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大家或多或少都會出遠門,一旦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可肯定找晚上居住的地方,一是方便安排之後行程安排,二是可以在長途奔波後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但是大家也可能碰到居住環境差點旅社,賓館,酒店這類的。
有很多公司都會開始培訓,考試等事宜。一般想此類事情就是安排到外地進行統一安排,但是安排到外地就會牽扯到,參加人員的住宿問題。近日王先生就遇見了一件煩心事。王先生是負責公司的人事方面的工作,近日公司安排部分員工,出去考試。需要安排間房間,當時王先生預定是維也納就酒店的房間。考試的前一天王先生跟考試人員來到酒店,並且都已經辦理好入住手續,就附近的餐館吃飯,當時有人說道:坐了一天的車,有點累,我們回去休息一下,也好應對明天的考試。當回到酒店,準備將房門打開的時候,聽見房間有其他聲音,王先生將門打開卻發現,床居然睡的是一個女子。據事後才知道,這個女子酒店員工的老婆。那女子見有人進來慌忙的從房間跑來出來。
當時王先生就去找酒店負責人,說明情況,並說道,我話1400定的房價,怎麼房間裡會有其她人居住,並要求更換房間。當時就得負責人說道,目前酒店並沒有空餘房間,只好將王先生一行,安排到客房休息。但是客房的居住環境極差,氣味十分難聞,而且還有很多人在來回的走動。導致當時參加考試的人都沒有休息好,也影響他們第二日考試狀態。
次日王先生去找酒店負責人協商此事。酒店負責人說道:這是員工的失誤導致這種情況的發生,王小姐要求酒店賠償其損失6000元,最後經過協商,酒店願意賠付王先生五倍房價,以及賠禮道歉,但是王先生準備將此事維權到底。
小編覺的這種事情的發生主要還是酒店人員的工作失誤,而且在之後居住安排上,也極其不合理,居然讓安排到環境不好的地方,仍在好的脾氣也會發火的,當時就應該做好安頓,而不是事後諸葛亮。如果當時將王先生一行安排到較好的住所,或許就沒有這類事情的發生,也會出現這件報導。人生在世,孰能無過?但是,自己有錯就要馬上改,就要馬上處理,將大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