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泉州實驗中學的
一封「告知書」在網上火了
上面寫著
「如果學生父母
任何一方確認為失信執行人,
學校不能為該生辦理入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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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來自新京報我們視頻
《告知書》稱,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通知及有關文件要求,在新生入學報名階段,學校必須對學生父母是否屬於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排查。如果學生父母任何一方確認為失信被執行人,學校不能為該生辦理入學手續。如未據實反饋,後果自負。
昨天,
早報記者也採訪了相關人士。
泉州實驗中學招生辦
泉州實驗中學招生辦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告知書》上的內容是真的,是按泉州教育部門關於限制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而制定的,泉州實驗中學是私立學校,新生一年學費及一學期代辦費1.3萬多元,是比公辦校貴,但收費標準都是經物價部門審核的。去年就這麼執行,當時遇到幾例這樣的新生也就沒錄取。
泉州市教育局
隨後,記者從泉州市教育局民辦教育管理科獲悉,按照最高法限制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的其中一條,子女不能就讀高收費學校。泉州市教育局要求轄區內所有民辦學校必須按照規定執行並已經下發通知。該規定早在去年實行了,不過並不限制這類子女就讀「普通收費」和「公辦」學校的權利。
據悉,在2018年新生入學階段,泉州實驗中學排查的一名新生的家長在2017年1月有失信行為,被晉江市人民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為了讓孩子能順利入學,該家長趕緊處理了立案事項,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
去年
泉州外國語學校也發過
類似《告知書》
(詳情戳下文↓↓↓)
泉州一學校《告知書》刷屏!
這些人子女不能入學?法院和教育局發話了
2017年
泉州豐澤法院
也曾處理過類似的事情
失信被執行人羅海峰、李珏
(原系夫妻關係,現離婚)
欠下8000萬元巨額債務不還
卻送兒子就讀廈門一所「貴族」私立學校
每年學費8萬元
豐澤區人民法院
就此向學校送達
限制高消費令、協助執行通知書
限制羅、李二人的兒子
就該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要求學校讓小羅從該校退學並轉學
聲明:本文為原創稿件,版權歸泉州晚報社所有,轉載請聯繫後臺授權。
來源:東南早報
記者:陳小芬
編輯:莊珊珊
審核:趙鵬雲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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