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念真
一天,我開完會,心緒不佳。在剛才的會上,和人吵了一架。我叫了一輛計程車回公司。上車之後,聽到車上播放的是自己喜歡的蕭邦,起初以為是電臺,後來發現是車上的CD機放出的音樂。
幾句寒暄之後,一直看著我的計程車司機平靜地說:導演,你願不願意聽我給你講故事?
這是一個很長的故事,從司機的大學時代開始講起,他和前女友是怎麼好上的,他去當兵,回來之後找工作,後來開公司,兩人如何分手。
車到了我的公司,故事還沒講完。以我的經驗,計程車司機講的故事,多半不好聽。但這次,我完全被吸引了。我說:沒有關係,車停在這邊,你把故事講完。
司機講到開車去機場載客,在排隊的乘客中,一眼就看到了前女友,而且就那麼巧,車正好排到她的面前。按照規定,他是不能拒載的。司機第一個下意識的動作是想把座位背後寫有自己名字的牌子拿掉,後來心一橫: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計程車開動,前女友坐在後排,一個個電話打過去,打給家人、公司和朋友,在短短的時間裡,把他們分手之後十年的歷程講完。司機一邊默默地開著車,一邊靜靜地聽著。
到了目的地,前女友突然用極其平靜的語氣對司機說:「我都已經告訴你我所有的狀況……家庭、工作、孩子。告訴你現在的心情……什麼都告訴你了,而你……而你連一聲hello都不肯跟我說?」
節選自吳念真著作《這些人,那些事》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