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個體工商戶是一般納稅人,則可以給客戶開具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個體工商戶到稅務機關辦理備案的時候,稅務機關通常會將個體工商戶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主要是因為個體工商戶基本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帳目核算和管理相對混亂,而且經營規模比較小,年經營規模(年營業額)低於500萬元。
但按照稅法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是可以轉換為一般納稅人的,即年銷售額如果超過500萬元,稅務機關便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企業管理規範,帳面清晰,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如果企業申請也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企業。
如果個體工商戶為一般納稅人企業,給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以了;但似乎該個體工商戶是小規模納稅人,不是一般納稅人,因為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要做成這單業務,有三點建議:
一是給予客戶讓利。個體工商戶企業可以與客戶協商,只能給客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但可以在雙方談定價格的基礎上,給予客戶一定比例的折扣,以減少客戶不能享受進項稅抵扣的部分損失。
比如給予客戶10%的折扣等雙方約定的折扣比例,來保住這筆生意,或贏得更多的機會。
採用這種方法的目的,可以讓個體工商戶繼續執行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政策,以便於減少與稅收相關的成本費用方面的支出,低成本運營。
二是個體工商戶企業如果有持續的接單能力,或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持續做大,則個體工商戶企業可以考慮將小規模納稅人轉換為一般納稅人企業,則個體工商戶企業具備了為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條件。
但前提是,個體工商戶企業應該配備合適的財務團隊和財務會計人員,具備一定的核算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得企業的帳目清晰,核算結果準確,及時準確進行納稅申報和完稅。否則,企業會面臨很多涉稅方面的風險。
實質上,如果個體工商戶企業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也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企業,那麼個體工商戶企業就可以為客戶開具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是如果客戶不接受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給予的價格讓利;而個體工商戶企業又不準備由小規模納稅人調整為一般納稅人,也就是無法為客戶開具稅率為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個體工商戶企業可以考慮,將業務介紹給可以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或是賺個中間費,或是給今後的業務合作爭取機會。
在此需要強調的是,個體工商戶企業不能為了做這筆業務,找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是違規違法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不僅追繳稅款、罰款和滯納金,還要追究企業和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總之,如果個體工商戶企業不是一般納稅人企業,在面對較大規模的訂單業務時,應妥善處理,不要採取極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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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