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曾有規定幼兒園不放假
幼兒園不放寒、暑假,有沒有依據?
浙江幼教界一位已退休的老教師回憶,教育部曾有規定,幼兒園是可以不放假的,但允許每個地方靈活執行。
這位老教師1955年參加工作,當年是杭州幼兒師範學校的畢業生。那時幼兒園很少,規模小,有的只招兩三個班。
她記得,那時很多婦女是不工作的,都能在家管孩子,更重要的是,當時很多公辦幼兒園隸屬於小學,如安吉路幼兒園,就是安吉路小學附屬幼兒園,從管理一體化角度,幼兒園也就隨中小學一起放假了。
記者查閱了相關文件,發現原國家教委在1996年6月1日發布實施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其中第五十八條是:幼兒園在當地小學寒、暑假期間,以不影響家長工作為原則,工作人員可輪流休假,具體辦法由各地自定。
民辦幼兒園,放假時間多減半
在杭州,很多民辦幼兒園,寒假是延後放的。比如大地學前教育集團,5個園區共有40多個班級1600多名學生,放假時間在年前年後的11天時間,比公辦放假時間減半。
民辦幼兒園的這種做法,一則是因為家長有這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民辦幼兒園有經營壓力,幼兒園是按月收費的,不放假可以增加收入。大地幼兒園原來是不放暑假的,從2010年起,放一個月暑假,一般是從7月中旬放到8月中旬。負責人表示,之所以放假,是因為覺得幼教老師太辛苦,需要勞逸結合,調整身心。
記者電話諮詢了杭城不少民辦幼兒園,發現也有跟公辦幼兒園同步放寒假的。杭州近江藝術幼兒園的老師表示,寒假也是從2月2日開始放,原因是寒假時間比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