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家事法期末考試根據《琅琊榜》設題引熱議
要如何在《琅琊榜》中處理婚姻、子女、財產關係?梅長蘇與霓凰郡主結下良緣,並收養了太子蕭景宣的女兒為養女?梅長蘇還與紅顏知己宮羽有過一段婚姻?
如此奪人眼球的故事情節發展可不是《琅琊榜》的番外篇,而是出現在了大學期末考試卷上。1月5日,臺灣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臺灣知名律師呂秋遠在Facebook上貼出了社會工作學系2015年度第1學期家事法期末考題——「期末考的琅琊榜」。
「這是我為社工系大三學生出的考題,所有的期中、期末考題我都會搭配一些當紅的、比較受學生關注的戲劇、節目情節。」,呂秋遠在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以往年度的考題中他就搭配過中國大陸、臺灣地區以及日本的影視劇,還有金庸瓊瑤的小說。
讓我們來看下呂秋遠所出考題中的琅琊榜世界:
法律考題
梅長蘇與霓凰郡主在金陵城外意外邂逅,梅長蘇受火寒之毒身體欠佳,但霓凰郡主仍然喜歡梅長蘇,在霓凰郡主的追求下,梅長蘇跟霓凰郡主在金陵城意外結婚。結婚當時,梅長蘇30歲,霓凰郡主26歲。結婚後,霓凰郡主的父親穆深雖然已經60歲,但仍有能力工作,擔任梁朝的雲南王。霓凰郡主的弟弟穆青剛滿20歲,沒有工作,穆深也沒有給他任何俸祿。
江湖傳言「江左梅郎,麒麟之才,得之可得天下」,太子蕭景宣育有一女(9歲),為謀求地位,積極拉攏梅長蘇,一直希望梅長蘇可以收養這個孩子。梅長蘇看到此女乖巧可愛,跟霓凰郡主商量後,兩人口頭說好收養此女為自己的女兒,並且梅長蘇還贈送此女一棟金陵豪宅,女兒雖不願意離開蕭景宣,但蕭景宣已經表示同意,正在等待法院認可裁定中,但梅長蘇與東魏作戰時,因公殉職戰死沙場。
在上述故事背景下,考題有:
(一)梅長蘇收養皇太子蕭景宣的女兒,法院是否應該準許?原因為何?
(二)穆深能否請求霓凰郡主撫養?撫養程度為何?穆青能否請求霓凰郡主撫養?撫養程度為何?
(三)蕭景宣如將女兒的豪宅賣掉,是否有效?如果女兒不願意賣掉房屋,應建議女兒如何處理?
(四)蕭小妹能否繼承梅長蘇之遺產?
答題解析:對沒有看過這些劇情的學生答題是否會有難度呢?呂秋遠告訴早報記者:「不影響,撇開劇情直接就當中的法律關係作探討,你會發現上述情節中的法理關係就是課堂上教學的內容,與電視劇劇情一點關係也沒有。」
呂秋遠介紹,家事法在東吳大學社工系中是近幾年新開設的課程。「社會工作者在照顧中下層民眾,處理經濟補助、老人贍養、婚姻關係變動時,需要深入了解訪問受助者,寫成報告提交政府、法院作參考。法律在社會工作中所佔的分量會越來越重,如果他們不了解法律就會產生很大障礙。家事包含了:夫妻關係、親子收養、經濟問題等等。一年4個學分,讓學生了解基本的法律架構,哪些民法、哪些刑法是需要注意的。」 往期畢業的學生也常常會就法律問題來諮詢呂秋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