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作為是出於神的寶座,而神的寶座乃是建立在權柄上。萬有被創造是靠著神的權柄,地上一切定律的維繫也是靠著權柄。所以聖經說,神用祂權柄的話託住萬有(來一 3下),而不說神用祂的能力託住萬有。神的權柄代表神自己,神的能力代表神的作為。得罪能力還容易得赦免,得罪權柄就不容易得赦免,因為得罪權柄就是得罪神自己。宇宙中只有神是權柄,世界上所有的權柄都是神所安排的。權柄乃是宇宙中最大的東西,一切都不能勝過權柄。所以我們要事奉神,不能不認識神的權柄。
撒但的產生
撒但之所以成為撒但,就是因為牠僭越了神的權柄,要與神較量,作了神的對頭。背叛乃是撒但墮落的原因。
以賽亞十四章十二至十五節和以西結二十八章十三至十七節,兩節都是講到撒但的犯罪和墮落,但以賽亞十四章乃是說到撒但幹犯了神的權柄,而以西結二十八章乃是說到撒但幹犯了神的聖潔。幹犯神的權柄是背叛,比幹犯神的聖潔更嚴重。罪惡是行為的問題,易得赦免;背叛是原則的問題,不易得赦免。撒但想設立牠的座位在神的寶座以上,而幹犯了神的權柄,所以撒但的原則就是自高。罪惡的產生尚非撒但墮落的原因,乃是因背叛權柄被神定罪,才產生了罪惡。
所以我們若要事奉神,絕不能幹犯權柄,這乃是撒但的原則。我們絕不能按撒但的原則來傳基督的道。在我們的工作上有一個可能,就是在原則上站在撒但一邊,而在道理上卻站在基督一邊,還以為說,我是作主的工,這是非常惡的事。撒但不怕我們傳基督的道,乃怕我們順服基督的權柄。我們事奉神的人,絕不能憑著撒但的原則來事奉。基督的原則一來,撒但的原則就得出去。現在撒但在天上仍是僭越,要到啟示錄末了才被摔下來。我們必須把撒但的原則洗得乾乾淨淨,才能事奉神。
在主禱文(太六 9~13)中有「不叫我們遇見試探」這句話,試探是指撒但的工作;又有「救我們脫離那惡者」這句話,惡者就是撒但自己。底下主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禰的。」這是最要緊的一個宣告。國度、權柄、榮耀都是神的,一切都是神的。我們所以能完全脫離撒但的關係,乃在於看見一件最寶貴的事,就是國度都是神的。因為整個宇宙的管轄都是神的。所以我們要學習服在神的權下,沒有一個人可以偷竊神的榮耀。
撒但把地上的萬國指給主看,但主說,這諸天的國度是神的。所以我們必須看見,權柄到底是誰的。我們傳福音,就是要將人帶到神的權柄底下。如果我們要在地上建立神的權柄,能不能我們自己未遇見權柄?這樣怎能對付撒但?
宇宙中一切爭執是權柄問題
宇宙中爭執的中心,乃是誰該得權柄;我們要和撒但爭執,權柄是應該屬於神的。我們要存心順服神的權柄,維持神的權柄。我們必須碰著神的權柄,對權柄有基本的認識。
保羅在未認識權柄之先,想要從地上剷除教會,但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主以後,看見用腳(人的能力)踢刺(神的權柄)是難的,他立刻倒下來,承認耶穌是主,就在大馬色城內能順服亞拿尼亞的指示(見徒九 3~19)。在這裡保羅碰著了神的權柄。所以當保羅得救的時候,不僅認識了神的救恩,也認識了神的權柄。
保羅是一個有聰明、有才能的人,而亞拿尼亞是一個無名的小弟兄(聖經中只有這一次提過他的名),如果保羅未遇見神的權柄,怎麼會聽亞拿尼亞的話呢?人若未在大馬色路上遇見權柄,就不會在大馬色城裡順服一個無名的小弟兄。這給我們看見,凡遇見權柄的人就只和權柄發生關係,不和人發生關係。我們應該只想到權柄而不想到人,因為不是順服那個人,乃是順服他身上神的權柄,否則根本不認識何為權柄。若先碰著人而後順服權柄,路就完全錯了。若先碰著權柄而後去順服,不管那人是誰,這就對了。
神在教會中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借教會在宇宙中彰顯神的權柄。我們可以從教會的配搭中看見神的權柄。
神乃是用最大的力量維持祂的權柄,神的權柄比什麼都硬。我們這些自以為是(實在是瞎眼)的人總要有一次碰著神的權柄,碰破了才能順服下來,才起首學習認識神的權柄。人必須遇見了神的權柄,然後才能順服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
——節選自《權柄與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