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真正愛過的人,很難輕易忘記吧。
你們總說忘記一個人要麼需要時間,要麼需要新歡。
卻沒有人能告訴我,要用多長的一段時間,才能忘了你, 要遇到一個怎樣的新歡,才能替代你。
以前所有愛過的痕跡,都是真真正正的存在的,我沒有辦法忽略它們,也沒有辦法否定它們的意義。
我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時的四目相對,我記得那時的你帥氣臉紅的樣子。
我記得你看見我就眉眼帶笑的神情,我記得我自己,每次見你都害羞的樣子。
我記得你第一次和我親吻的時候,小心溫柔的力度,我記得第一次你從身後緊緊抱住我側在耳邊的急促的呼吸。
我記得你特別著急的和我說,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永遠都不會離開。
可是後來呢,我們還是分開了。
我們各奔東西,沒有再見過。
生活很忙碌,我被各種接踵而至的事情壓的喘不過氣來,我以為這樣我就可以忘記你,直到今天,我在咖啡廳點咖啡,依舊習慣性的點了你最喜歡的口味。
直到剛剛我走到了一個我好久沒去過的地方,我看著路邊逐漸熟悉的街道,記得我們曾經一起來過。
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我從來都沒有忘記你。一點都沒有。
曾經那樣深愛過的人,怎麼可能說忘就忘呢。
我們一直以為時間會很強大,它可以帶走以前所有的愛恨,可慢慢的我才明白,時間什麼也沒有帶走,它只是用殘酷的方式教會了我們放下。
那些曾經很重要的東西,如今變得不再重要,那些曾經放在心尖上的人,如今被放在心中的一個角落。
我記得你,在我們分開很久之後,我還記得。
我想當我逐漸老去,也會記得你,記得我曾用真心愛過你,只是我不在和過往一樣,追討一個結局,我能承受所有的分開都有原因,但我也不能否定我還愛你。畢竟那段時光真的存在過,我也真的快樂過。
很開心,很開心我們遇見,也不遺憾,我們分開,我還沒有忘記你,但我知道,我可能要走新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