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沒有帶夠足夠現金而被泰國遣返的新聞時有發生,到底到泰國旅遊需要帶足多少現金?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的餘額能不能代替現金證明?
泰國移民局規定,個人入鏡泰國,必須攜帶不少於20000泰銖(相當於4000人民幣)的現金或等額外幣;家庭入鏡泰國,必須攜帶不少於40000泰銖(相當於8000人民幣)的現金或等額外幣。過境籤的遊客必須攜帶不少於10000泰銖的現金或等額外幣。
銀行卡、微信、支付寶餘額不能替代現金證明,如果沒有帶足足夠的現金,可以在入境前補足現金數額,到ATM機取錢或向同行的國人借現金,用微信或支付寶轉給人家。
泰國海關僅是抽查,並不是人人都檢查,一般提前辦好籤證的遊客都直接通過,被查的機率極小,落地籤的遊客被查的機率就很大,辦落地籤時就需要現金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