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首先他得罪了「土地爺」。大午集團是從100多畝「憋悶疙瘩」發展起來的,企業稍有起色,當地的鎮土地所就過來了,說大午違法佔地要罰款1萬元。孫大午覺得委屈,沒給。然後縣裡出面說要罰5萬元。最後市土地局把罰款追加到10萬。孫大午還是不服:「《土地法》1987年生效,我是1985年佔地,怎麼會是非法佔地?」
對方來個幾十輛車,要把大午集團推平。「不要說你建養豬廠、養雞廠,就是在山坡上搭個牛棚、壘個羊圈都得經土地部門審批,否則就是違法!」孫大午就把當地土地部門告上法庭。
孫大午接著得罪了當地工商部門。大午集團曾生產按摩器,在石家莊上市。有一天他們突然接到一紙工商處罰通知:大午集團假冒大午商標非法銷售大午產品。
孫大午納悶了:「大午」是我的名字,大午集團是我註冊的,怎麼會大午集團假冒大午商標非法銷售大午產品?
但對方說大午的商標沒有發公告,所以罰款5萬元。孫大午更覺冤枉了:根據商標法,3個月申報、3個月審查、3個月公告,一共是9個月,公告該由你發出,我已經申報了18個月了,我有什麼責任?
只好又打官司,但怎麼都打不贏。官司拖了一年,最後孫大午講和:我孫大午有眼無珠,多有冒犯,罰5萬我認了。
孫大午和當地稅務局也有過一場「烏龍」官司。孫大午接到一個莫名其妙的納稅通知單,限大午集團3天內納稅138萬元。他一直守法經營,去問為什麼。當地稅務局回答:你先納了稅再說。孫大午沒有執行這個「通知」,3天後就被封了大午集團的帳號。
孫大午渾身有理也無處訴說,只能再告。這時對方說是核實了,只要交16萬多元,還加上20萬的滯納金。官司一打就是5年,從縣裡打到省高級人民法院。
最後事情鬧大了,有關部門終於出面調解,結果一夜間就撤了官司。但孫大午一算帳,加上被扣後再也拿不回來的錢,大午集團前後損失了100萬元。
十幾年行政官司下來,孫大午傷痕累累。有人批評他說:孫大午根本不是一個合格的企業家,一個企業除了內部機制和管理外,最重要的是外部環境。
對此,孫大午並不是不清楚,但他仍心存僥倖。今年3月的一次大學演講中,孫大午對自己企業尚能生存發展作了個悲涼的解釋:「可彰而不可學,沒有代表性,只是個死裡逃生者。」
可惜說完「死裡逃生」兩個月後,孫大午就被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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