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蔣南
每個人都有老去的一天,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誰都想安享晚年,即便想繼續工作賺錢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養老金就成了退休人員的重要依靠。2020年,養老金第16次上調,上調幅度在5%左右,退休人員到手的錢更多了。
如今我們已經進入2021年,養老金也即將迎來第17次上調,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也有望上調。預計近期會出臺,具體還是以當地政府出臺的政策為準。業內有人預測過養老金的漲幅,可能在5%以內。
養老金上漲5%,除了退休職工養老金上漲外,各地的「居民基礎養老金」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對於大多數退休員工來說,這也是一個值得慶祝的好消息。對於養老金的「16連漲」,在慶祝的同時我們也要了解,具體到個人之後,到底能漲多少錢。畢竟官方公布的只是整個養老金制度的調整,而說到個人的話,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在官方宣布上調養老金後,一位退休老員工提出了疑問:2020年,他的養老金比原來多了180元,但是根據官方公布的上漲幅度,他一個月4000元的養老金,應該增加200元才對,但實際上他拿到手的錢只有180元。
2005年開始,國家出臺了《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增長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情況,對養老金進行適時調整。從此,我國拉開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連續增漲16年的序幕。截至目前,養老金年增長的幅度大都接近5%,惠及了全國1.2億多的退休人員。然而,上漲的金額具體怎麼計算,很多人仍然感到困惑。
其實有這樣的提問,是源於對養老金上漲規則的誤解。雖然大家都知道養老金的調整幅度是5%,但真正到手的錢卻不是這麼算的。一般來說,養老金的調整分為三種:定額調整、掛鈎調整和適當傾斜。眾所周知,定額就是公平調整的那一部分,而另外兩個方式差別就很大了。
掛鈎調整分為按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水平兩種,一般都為長繳長得、多繳多得。最後一種傾斜調整,主要針對的人群是高齡老人以及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雖然每年我們的人社部,都會發布全國統一的養老金上調比例,比如去年是5%。但這只是籠統的增長比例,對於個人來說沒什麼意義。真正影響到個人養老金上漲的,是由各地具體制定的。
以上述提到的61歲退休老人為例,繳費年限是40年,退休金是4000元/月。如果他在北京退休,每月定額調整增加50元,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額外照顧5元,按繳費年限40年增加120元。還有一個針對養老金水平低於5646元的,多給65元,合計下來增加金額是240元,甚至超過了5%的上漲水平。
但如果這位老人在貴州省退休,所有方案計算加起來後,每個月只多拿166元,還不到5%的漲幅。所以說,在養老金調整方案中,並不是按照人人養老金的一定比例增加。而是通過不同的傾斜調整方式,重點照顧各類人群,不斷縮小大家的養老金比例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希望未來我們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越來越高,有關養老金增長制度設計越來越科學。對此,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