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家,是溫暖的港灣」,但是家住南京市江北新區珍珠雅苑小區的王女士最近就為「港口」的交通煩憂不已。
王女士向解憂幫反映,鄰居家的大門私自改了朝向,使得王女士一出家門就撞上了鄰居家的防盜門。「他這個門原來是朝內開的,現在改為朝外開,我出門的時候撞到了,才知道房主私自把門改裝了。」王女士擔心今後出入家門會被鄰居家突然開啟的大門撞傷,更擔心萬一發生火災,鄰居家的大門會阻礙自己逃生。
記者走訪發現,王女士家住2710是邊戶,緊鄰中間戶2709,過道寬度只有1.2米,僅夠一人通行。除了邊戶的大門統一朝外開啟之外,所有中間戶大門均為朝內開啟。物業人員介紹,這也是出於建築設計和消防安全的考慮。「2709的業主肯定辦了《裝修許可證》的,原則上來說,大門朝向是不允許改變的。」該小區物業經理倪景萍表示:「但是有時候有特殊情況,雙方經過協商都同意的情況下,我們肯定是按照鄰裡雙方的意願去辦。」
2709的業主為何要在未徵得鄰居同意的情況下將大門拆掉,換上朝外開啟的防盜門呢?記者致電2709室業主萬女士,她說:「我家裡面鋪地磚嫌高,門往裡開,開不開。我當然要往外開了,而且萬一失火了,往外開便於我逃生啊!」萬女士還表示,在裝修初期曾獲得2710室業主家人的「口頭承諾」。「有一天在樓道,他兒子上樓的時候,我跟他說『我家裝修,門要改一下,肯定對你家有點影響,嫌吵多包涵一點』,他沒吱聲。」萬女士說。
對此,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私改大門朝向涉嫌侵犯了鄰居的相鄰交通權。「如果對鄰裡關係造成了相關侵權的,應當停止侵權,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虞立峰說:「除此之外,2011年原技術監督局發布的《住宅設計規範》明確規定:如果住宅的入戶門是向外開啟的,它不能妨礙公共運輸以及鄰戶門的開啟;如果私自改裝的行為已經造成了妨礙,甚至已經妨礙到公共運輸和消防通道的安全通行,那就應該恢復原狀,排除妨礙。」
至於萬女士所說「獲得過鄰居的口頭承諾」,律師表示:「一旦發生糾紛,『口頭承諾』往往沒有實證,所以最好的做法是在不影響公共運輸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徵得其他鄰居的書面同意,然後才能在規定範圍內改造房屋。」目前,珍珠雅苑小區所屬的吉慶社區的工作人員正聯合物業等部門,對此事進行調解。
(來源:《零距離》記者/周渝 編輯/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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