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網絡上一則新聞引起網友熱議:太毀三觀!廣東汕頭18歲男生迎娶一名14歲女生,令人驚訝不已。
在我們眼中,廣東應該是全國最發達的城市之一,但為何還是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到底是怎麼回事?
經民警調查發現,這場毀三觀婚禮的新郎叫盧某,今年才剛滿18歲,輟學在家工作。一年之前,認識了隔壁村的女孩莊某,13周歲,同樣也是休學狀態。據消息稱,兩人為自由戀愛。
本應是在學校學習的花朵,但因父母法制觀念淡薄,文化程度較低,鬧出這樣的事情。在11月26日按照農村風俗為兩個孩子舉行婚禮,因為沒有到年紀就沒有去民政局登記,聲稱到了年齡再去領證也是一樣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子法定結婚年齡為22周歲,女子法定年齡為20周歲,莊某和盧某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在我國第一部民法典即將實施前夕,還發生如此駭人聽聞的違法事件,簡直是開歷史的倒車。
事情被曝出來之後,當地領導組織調查組去調查此事,並命令雙方父母立即停止侵害孩子權益的行為,指派當地心理諮詢師為盧某和莊某提供心理輔導,引導和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婚戀觀,讓他們能夠走回正道,進入正常的就學生活。
其實事情到這裡並沒有就此結束,因為莊某是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和未成年人發生關係,則是屬於強姦未成年少女罪,因此他們的父母已經觸犯了法律。
在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已經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在這起案例中,女孩屬於未成年,她的父母已經涉嫌違法。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
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法律是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而決定的,我們每個人都能遵紀守法,社會會變得更加和諧,生活則變得更加美好。
與此同時,我們要學法知法守法,法是規範我們言行的基本準繩,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又是不可以做的。我們只有遵紀守法,才能在學習生活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因此,生活中我們要懂得基本法律常識,所以我推薦大家讀《民法典》、《法律常識一本全》兩本書,前一本是最新版本的民法典,後一本是生活中的法律常識,這兩本書可以保護我們的權益不受侵害。希望每個人都是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切忌知法犯法的法盲人士!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被侵犯,讓我們不再是一個法盲,懂得法律知識。
青少年是祖國的希望、民族的未來。父母的法律素質高低影響著孩子的健康成長;孩子的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發展程度。
所以父母要在愛情、婚姻的問題上,要及早地給孩子健康、正確的教育引導,儘量保護好維護好他們的青春期和羞恥心,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世界觀。
父母們可以看看這本《優秀女孩一定要做的100件事》、《優秀女孩一定要做的100件事》這本書以生活和學習中的細節為切入點,為男孩女孩們列出了100個達到優秀所需的方法和技巧。通過這些細節幫助他們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用健康的心態面對人生的挫折,用積極的態度面對生活的煩惱。
與各位家長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