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
這句俗話相信很多人都懂!
但如果是欠6個億?
你打算怎麼還?
9月23日,
「人民喜劇藝術家」羅永浩
再次喜提微博熱搜第一!
9月23日,
在脫口秀大會總決賽中
羅永浩表示
他始於2018年年底的6個億債務
目前已還清4個億,
此事迅速引起了網友熱議!
9月23日晚的《脫口秀大會》總決賽中,羅永浩表示其始於2018年年底的6個億債務已還清4個億,剩下的預計一年內還清。
截至9月24日下午15時,熱搜話題#羅永浩還了4個億#已引發3.5萬人次網友討論,閱讀量達到4.4億。
當晚,人民法院報官方確認稱,羅永浩是真的還了4個億。目前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已查不到與羅永浩相關的執行信息。
人民法院報表示,此前,羅永浩曾因欠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370萬元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費人員名單,經與丹陽法院核實,該案在執行過程中達成執行和解,在今年6月份已經全部履行完畢。
隨後,羅永浩轉評:慚愧,感謝。
網友紛紛感嘆:
4億?真的厲害!
有網友表示:
「老賴」還值得點讚?
其實,大家可能誤會了一個點:
羅永浩欠債被列入限制高消費,
可並沒有失信哦!
當年,老羅被曝光的是被法院列入高消費名單,而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很多網友把這兩個概念混為一談,其實可不一樣!限制高消費≠失信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出現有錢不還,違反限制消費令,抗拒或規避執行等行為,才能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而限制高消費名單,只要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就可以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簡單來說,老羅的公司未在執行通知書指定期限內還錢,所以法院將公司高管列入了限制消費人員名單。如老羅公司被法院發現是有錢不還或有轉移財產、抗拒或規避執行等情形,法院將進一步把老羅公司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哦!(注意,這裡是老羅公司而非老羅哦!)
也就是說,被限制高消費的人並不一定是失信被執行人;但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將同時被限制了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也有網友表示: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這好像也沒什麼好誇的?
但普法君認為,
雖然老羅不少話題充滿了爭議,
但是有些事情做得對,
就值得被鼓勵!
老羅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不少,錘子手機ceo,曾經豪言收購蘋果手機。破產後,羅永浩在微博稱只要錢給夠,婚喪嫁娶主持之類的工作也可以做,還債很重要。在脫口秀大會上,羅永浩還吐槽自己的還債經歷,稱做電商直播,遊戲代言後被人吐槽「投機」,但他卻認為還債時更應該湊熱點,儘快還錢,調侃債務還清後要拍《真還傳》。
此前,羅永浩曾發布電子菸廣告不到20分鐘,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通告,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敦促電子菸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菸網際網路銷售網站或客戶端;敦促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菸店鋪,並將電子菸產品及時下架。
這些年,羅永浩直播帶貨多次「翻車」。不少網友對於老羅無論商品好壞都代言的行為表示不滿,認為降身價。今年,中消協發布「618」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報告中直播輿情分析中,使用了羅永浩「花點時間」以及「低過老羅」等兩次直播熱點事件作為案例。
以上說明,老羅涉獵各類行業賺錢,也必須要遵守法律規定,堅守法律底線。無論他欠的是多少錢,如果違規售賣電子菸、做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情,該譴責的,我們就必須站出來譴責。
但是,作為欠債6個億的老羅,他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誠信的價值,這種事情難道就因為他是一個商人或名人,就不值得被鼓勵了嗎?
欠債還錢,是一個最為樸素的價值判斷。如今,一些不誠信債務人甚至欠著幾百幾千元也不願意還,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甚至通過「人間蒸發」、案外人妨礙執行等方式拒絕履行法律義務,成為妨礙公平正義、損害人民權益的頑瘴痼疾。
老羅在文章《一個「老賴」CEO的自白》中曾說,只要戰士不下戰場,一切都有可能。如果經過各種努力,「戰士」仍無法還債,該戰士還可以「賣藝」還債。他可以接受在追夢的道路上,做很多企業家甚至有些明星認為不怎麼體面的事。
在當今這個信用社會,老羅面對6億債務,勇於承擔後果並堅守底線不失信,也是時代所需要的,值得被我們所鼓勵和點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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