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剛剛從校園走入社會的年輕人,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首先要面對的就是租房子的問題。因為剛畢業,身上也沒什麼錢,一般都是選擇與別人合租的形式。這樣既可以節省一部分的房租,也可以相互之間有個照應。
日前,剛到濟南工作的三個女孩,就給記者打來了求助電話,說自己租住的房子出了問題。了解到三位姑娘共合租了一套房子,分別預先交付了房租,但是租住的房子還沒有到期,就被房東要求搬出去。
據說當時交房款時,收款人說房子是自己的,並沒有說自己是中介。三個看到房租價格也還算便宜,環境什麼的也還算不錯,就將這套房子,三個人一起租了下來。可是後來發現,和他們籤訂租賃合同是山東一家公寓管理公司,而並非是之前所言的房東本人。但因為住房心切,也就將錢轉給了假「房東」。
但隨後沒多長時間,真正的房主過來找到三個女孩,並告知那個中介不和她繼續續租這個房子了,讓他們去找中介退回自己的房錢。房東讓三位女孩找房屋中介退錢,就意味著房子不在住了。這究竟是和原有,他們趕忙聯繫之前的中介。中介人員告訴三位女孩,退款申請已經提交給公司上層了,在等審批。但是從6月25號到現在,一直都沒有任何回復,更加讓人氣憤的是,中介的電話也打不通了,就像人間蒸發一樣。後來被逼無奈的三位女孩通過合同查找到企業的工商信息,然後尋求工商局幫助,但是工商局也找不到人。
三位女孩都是剛出大學不久,工作時間也不長,身上本就沒有多少存款。碰到這樣的事情,一是感到委屈,二是經濟上都受到損失。二房東那邊之所以要讓三位女孩搬出去,是因為中介本該在6月10號那天支付給房東房租,但是卻沒有。沒有支付房租,也就預示著中介公司和原房東的合同作廢,房東有權收回房子。但是麻煩點在於,三位女孩和中介籤的租房協議還沒有結束。
隨後記者協同三位女孩到達中介公司的辦公地點,發現已經是人去屋空,根本找不到任何的辦公人員。拿了租客的房租,但不把錢給房主,拿了錢就跑的行為實在令人可恨。現在三位女孩已經將情況,上報到當地的市場監管部門,他們將會核實情況,介入調查。最後三位女孩也將通過法律,對自己的權利進行維護。
現上述這種情況,在租房行業其實並不是少數。在此筆者也提醒將要租房的人士,租房子之前如果通過中介一定要先查查公司的經營情況、財產情況和訴訟情況,是否經營正常;籤合同時一定要看好合同內容,關注房東信息,還要查看一下房產證信息,是否存在抵押或者查封情況;還有就是房屋內部的電器、設施是否完好。租房無小事,處處要留心。如果各位小夥伴也遇到類似上述事情,歡迎留言分享出你是如何解決的。
來源:在古蹟中品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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