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濟寧市太白湖新區發生一起傷人道路交通事故,由於當事人傷情較重,北湖交警大隊社會救助基金服務站迅速向濟寧市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匯報協調,對傷者先行墊付搶救費用,並成功墊付搶救費用77000元。
經初步調查:2020年12月10日17時57分,王某駕駛白色小型轎車沿太白湖新區濱河南路由北向南行駛因操作不當衝入非機動車道與趙某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造成趙某某受傷嚴重。
經調查得知,傷者趙某某家庭非常困難,無力承擔巨額治療費,針對這一情況後,民警第一時間與醫院、傷者家屬取得聯繫,開具保險墊付通知書的同時,告知傷者家屬可以申請使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費用。
接到申請後,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開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綠色通道,並讓傷者家屬準備相關材料,在民警和醫院的協助下,很快辦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手續,解決了傷者搶救費用的燃眉之急。
趙某某家屬次日便送來了錦旗表示感謝,面對回訪民警,趙某某家屬再次表達謝意,用她的話說:「交警幫了大忙,如果沒有社會救助基金和交警同志的努力,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通訊員 鮑玉冰 記者 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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