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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債務的問題,我們之前有講過很多,但是關於後期執行的問題我們提的比較少,關於執行在很多人看來是個老大難的問題。
經常有小夥伴來諮詢表示:「我申請了強制執行但是還沒收到錢。」
「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對方就是不還怎麼辦?」
這種問題也導致了一個疑問,官司打的到底有沒有用?
其實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想儘快要回錢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這樣的想法並不符合法律及最高院關於全面解決執行難等相關文件的精神,因為存在以下幾個原因:
1、如果手中只有欠條等結算憑證,你可能認為案子勝訴把握很大,但你在不能證明被告從你這裡取得了對等的利益的情況下,基於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你會承擔因此帶來的不利後果;
2、雙方之間的糾紛進行實體審理非常需要法律技巧,俗話說,專業人做專業事,舉證質證、法庭辯論、一審二審等,沒有大量經驗積累,很難把握意外出現的風險;
3、趕早不趕晚,在相關工作完成充分的情況下,儘快爭取最好,而且還有一個要注意的是,現在很多人手上時電子證據,但是電子證據存在一個就是容易丟失。之前我們有遇到一個當事人,當時在取證方面都還很順利,但是後期準備起訴的時候,他的手機卻丟了,結果證據的原始載體不見了,這就導致後期維權會存在很大的困難。所以維權這事趕早不趕晚,趁證據齊全,早點起訴。
接下來就來說說執行的問題,其實關於強制執行的問題,小尊大家還是不了解或者還是存在一些誤解。
首先關於強制執行,很多人覺得強制執行是申請後立即能收到錢。
但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財產,都是需要時間的。
雖然大部分情況,申請強制執行能夠約束對方,迫使對方儘快支付款項。但有時,申請強制執行並不能立刻拿到錢。
這時候可能有人會覺得,沒用那我還申請強制執行幹什麼?
不過這種想法就錯了,畢竟有的人就是臉皮厚,就是不還錢耍無賴,不申請強制執行難道還指望對方良心發現嗎?
更何況現在法院的失信系統和越來越多平臺、信用機構都有連接,實時更新老賴數據,對強制執行有了更大幫助。
其次就是有人會覺得執行法官會包辦所有事情。
但其實不是的!
法官作為第三方是在為你的事情努力,當事人怎麼能甩手不管呢?
既然大家目標一致,當事人應該積極配合法官,提供一切可能挖出「老賴」的線索(包括:老賴可能藏匿的地點、轉移財產的線索等),通過雙方的努力去完成執行。
不過普通老百姓又不是狄仁傑、福爾摩斯,去哪裡找線索?
1、通過社交媒體找線索
例如通過被執行人的朋友圈、微博、抖音狀態等找線索,看是否能判斷出對方所在的城市。
2、可以委託律師到法院申請調查令,通過查詢被執行人的社保與公積金,找到對方的工作單位,並提供線索給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查封被執行人公積金。
3、被執行人有車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被執行人的違章記錄,挖掘線索找出被執行人。
4、查詢經濟來往記錄
我們可以根據和老賴籤訂的合同、來往的信件、傳真等等,在經濟往來過程中所了解老賴的住址或辦公地點、聯繫方式、動產、不動產及各種收益、債權、銀行帳號等基本情況、財產保全的情況以及證明材料、被執行人的行蹤等等,以便發現隱匿財產的線索。
5、協助法院調查
法院執行局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你一個案子上,所以,有些時候,申請人要主動發現財產線索,協助法院搞好財產調查。
6、凍結老賴的「支付寶」、「微信」
人民法院對老賴的銀行帳戶、銀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資產採取查詢、凍結、扣劃等執行措施,可以通過專線或金融網絡等方式與金融機構進行網絡連接,向金融機構發送採取查控措施的數據和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
尤其是近年來,支付寶、行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擬交易帳戶中的資金執行成功的案例越來越多,查封、凍結網絡虛擬交易帳戶中的資金將會成為執行工作中的一項常態化措施。
這樣凍結老賴的網絡帳戶,讓他們無所遁形!
但是如果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還是不還錢怎麼辦?
案件已經進入了強制執行程序,法院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給老賴採取相應的強制措施,對不配合執行的可以罰款、司法拘留,還可以將其納入全國失信人員登記系統,這時就成了名符其實的老賴,任何人都可以查詢到他的不誠信記錄。
同時,對有錢不還,還採取一系列措施來隱藏財產,轉移財產,低價處置財產等一系列對申請執行人不利的故意對抗措施。
那麼核實後可以根據情節將其司法拘留,或者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以拒不執行生效的判決罪進行立案偵查,最終通過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責任。
而強制執行可以申請幾次?
其實對於強制執行的申請次數,在我國現行的法律中並無具體規定,因此只要債權人的借款沒有得到完全清償,債權人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但在申請強制執行時,需注意二年的申請執行期間,二年的起算點為:
1、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2、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3、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最後大家還有任何關於法律方面的問題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或者直接私信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