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朋好友聯合作案,冒充正規炒股平臺工作人員,假借直播指導投資,跟著「老師」操作賺大錢,真金白銀被轉移,帳面數據是騙局……近日,黃石市鐵山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批捕何某、陳某等電信網絡詐騙團夥犯罪嫌疑人共46人。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查中。
(圖片來源於網絡,與本文無關)
2020年5月,身在浙江的曹某接到一通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中山證券公司客服人員陳某,因受疫情影響,公司推出了微信體驗活動,可由專業技術人員帶人炒股,要求添加其為微信好友。起初,曹某不以為意,直到被拉入一個微信炒股群,發現群裡氣氛十分活躍,每天都有人炒股獲取豐厚利潤,定時分享連結觀看炒股教學直播。特別是他注意到有位「薦股大師」何老師,他推薦的股票一般都會漲,令曹某心動不已。
經不住微信群各類「股神」的勸說、誘惑,曹某下載了「薦股大師」所說的炒股平臺,得知充值會員就能獲得牛股推薦,隨後充值81000元。在何老師的推薦和指導之下,曹某購買了其推薦的股票。短短2天裡,曹某發現帳戶的資金虧空,僅剩幾百元餘額也無法提現,這時,昔日的「好友」、「薦股大師」也消失地無影無蹤,曹某意識到被騙,急忙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經調查:該詐騙團夥專門介紹身邊的親朋好友「入夥」,經營這份既輕鬆又收益高的「事業」。他們通過購買多張電話卡註冊微信號再添加被騙股民為微信好友、拉入群內,群內大部分均為該團夥成員,冒充「講師」「股民」在微信群內發送股票交易的相關信息,誘騙進入該團夥提供的連結觀看炒股教學直播,使用事先準備好的話術從私人生活和炒股投資兩方面對股民進行充分洗腦,騙取股民對該團夥成員身份的信任。六月底,「開戶專員」以股市行情不佳、股指期貨交易獲利更大為由,誘騙被害人進入該團夥提供虛假平臺開戶、充值,並下載虛假股指期貨交易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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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當被害人下載炒股軟體、開設帳戶、捆綁銀行帳號進行操盤時,該軟體並不進行真實交易股票,而且以放大25倍槓桿資金進行計算,不僅收取被害人300元/次的高額手續費,而且頻繁交易,造成被害人自認為短期內嚴重虧損致投資失敗,殊不知,被害人打入的資金從未實際入市交易,早已被詐騙分子轉移,帳戶上的金額只是一串毫無意義的數字。現已查明,該案涉案金額200餘萬元。
針對該案被害群眾較多,涉案金額大,涉案人員多,鐵山區檢察院迅速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積極追贓挽損,迅速對涉案46人全部作出批捕決定,堅決打擊危害群眾錢袋子的違法犯罪活動。
● 檢察官提醒
電信詐騙是近年來高發的作案詐騙案件的主要手段,特別是今年受疫情影響,口袋更加緊張,而詐騙犯正是抓住了急於坐在家中賺大錢的大眾心理,詐騙手段不斷更新,套路逐漸升級,讓人防不勝防。請注意保護個人信息,警惕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虛擬平臺從事資金交易,遇到涉嫌電信詐騙行為及時保存相關證據材料報警,積極支持、配合司法機關打擊犯罪、挽回損失。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