誤,按照實際情況申報對應的學校,若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或證明材料,將無法獲得所申請的學位。
2.網上報名的時間先後不作為安排入學的排序依據,請錯開報名尖峰時間,以免造成網絡堵塞。首次登錄平臺後,請及時收藏連結,牢記用戶名和密碼。
3.如果不具備上網條件或網上不能完成填報,適齡兒童監護人可以攜帶入學所需材料原件於8月8日至8月9日到日照市新營中學科技樓四樓微機室,由學校工作人員幫助完成網上報名。同時,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學校辦公室設立招生報名諮詢點,為家長提供諮詢服務。
4.招生期間,請各位家長確保註冊的手機號聯絡暢通,及時接收有關信息,並根 據提示修改完善報名信息。
5.網上報名時申請學位的學校,並不一定是最終入學就讀的學校,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通過審核的適齡兒童數量和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置所有學生。
1.網上審核。網上報名後,區教育和體育局及相關部門和學校對上傳的報名信息進行聯合審核。網上審核通過後,不再需要到學校現場提供證明材料。
2.現場審核。因網上填報的信息不準確或上傳的證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審核未通過的適齡兒童,需監護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根據學校安排進行現場審核。相關證明材料有異議的,由學校和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確認。
3.審核未通過的適齡兒童,監護人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根據要求的時間到學校進行現場審核,審核通過的適齡兒童,由管理員登錄平臺修改信息、調整申請學位學校。
4.審查中發現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或證明材料的,一律調劑安排入學。屬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入學。
1.具有東港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若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在城區範圍無房產,網上註冊後,可選擇「其他符合在城區就讀的適齡兒童」類別,填報相關信息並上傳證明材料,申請一個志願學校學位和一個調劑學校學位。無房產信息證明由不動產登記部門核實,不需要個人提供(下同)。
2.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遷的居民子女入學:(1)拆遷後未購房的,憑拆遷安置協議,可選擇原所屬片區招生學校申請學位;(2)重新購房的,選擇新購房產所屬片區學校申請學位;(3)拆遷異地安置的,選擇安置地所屬片區學校申請學位。
3.購買住房已經入住但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可選擇房產所屬招生片區學校申請學位。需要上傳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交款票據、水電暖及物業管理費發票等實際入住佐證材料(具體要求見報名工作說明)。籤訂購房合同但樓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為申請學位依據。
4.適齡兒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作為申請學位依據,需同時滿足兩個條件:(1)具有東港城區戶籍,適齡兒童自出生後戶口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未發生遷移;(2)適齡兒童及監護人名下無房產。需上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簿信息、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5.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依據法院判決或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人的房產確定片區學校申請學位。
6.東港轄區軍人子女(指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網上註冊後,可選擇「其他符合在城區就讀的適齡兒童」類別,填報相關信息,分別向日照軍分區、市消防支隊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名單由日照軍分區、市消防支隊匯總轉送區教育和體育局,按照省、市相關文件規定,落實好教育優待政策。
7.東港轄區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網上註冊後,可選擇「其他符合在城區就讀的適齡兒童」類別,填報相關信息。向東港公安分局提交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名單由東港公安分局匯總轉送區教育和體育局,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執行。
8.歸國華僑子女、港澳臺商子女網上註冊後,根據監護人具備的條件選擇類別,填報信息,申請學位。向區僑聯、臺辦提出申請,經審核後,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僑聯、臺辦統一出具證明,與當地適齡兒童享受同等待遇。外籍人員子女,網上報名後,到設在東港區第五小學的招生報名諮詢服務點提交本人的護照及籤證、父母的護照及籤證、在日照居住證明等材料審核,與當地適齡兒童享受同等待遇。
9.按照「零拒絕」「全覆蓋」和「一人一案」的原則,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學校認真排查,將服務片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納入學籍管理。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盲、聾啞兩類適齡兒童少年可到市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東港區特殊教育學校招收東港轄區具備條件的培智類兒童就讀。因殘疾原因確實不能隨班就讀的適齡兒童,由學校和區特殊教育學校做好送教上門工作。
10.按照政策規定引進的各類人才子女,網上註冊後,可選擇「其他符合在城區就讀的適齡兒童」類別,填報相關信息。經相關部門審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後,統籌安置入學。
11.適齡兒童監護人不是其父母的,需上傳監護關係變更證明;適齡兒童與房屋產權人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需上傳結婚證;適齡兒童戶籍與其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需上傳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報告等證明材料。
12.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其產權證性質必須為住宅,對住房擁有50%以上(不含50%)的產權。非住宅性質的房產不作為申請學位的依據。
13.2019年,繼續登記記錄適齡兒童入學房產地址信息,與2017、2018年該地址入學信息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地址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在一個學段時限內(小學6年,初中3年)只能作為同一個家庭適齡兒童申請學位的條件依據。
1.城區常住居民子女:
(1)經審核通過,申請人數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全部接收入學。
(2)當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數超過學校容納能力,學校無法全部安置時,按「戶籍+房產」「單房產」的順序接收入學,超出部分調劑安置到周邊學校入學。
2.其他符合在城區就讀的適齡兒童,區教育和體育局根據有關政策和相關部門審核意見,結合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置入學。
工作安排
時 間
發布方案
7月22日前
網上報名
8月5日至10日
(學校幫助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8日至9日)
網上初審
8月11日至15日
現場審核
8月20日前
公示新生名單
8月25日前
陽光分班
8月31日前
1
招生諮詢電話:0633-8787399
諮詢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招生諮詢辦公室:教學樓六樓會議室。
區教體局招生工作諮詢電話(8月5日-20日):7618932 3226781
區教體局招生工作監督電話:3226796
招生 | 家長必讀!2019年東港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問答
招生 | 2019年東港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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