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梁穎撕羅冠軍事件出現反轉,引起熱議,這不由得讓人想到去年同樣受到廣大關注的反轉事件——「春秋兩不沾」事件。
去年7月,裴某通過微博帳號「春秋兩不沾」發布了一則視頻,在視頻中梨花帶雨地哭訴「自己被人騷擾,報警沒人受理」,浮誇性情緒受到很大關注。
但沒多久,這件事就出現了反轉:裴某所說的騷擾等,均系自己編造,警方為此還發了通報。
前不久,也就是今年3月份,裴某已被安徽馬鞍山花山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罪名為尋釁滋事罪。
9月8日,瀟湘晨報記者查詢其新浪微博帳號發現,已被被銷號處理,顯示為:該帳號因被投訴違反《微博社區公約》的相關規定,現已無法查看。
01
哭訴:是不是被強姦才能報警
2019年7月,裴某微博爆料稱,自己售賣閒置手鍊被男顧客郭某要求見面,遭拒後被其威脅騷擾,報警後警方備案,但該男子並無收斂反而變本加厲。
視頻中,她稱自己求助警方沒得到幫助,哭訴「是不是被強姦才能報警」。並表示自己已經被騷擾長達半年之久,期間男子多次撥打騷擾恐嚇電話,並對外謊稱為該女子男朋友。
裁判文書顯示,裴某自行錄製一段時長為3分26秒的視頻,在視頻裡歪曲事實,哭訴郭某對其性騷擾以及馬鞍山公安機關嚴重不作為,並通過名為「春秋兩不沾」新浪微博將該視頻上傳網絡。
裴某的視頻迅速在網上發酵,許多網友同情她的遭遇,自發轉發給視頻。
裁判文書顯示,裴某的視頻被網民和媒體迅速大量轉發、評論、報導。
截至(2019年)7月14日22時46分許的閱讀量為7542萬次、轉發量為16.2014萬次、評論量為8.1732萬條;後經統計,該視頻的總閱讀量為2.2億次,嚴重擾亂了工作、網絡秩序。
02
男子:其實是她賣假手鍊給我
事情很快出現了轉機,涉事男子郭某在網上回應,稱自己在裴某處花1000元買到假手鍊,數次找對方協商未果。這個反轉讓廣大網友傻眼了。
判決書顯示,2019年1月初,裴某在其微信朋友圈看到微信名為「A欣怡銀飾」的網友出售梵克雅寶牌手鍊,遂詢問該網友,得知該梵克雅寶牌手鍊系高仿的假冒偽劣產品後,裴某通過其另外一個微信帳號發布以1000元出售梵克雅寶牌手鍊的朋友圈信息。
郭某看到裴某的上述朋友圈信息後,詢問該手鍊是否正品,裴某答覆系正品,郭某遂通過微信轉帳支付1000元給裴某,後裴某以500元的價格從微信名為「A欣怡銀飾」的網友處購買了3條假冒梵克雅寶牌手鍊,並按照郭某提供的手機號碼和地址將其中1條手鍊郵寄給了郭某。
郭某收到手鍊後,發現手鍊系假冒偽劣產品,遂通過微信找裴某要求退貨,裴某堅持手鍊系正品不同意退貨,雙方因此發生爭執。
之後,郭某因其手機經常被陌生電話騷擾,認為系裴某所為,遂在網絡上購買騷擾電話服務,並於2019年1月21日至2月10日、2019年7月1日至7月7日期間對裴某進行電話、簡訊騷擾。
7月10日,郭某在接到推銷加盟公司的電話騷擾時,因認為系裴某所為,遂謊稱裴某系自己女朋友或者愛人,並將裴某的手機號碼提供給對方,讓對方有事找裴某。
11日,上述推銷方打推銷電話給裴某,裴某得知系郭某提供手機號碼後,以郭某對其性騷擾為由於11時3分許電話報警至馬鞍山市公安局霍裡派出所,並在報警過程中和該所接警員發生爭執。後該所於11時16分許撥打裴某電話,裴某表示其自己尋求網絡幫助。
03
獲刑一年
2019年7月14日,裴某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取保候審。
16日,馬鞍山市公安局華山分局發布通報,通報稱裴某所售手鍊確係假冒產品,其在視頻中稱被郭某威脅、性騷擾,公安機關對其報警不予受理等相關言辭,均系編造。
當年12月20日,被告人裴某通過今日頭條向馬鞍山公安局發出一封致歉信,承認其在前述視頻中編造虛假信息,並向公安機關道歉。
今年1月17日,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以花檢刑訴〔2020〕17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裴某犯尋釁滋事罪,向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提起公訴。
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認為,被告人裴某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裴某能主動投案,並如實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裴某能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罰。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予以採納。對辯護人提出縮短刑期的意見,不予採納。
最終,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做出判決如下:被告人裴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一年。
來源: 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