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推進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要求,進一步深化我市招生改革,切實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科學制定招生計劃
各縣區要根據當地初中畢業生人數、高中階段學校的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堅持普職比大體相當的原則,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各縣區、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於6月30日前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申請表報市教育局,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省教育廳核准後,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原則上要將所屬普通高中特別是優質高中招生計劃65%以上的指標分配到高中服務區內各初中學校,指標生的分配對象應為在所就讀的初中學校有連續三年學籍並有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具體分配辦法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各普通高中學校可按照自身辦學傳統和特色發展的需要,招收不超過本學校招生計劃總數5%的特長生。特長生報名條件和錄取辦法由招生學校制定,各縣區匯總報市教育局審核批准後實施。市教育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方案直接報市教育局審批。指標生、特長生、國際班等要在招生計劃中單列。
二、嚴格規範招生範圍
市教育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臨沂第一中學、臨沂第二中學、臨沂第三十九中學)招生範圍為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縣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範圍為本縣區。羅莊區和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合併為一個招生範圍。
民辦公助性質普通高中學校優先面向所在縣區招生,其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可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工作應與生源地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嚴禁學校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擅自招生。招生結束後,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生源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結果。
三、嚴格執行錄取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考生志願順序等情況,綜合考慮、擇優錄取。普通高中錄取的基本條件為綜合素質達到C及以上等級。錄取時,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道德與法治科目成績等級較高的考生。滿計劃時,若存在道德與法治科目等級相同的考生,則該等級考生全部錄取,此種情形不視為超計劃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城區(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辦學校,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城區民辦學校,由各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在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自行組織錄取工作。其餘各縣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
(一)特長生錄取
特長生由各普通高中學校自行組織,提前錄取。特長生的招生政策及錄取名單要及時向社會公開。特長生錄取根據考生報名情況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但學業考試成績原則上不得低於滿分的60%。完不成特長生計劃的,剩餘計劃作為本高中學校普通生計劃指標。對專業課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學校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可適當降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求。各學校的特長生錄取名單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備案,8月3日前報市教育局。已經被特長生錄取的學生將不能參與普通生的錄取。
(二)普通生(含指標生)錄取
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考生可以填報6個平行志願。錄取時先將所有考生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願填報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報志願,只要檢索到符合錄取條件的學校志願,即可被該校錄取。如果經檢索該考生全部志願均未出現符合錄取條件的學校,該考生失去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機會。其他各縣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6月底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經審核同意後實施。
指標生錄取的限制性條件,由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完不成指標生計劃的,剩餘計劃作為相關高中學校普通生計劃指標,並於第二年減少未完成計劃初中學校的相應指標生數量。縣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可將剩餘計劃用於補錄學校招生範圍外未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考生,被補錄考生應取得生源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補錄學校上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書面許可。
四、志願填報和錄取時間
志願填報要堅持考生自願的原則,各初中學校不得統一組織志願填報,更不得違背考生意願更改考生志願,初中學校在志願填報期間開放能夠上網的機房,方便學生填報志願。
2020年8月5日9:00起,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考生可登陸臨沂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linyi.gov.cn)憑準考證號和密碼填報志願。考生第一次登陸,需註冊並設置密碼,密碼丟失可修改,修改後的密碼將通過簡訊或電子郵箱發送給考生,一個手機號碼或電子郵箱僅能對應一個考生。志願填報截止時間為8月8日17:30(5日至7日平臺開放時間為每天9:00-21:00,8日平臺開放時間為9:00-17:30),志願填報期間,考生共有5次填報機會,用完為止;填報機會未用完,但點擊確認或列印志願的,剩餘填報機會作廢,不能再更改志願;過期不填報志願的,視為自動放棄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8月10日前完成錄取,並通過市教育局網站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陸志願填報平臺查詢錄取結果。城區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結果(含錄取學校代碼、名稱、辦學地點,學生學籍號、姓名、身份證號)8月15日前由各區匯總報送至市教育局備案。其餘各縣區考生的志願填報工作由各縣區組織,8月15日前完成錄取,8月底前將錄取結果(含錄取學校代碼、名稱、辦學地點,學生學籍號、姓名、身份證號)報送市教育局備案。
五、工作要求
(一)統籌疫情防控和考試招生。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好廣大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加強部門聯動,協同衛健、公安、工信、市場監管、保密等單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題組織、考務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二)加強招生行為管理。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亂招生源、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劃分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初中在校學生提前進入高中學習。嚴格公參民學校招生管理,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嚴格學籍管理,未進入錄取資料庫的學生不得註冊學籍,不得為未報到學生註冊學籍,嚴禁搶註學籍。規範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嚴格組織程序,及時公開工作方案及錄取結果,特長生專業類考試一般安排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後進行。
(三)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微博、微信等媒體進行宣傳,方便廣大考生和考生家長了解考試政策,增強考試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強考試工作人員的業務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訓,提升考試組織、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考試防疫教育宣傳,使考生和家長充分知曉、理解和支持各種考試和防疫要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嚴禁教育行政部門、初高中學校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或公布中考成績排名。
(四)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格落實招生工作「十項嚴禁、六個不準」紀律要求,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切實落實命題和閱卷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嚴禁在連接網際網路的電腦上處理涉密試卷。加強監督督查,通過現場指導、實地督查、暗訪等形式,確保衛生防疫和考試安全工作要求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