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李淼 敬松)1月31日,四川省農業廳、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海關、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成都辦事處聯合啟動打擊破壞海龜資源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並對成都市青石橋海鮮四川、海昌極地海洋公園等重點場所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海龜是一類高度洄遊的海洋動物,具有重要的生態、科研和文化價值,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物種。四川大學生命科學院宋昭彬教授告訴記者,海龜包括玳瑁、綠海龜、蠵龜、大海龜等,廣布於大西洋、太平洋和印度洋,中國海龜北起山東、南至北部灣近海均有分布,主要以海藻為食,長可達1米多,壽命有記錄的最大為150多歲,「所有海龜都被列為世界瀕危物種之列。」然而,近年來非法捕捉、殺害、買賣、利用、走私海龜及其製品的行為時有發生,在國內外產生了很大負面影響。
為加大海龜保護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行為,體現我積極履約的負責任大國形象,日前,農業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中國海警局、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決定聯合開展一次專項執法行動。
當日,聯合執法組先後對成都青石橋市場、成都白家批發市場水產品攤位、成都海昌極地海洋世界、浩海立方海洋館進行檢查,認真排查經營流通環節違法買賣、利用海龜的行為,全面檢查利用海龜展演展示及人工繁育等行為,對經營者宣講了《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場派發《瀕危的兩棲爬行動物》等科普保護資料。
「海龜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必須依法辦理經營利用許可證、馴養繁殖許可證等證件,同時有合法來源,並具有相應的技術力量和必要的經營利用條件。」 四川省漁政船檢港監管理處副處長袁野告訴記者。
在成都青石橋海鮮市場一戶經營海產品的商戶內,聯合執法組發現一隻掛起來的玳瑁製品。據店主稱,這是其花2000多元去外地旅遊時買回來的,主要是聽說可以「闢邪」,並非用於出售。聯合執法組當場沒收其玳瑁製品,並展開調查,如果情況屬實,該店主未取得合法手續,便屬非法利用,將按商品價值1—10倍進行處罰。
根據規定,本次執行專項行動從2018年1月8日持續至2月8日,採取聯合檢查、重點督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處省上重點督查,各市(州)漁業主管部門還將牽頭相關職能部門相互配合,做好聯合執法檢查。省級部門還將組成工作組,適時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抽查。我省將對未經批准利用海龜展演展示以及開展人工繁育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並加大海龜非法貿易和走私行為的打擊力度。
袁野表示,將通過聯合執法行動,加大對海龜捕捉、運輸、利用及進出口等各環節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切實加強海龜資源保護。同時,結合聯合執法行動,開展各類宣傳,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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