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 (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 通訊員 李建河)廈門G出口公司向貨運代理公司違法購買報關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而相關貨物在海外的真實貨主康某為圖省事,將報關業務全權委託貨代公司,差點因此成為「騙稅共犯」,大費周折才證清白。
出口公司疑點重重
不久前,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對廈門G出口公司展開稅務檢查。稽查人員發現該公司在資金往來、出口體量、物流軌跡等多方面都存在疑點。
「這家公司的帳戶大額資金即進即出,所有採購貨款均來自出口退稅款和外匯收匯款,沒有任何自有運營資金;自2015年註冊後沒出口業務,連續兩年『零申報』,在2017年突然出口業務激增到數千萬元;在部分交易中,出口貨物提貨點、發貨地與開票地不同。」稽查人員告訴記者。
稽查人員查實,廈門G出口公司通過購買掛名法人和股東身份證信息,並採取向深圳、溫州等地的貨代公司「買單」的手段,從2018年底到2019年初共騙取出口退稅款53萬元。
在追蹤G公司出口貨櫃的物流軌跡時,稽查人員發現,有7個貨櫃貨物的裝貨地都登記為晉江市內坑縣的B鞋廠,便立即核實貨主。經查,牽涉其中的真實貨主是海外華僑康某經營的義大利H公司。
貨主為圖便利險成「共犯」
既然H公司是真實貨主,為何報關出口的是G公司?稽查人員調查發現,原來,常年旅居義大利的康某為省去貨幣兌換的麻煩和手續費,全權委託深圳和溫州的兩家貨代公司安排出口拖鞋事宜。由貨代公司代為支付所有中間環節的費用,待貨物運抵義大利倉庫時,H公司直接用歐元向貨代駐意專員結算貨運代理費。康某對貨代服務甚為滿意,並打算以後出口拖鞋還找這兩家貨代,同樣的服務,這兩家貨代報價更低。
當稅務稽查人員聯繫上康某時,他才得知,原來貨代把這7個貨櫃的出口信息賣給了廈門的G出口公司。這低價又滿意的服務背後,是貨代賣單報關,外貿公司騙稅的巨額利益鏈。
為自證清白,康某提供了相關單證,證明自己沒有收取貨代買單返點費,沒有賣單給貨代的主觀故意。
稽查人員通過仔細梳理核對,為康某洗清了「騙稅共犯」的嫌疑。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對G公司做出了80萬元罰款的處罰決定,日後該公司還將面臨司法調查,並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提醒】
委託貨代多留意不給違法留空間
稅務部門提醒,海外貨主在委託貨代操辦出口商品事宜時,一定要多留意,注意防範出口風險。特別要注意勿將空白報關單交給貨代,低價貨代服務的背後都暗藏玄機。更不應貪圖小利把出口貨物報關單賣給貨代,謹防空白報關單在貨代手中被「狸貓換太子」套上其他公司的名字,被利用進行涉稅犯罪活動。
合法合規的出口業務應遵循兩個步驟,一是在國內註冊公司,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出口退(免)稅登記,成為出口企業,自營出口;二是採購貨品時要求工廠開票,合法的購貨憑證是保護自己的關鍵。工廠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辦理退稅的重要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