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轉發「關於發布中國建築學會標準《辦公建築應對「新型冠狀病毒」運行管理應急措施指南》的公告」。
2 月5 日,我會通過官網發布《辦公建築應對「新型冠狀病毒」運行管理和使用應急措施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還沒有得到完全有效的控制、春節長假也將結束的情況下,為使以人員較為集中為顯著特點的辦公建築在春節長假之後能夠科學、正常使用,防止因人員集中、大樓機電系統使用不當等導致「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擴大,保護辦公建築使用者的健康,我會批准中國建設科技集團組織編制該《指南》。
《指南》編制組由中國建設科技集團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副院長、總工程師趙鋰,中國建設科技集團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總工程師潘雲鋼,在中國建設科技集團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綠色設計研究中心總工程師劉鵬擔任主要起草人。編制組認真總結SARS防治的實踐經驗,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該《指南》。
《指南》旨在指導各地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辦公建築運行管理和應急處置採取的措施,《指南》共分5章,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總則、空調通風、給排水系統、系統清潔和保潔消毒和垃圾收集和暫存等。《指南》由中國建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目前是「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 任。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及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應把疫情防控工作作 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加以貫徹執行。在疫情還沒有得到完全有效的控制、春節長 假也將結束的情況下,為使以人員較為集中為顯著特點的辦公建築在春節長假之 後能夠科學、正常使用,防止因人員集中、大樓機電系統使用不當等導致「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擴大,保護辦公建築使用者的健康,編制組認真總結 SARS 防治的實踐經驗,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共分 5 章,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空調通風;3.給排水系統;4. 系統清潔和保潔消毒;5.垃圾收集和暫存。
本指南由中國建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至中國建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 36 號;郵編:100210;聯繫人:趙鋰,電話 010-88328008,郵箱:zhaol@cadg.cn)。
本指南主編單位:中國建設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南參編單位: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趙鋰 潘雲鋼 劉鵬
本指南主要審查人:王清勤 徐偉 朱小地 肖偉 武湧 楊旭東 李德英 徐強 李先庭 朱能 譚洪衛 張旭 吳景山 那威 朱偉峰 卜震 張蓓紅 路賓 曹陽 李丹 宋業輝 王智超 曹勇 徐昭煒 牛利敏 魏崢 曹國慶 孟衝
1.0.1 本指南旨在指導各地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辦公建築運行管理和應急處置採取的措施。
1.0.2 在疫情防控期間,為防止因人員集中、大樓機電系統使用不當等導致「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擴大,機電系統的運行應以保障室內人員的健康、安全為第一要務,並應兼顧節能、環保的要求。
1.0.3 本指南適用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辦公建築通風空調系統中採用「冷熱末端+新風」系統、全空氣空調系統的空調區域,餐飲廳和廚房通風系統,空氣處理與空調水系統;建築給水排水系統;系統清潔和保潔消毒;生活垃圾的收集與暫存要求等應急措施。
1.0.4 辦公建築在「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期間運行管理和應急處置採取的措施除應符合本指南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1 通風空調系統
2.1.1 辦公建築宜優先採取加大新風的通風換氣量,作為最有效的預防手段之一。
根據辦公建築內不同的空調系統形式,宜分別採取不同的措施。
2.1.2 採用「冷熱末端+新風」空調系統的空調區域,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1 該種形式的空調系統可按設計正常運行,新風空調系統應全部投入正常運行;
2 為確保新風能夠有效送至各使用空調房間並使得房間內的人員新風量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50736 的規定,對於不同的空調房間,應分別採取下列措施:
(1)設置了可開啟外窗的空調房間,使用過程中宜保持一定的外窗開度;對於因節能等原因設置了外窗與空調系統窗磁聯動控制方式的建築,建議在解除疫情之前,先關閉這一控制方式;
(2)無外窗且原設計也未配置排風系統的空調房間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可採用雙向節能換氣機的方式來滿足房間通風換氣要求;新迴風換熱器應採用間接換熱型(例如熱管、鋁箔板翅式等);轉輪式熱回收設備目前不應使用;「傳質」型熱回收設備(例如以「紙芯」為核心的熱回收裝置),在目前尚無法確認紙芯對病毒的防護能力的情況下,也不建議使用;
2)如果各辦公房間都配置了集中新風系統、且已經為每層(包括衛生間或走道)設置了集中機械排風系統的建築,除排風系統應投入運行之外,各房間的換氣,可採用以下兩種方式:
① 除非特殊原因,建議在使用過程中,其房間門保持一定的開度(或者在房間門上設置一定面積的百葉),使得空調房間能夠與走道相通;
② 對於使用上需要相對封閉的空調房間(例如一些重要的會議室、保密工作室等),則建議在該房間與走道的隔牆上設置機械排風扇(排風扇風量應小於該房間的新風量),或設置直接通向室外的排風管(截面積宜大於該房間的新風管);
③ 樓層集中排風系統的總排風量不小於該樓層的新風設計總送風量的 70%,如果不滿足,宜對排風系統進行適當的改造(可採取更換排風機等措施)。
(3)各辦公房間都配置了集中新風系統但走道未設置集中排風系統時,可參考上述第(2)條,合理增設機械排風系統並投入運行;在採取有效措施並取得消防主管部門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考慮利用消防排煙系統來進行集中排風。
3 當一個風機盤管負擔多個房間時(某些建築的局部情況)時,該風機盤管應暫停運行(或通過適當改造使其只為某一個主要房間服務);
4 一旦建築內發現「疑似病例」,所有室內的對流型冷熱末端設備(風機盤管、室內機等)均宜停止運行;
5 對於節後上班的一段時間內還需要供暖的嚴寒、寒冷(和部分夏熱冬冷地區)地區,將新風機組的出風溫度設定值儘可能提高(對於空調自動控制系統正常運行的建築),或者人工手動將新風機組的熱水閥全開(對於未設置空調自動控制系統的建築),讓新風儘可能承擔建築的熱負荷;當建築需要供冷(例如海南島地區等)時,則將新風機組的出風溫度設定值儘可能降低(或者人工手動將新風機組的冷水閥全開),讓新風儘可能多的承擔建築的冷負荷。
2.1.3 採用全空氣空調系統的空調區域,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1 空調系統只負擔一個房間時,目前可按設計正常運行;在不嚴重影響室內溫度的前提(建議室溫不低於 16℃~18℃,可以通過短時間的實驗)下,也可以採用下列加大系統新風量的措施:
(1)單風機系統:確保新風閥全開,並關小(或關閉)迴風閥;
(2)雙風機系統或者設有機械排風的單風機系統:在關小(或關閉)迴風閥的同時開大(或全開)新風閥和排風閥;
(3)夏熱冬暖地區,節後上班至供冷系統開始運行之前,可完全關閉迴風閥、全新風運行;有條件時,應同時開啟外窗。
2 對於疫情嚴重的地區、或空調系統負擔有多個房間時,疫情期間,該空調系統應完全關閉迴風閥,全開新風閥和排風閥;
3 室溫設定值或冷熱水閥的動作方式,同新風空調機組,參見 2.1.2 第 5 款。
2.1.4 餐廳和廚房區域,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1 售餐窗口內外之間,應採取局部隔斷措施(例如透明板等),將餐廳內就餐人員與廚房加工人員(及售餐區內部)適當隔開,隔離高度 1.3m ~2.0m(人的呼吸區範圍);
2 對於疫情嚴重的地區,餐廳應與廚房完全隔斷,並應防止餐廳的空氣流向廚房;此時,當廚房排油煙風機運行時應採取其他手段進行補風,例如另設機械補風或通過開窗(或設置風道)引進室外的自然補風;
3 對於部分餐廳中未設置機械通風措施、或沒有可開啟外窗的小包間,如果無法改造,則建議暫時停止使用;
4 廚房的操作工作應符合相應的職業管理規定;疫情期間,單位員工的就餐方式建議改為「份飯」快餐方式;大規模的員工就餐餐廳,建議暫停使用。
2.1.5 機械通風區域,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1 為了儘量提高節後上班時建築室內空氣品質,新風空調系統、已關閉迴風閥的全空氣系統和排風系統(包括用消防排煙臨時轉為排風的系統),可在上班前 1d~3d 開始,適當投入運行,提前進行通風換氣;但對於嚴寒和寒冷地區,需要注意運行的時間,保證室內無人期間的室溫不低於 5℃~8℃;
2 上班時間前 1h,提前開啟建築內的各個通風與空調系統(包括熱盤管和集中空調熱水系統);下班後通風空調系統延時運行 1h~2h,但要保證室溫不低於5℃~8℃;
3 廁所、汙物間等的排風系統,應全部投入運行,確保這些房間與人員正常停留區域的空氣壓差為負壓;
4 地下車庫的通風系統,應按照設計要求正常投入運行;疫情嚴重地區,應加長每天的運行時間;
5 生活水箱間、管道直飲水處理間等應加強通風。
2.2 空氣處理與空調水系統
2.2.1 新風以及建築的所有補風,均應直接從室外清潔之處採取並通過風管接入空調機組之中。
2.2.2 在空調房間、空調送風系統以及空調機房內,不應採取任何「化學藥劑消毒」的方式;在沒有確切依據或醫療專家意見的情況下,目前不宜在空調通風系統中安裝紫外燈。
2.2.3 在條件允許時,對於有供熱需求的建築,將新風機組和空調機組的熱水供水溫度儘可能提高,降低因為採用加大新風帶來的對室溫的影響;對於有供冷需求的建築,則宜將冷水供水溫度降至 5℃~6℃。
2.2.4 上班時間段,室內空氣淨化裝置應投入運行。
3.1 排水系統的水封、存水彎、地漏
3.1.1 用水器具與排水系統的連接,必須通過水封阻斷下水管道內的汙染氣體進入室內。
3.1.2 物業管理者應組織排查和完善汙水排水系統、廢水系統、建築中水收集系統、空調凝結水收集系統等所有排水點與管道系統連接的水封裝置。
3.1.3 物業管理者應對器具排水是否具有水封進行逐一排查確認,對於沒有水封或水封不完整的、有漏水現象的應登記,更換帶有完整水封的排水管或將排水器具封閉,漏水的應及時修理。封閉方法為用塑料布、溼毛巾、膠帶等完全覆蓋封嚴。排查部位應包括下列各項:
1 洗手盆(臺面)下部排水管;
2 掛式小便器下部排水管;
3 上層衛生間蹲便器排水管(通常在吊頂內);
4 上層立式小便器排水管;
5 拖布池排水管;
6 地漏必須配備水封,未設置水封的地漏,應將其封閉;
7 空調凝結水排水管;
8 設有浴缸的衛生間,應檢查確認浴缸排水水封,不能確認的宜封閉堵嚴;
9 檢查食堂廚房與隔油器連接的水封裝置;
10 其他排水點的排水管。
3.1.4 發生排水系統反味,應立即排查原因。
3.1.5 水封應保持有效,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天注水應保持地漏水封完好;
2 水封深度達到 50mm 的地漏每日注水不應少於 2 次,每次注水不應少於350ml;
3 水封深度未達到 50mm 的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地漏注水次數應視情況增加注水次數,保證地漏不乾涸;
4 用於淋浴排水的地漏應及時清理毛髮,減少水封損失;
5 坐便器每次衝水後若沒有尾流把底盤中的水封充滿,應更換水箱中的配件,增加此功能,或每次衝水後人工加水;
6 使用頻率較低的坐便器應注意每天檢查、加水,保持水封有效;
7 洗手盆不宜採用盆塞,以防止盆塞拔開放水形成自虹吸造成水封損失;如果保潔清洗必須採用盆塞時,拔開盆塞放水後要用細水流把水封充滿;
8 暫不使用的衛生間,應每天對各個器具的水封注水;
9 單立管系統特別是塑料單立管系統,應注意觀察坐便器底盤水封是否有氣泡從水中上冒,如有,則在該樓層坐便器的水封中加注適量消毒液,每次衝水後加注;
10 清潔消毒後坐便器宜蓋上蓋子減少水封蒸發。
3.1.6 封閉不使用的排水點,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檢查供水泵房、水箱間、換熱站、制冷機房、空調機房等設有排水點的設備機房的地漏,不經常使用的建議暫時封閉,待使用時打開;
2 應封閉堵嚴地下非密閉式汙水泵井蓋板井蓋上的檢修小孔。
3.2 供水水質保障
3.2.1 應建立和執行供水水質定期檢測制度。
3.2.2 正常情況下生活飲用水、管道直飲水、生活集中熱水,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進行水質檢測。防疫期各項供水應做一次檢測。
3.2.3 水質檢測應委託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未及時檢測的應補充水質檢測。
3.2.4 對出現水質不合格的用水系統,應對管道系統進行衝洗消毒,同時應立即排查汙染原因。
3.2.5 應檢查供水系統消毒設備的工作狀態,確認其工作正常。
3.2.6 下列重點部位應檢測或清洗:
1 清洗開式生活水箱、空調系統開式膨脹水箱等;
2 檢查冷卻塔水質,適當加大冷卻塔補水量和排汙量。
3.3 集中熱水系統
3.3.1 集中熱水系統,特別是採用太陽能、熱泵等作為熱源的系統(如食堂等),應採用高溫消毒等措施,殺滅管道系統的軍團菌等。
3.3.2 高溫消毒應保證最不利點水溫不應低於 60℃,持續時間不應小於 1h。
3.3.3 管道系統上宜設置銀離子、光催化氧化消毒器。
3.4 中水處理站
3.4.1 使用市政再生水作為建築中水水源的建築,在疫情期間應關閉市政再生水來水,以自來水替代。
3.4.2 對採用生化處理工藝的中水處理站,設施開口部位應進行消毒。擦拭可採用 250mg/L 有效氯的含氯或含溴消毒劑,噴灑採用過氧乙酸或過氧化氫,有條件的應附加採用紫外線燈照射。
3.4.3 根據疫情變化對中水原水調節池做冠狀病毒檢測。必要時應關閉中水處理系統,以自來水替代。
3.5 系統維護
3.5.1 應保持汙水系統伸頂通氣立管暢通,便於汙濁氣體向大氣擴散。
3.5.2 坐便器坐圈應配置一次性墊紙。
3.5.3 非密閉式的汙水泵井周邊應定期噴灑過氧乙酸或過氧化氫進行消毒,有條件的附加採用紫外線燈照射。
3.5.4 洗車點等潮溼空間應做好通風,定期消毒。
3.5.5 樓內衛生管理員,應對衛生間及其衛生潔具的清潔情況(包括排洩物的殘留情況)進行檢查,並及時處理。清潔與檢查頻次不宜少於 1 次/2h,不應少於(2~4)次/d。
4.1 系統清潔
4.1.1 疫情防控期間,應對下列空間或空調系統部分加強巡查,並及時清潔:
1 核查空調新風取風口的位置、風口形式、風口面積、安裝高度等是否符合原設計的要求,不符合時應進行改造;定期檢查取風口附近是否存在雜物及汙物積存的情況並及時處理;
2 新風取風口與排風口、排水通氣管距離較近存在短路時,應根據情況進行改造;
3 應定期對建築內的各區域(尤其是人員不經常停留區域)進行巡查,及時處理圍護結構漏水、室內積水、汙物積存、建築或構件生黴等非正常情況。
4.1.2 採用溼膜加溼的空調機組,應定期檢查溼膜材料上是否存在雜質積存的情況,必要時清洗或更換。
4.1.3 風機盤管、分體空調室內機的空氣過濾器(網),應每(1~2)月進行一次清潔;設置於空調機房內的空調機組(包括新風空調機組)的空氣過濾器,應每月檢查一次安裝密封的情況、且每個月至少清潔一次,無法清潔的,應及時更換。疫情嚴重地區,檢查、清潔(或更換)頻率應增加。
4.1.4 過濾器的清潔(清洗)或更換,應在其所在的空調機房內進行;如果需要從空調機房拿出清洗(或更換、銷毀等),應封裝在密封塑膠袋之後,方可帶出;嚴禁在建築內的人員活動區域(包括公共衛生間)內進行清洗。清洗和更換之後重新安裝時,應確保其密封要求。
4.1.5 空調機組的凝結水盤應按照運行管理規範的要求進行檢查和清洗。
4.1.6 定期檢查雙向式熱回收機組的結露(嚴寒和寒冷地區)與汙物積存情況,必要時對新風側採取預熱等防結露措施或更換熱回收設備。
4.2 保潔消毒
4.2.1 物業管理者應按國家和政府防疫指導部門要求,根據所在地疫情變化決定採用預防性消毒或疫源地消毒,並應及時了解最新專用消毒方法。
4.2.2 消毒方式與消毒劑應根據不同的對象選擇,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用於空氣消毒宜採用過氧乙酸、過氧化氫、二氧化氯;
2 用於物體表面消毒,宜採用含氯類或溴類的消毒劑;
3 與皮膚接觸的,宜採用酒精、異丙醇、洗必泰醇、碘伏等;
4 消毒劑的濃度配比、不同消毒劑的有效接觸時間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
4.2.3 對於人員不經常停留、通風換氣不良的場所(例如空調機房、清潔儲物間、水處理間等),可採取設置紫外燈方式消毒。
4.2.4 保潔人員工作時,應戴好手套、口罩。衛生間、走廊、開水間等不同區域使用的清潔用具如拖把、抹布、保潔手套等不應混用。
4.2.5 下列空間應加強保潔和消毒。可採用 250mg/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如84消毒液)或含溴消毒劑擦拭消毒,清潔與檢查頻次不宜少於 1 次/2h,不應少於(2~4)次/d。
1 公共空間中可能頻繁與人手接觸的部位:
(1)旋轉門、直拉門、自動開啟門、門框、門把手、窗、窗框、窗臺表面、樓梯或平臺扶手;
(2)衛生間坐便器表面,小便器表面,洗臉盆化妝檯化妝鏡;
(3)電梯按鈕;
(4)燈開關、空調開關、洗手盆、坐便器水箱按鈕、非自動開啟的水龍頭等。
2 公共建築內日常保潔保養的部位,如大理石、釉面地磚、水磨石、水泥地面,地毯(乾式、溼洗、蒸汽清潔),玻璃、鏡子、金屬面、木牆裙、木牆面、金屬飾板牆面,牆紙內牆、通風口、燈飾等應在保潔操作規程中適當增加消毒環節;
3 清潔用品的消毒應符合下列規定:
(1)抹布在清洗乾淨後,採用 250mg/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 30min,衝淨消毒液,乾燥備用;
(2)拖布在清洗乾淨後,採用 500mg/L 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 30min,衝淨消毒液,乾燥備用;
4 建築內設有多部電梯時,可採用交叉運行和消毒(不運行電梯)的方式。
5.0.1 應制定並執行汙染物排放管理制度文件、垃圾管理制度、垃圾分類收集管理制度,並由專業人員管理。疫情期間運管應格外予以重視,及時建立和完善各項工作記錄。廚餘垃圾和辦公樓固體廢棄物、醫務室垃圾等應按垃圾分類標準進行分類收集、暫存。
5.0.2 應根據所在地疫情發展情況,分級制定管理預案。
5.0.3 應制定垃圾收集和暫存操作規程,包括操作人員自身防護要求。
5.0.4 垃圾站(間)等暫存場所應設有衝洗和排水設施,指定專人進行定期進行衝洗、消毒殺菌。完善垃圾站(間)定期清洗、消殺記錄和垃圾清運記錄。
5.0.5 收納容器設置數量、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分類容器應具有便於識別的標識。
5.0.6 臨時存放的垃圾應及時清運、不散發臭味。運輸時垃圾不散落、不汙染環境。
5.0.7 在辦公樓醒目位置放置口罩回收專用箱,並定期進行消毒清理。
1 為便於在執行本指南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宜」;反面詞採用「不宜」。
4)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50736
編制說明
《辦公建築應對「新型冠狀病毒」運行管理應急措施指南》T/ASC 08-2020,經中國建築學會 2020年2月4日以公告第01號批准發布。
為使以人員較為集中為顯著特點的辦公建築在春節長假之後能夠科學、正常使用,防止因人員集中、大樓機電系統使用不當等導致「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擴大,保護辦公建築使用者的健康,編制組認真總結2003年我國 SARS 防治的實踐經驗,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指南。
為方便辦公建築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物業管理單位等有關人員在使用本指南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辦公建築應對「新型冠狀病毒」運行管理應急措施指南》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指南的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指南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指南規定的參考。
目次
1 總則
1.0.1 除本指南的應急措施外,每個建築還應建立相應的日常管理與防控措施和機制,包括但不限於:對進入人員的管理和疫情嚴重地區的體溫檢測管理,一旦發現有發燒、發熱的人員,應立即報告並使其馬上離開辦公建築。相關的管理人員職責;運行管理記錄;突發事件報告;應急處理流程等相關制度。
1.0.3 本指南主要針對的重點是需要正常使用的辦公建築,在「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期間,建築運行管理部門應採取的措施。其它公共建築,如酒店、公寓及住宅等,可根據建築的特點,參考採用。
2 通風空調
2.1 通風空調系統
2.1.1 室外新風是清潔的。因此加強新風通風不但具有平時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的優點,也可以在室內發生某種衛生突發汙染事件時,通過稀釋作用而降低空氣中的汙染物濃度。
2.1.2 這裡提到的「冷熱末端」,指的是為某個房間或區域的供熱或供冷的設備或裝置。主要包括:風機盤管、分體式空調機、多聯式空調系統室內機、各類散熱器、輻射供冷供熱裝置等。新風則指的是為這些房間設置的集中(或分散式)新風系統。由於末端設備通常都是為某個房間服務的,即使是採用送風等對流末端,也不存在房間的交叉問題。因此這樣的系統目前可以正常使用。
儘管許多建築設置了新風系統,但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即使新風系統正常開啟,一些房間也無法達到設計新風量的要求,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是這些房間的排風不順暢,風量平衡未做好。對於有外窗的房間,在使用中適當保持外窗開度,就可以使得房間的排風滿足要求而讓新風正常送入。
但對於目前實際存在的一些「內區」無外窗房間,則需要分不同情況針對排風採取措施:採用雙向熱回收設備,是一個比較清晰的方法,能夠在提供新風的同時,對房間進行排風。有資料表明:
在採用示蹤氣體進行研究後發現,轉輪式設備的新風受排風的「汙染率」大約為 10%~30%,聚合物模式全熱回收設備(「紙質」換熱器)的新風受排風的「汙染率」大約為 6%~9%。這一研究結果表明:具有「傳質」特點的熱回收裝置,實際使用時排風對新風存在一定的汙染。由於對病毒防護的可靠性尚不完全清晰,因此具有「傳質」特點的換熱器,不推薦使用。
如果已經安裝了這類設備,則建議在其新風側或者排風側,增設旁通風道,使新、排風完全隔絕後,才能使用。如果內區房間設置新風系統,但集中排風系統僅僅設置於每層的公共部位而未在每個房間設置風口,那麼各房間在使用過程中需要考慮其排風出路。其中保持房間門開啟、或者在房間門上設置百頁,是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如果為了工作的需要必須關閉房間門,則可以設置房間與走廊等公共部位的連通風管、或者直接安裝一個排風扇(為了不使房間成為負壓,排風扇風量不應大於該房間新風量)的方式,也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當每層公共區域未配置集中排風系統或排風總量小於負擔房間新風量的 70%時,需要進行適當的改造(增設換氣機、或公共走道機械排風系統),或者利用消防排煙系統兼作為平時的機械排風(需要採取措施保證火災時排煙系統的及時投入運行,並經相關消防主管部門的同意)。
某些建築存在一個風機盤管負擔兩個區域的個別情況,應進行適當「整改」後才宜運行——封閉其中一個房間的風口。
儘管末端設備不會導致房間空氣串風,但對流型末端設備對於室內的空氣會起到較大的摻混與攪動作用,且目前該作用對室內汙染物的影響評價尚無準確的定量分析。因此當建築內發現「疑似病例」後,為了安全起見,送風型對流末端建議停止運行。但散熱器、輻射末端等,可以繼續使用。
在節後上班的一段時間段,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可能還需要一定的供暖。儘管鼓勵加大運行新風量,但由此也可能帶來熱盤管能力是否充足的疑問(尤其是冷熱盤管分別設置的嚴寒地區和一部分寒冷地區)。因此建議儘可能將熱水系統的供水溫度和流量提高,同時,儘可能提高新風機組的送風溫度,其目的是希望新風儘可能承擔熱負荷,也為一旦對流末端設備停用提供一些熱量保障。
2.1.3 全空氣系統在建築中,從使用方式上分為「單空間應用」和「多空間應用」兩種,從系統形式上主要由「單風機系統」和「雙風機系統」(包括變風量空調系統——簡稱「VAV 系統」)兩類。
全空氣系統應用於『單一空間』時,不存在房間空氣的交叉汙染,其特點與風機盤管類似,完全可以正常使用。儘管全空氣系統本身有加大新風的可能性,新風加大後也要考慮對室溫的影響。因此在疫情期間,可以在適當降低室溫(供暖時)來得到較大的新風換氣。具體能夠加大的新風量大小,可以通過調整新迴風閥的比例並實測室內溫度後確定。
儘管全空氣系統都能夠做到「全新風運行」,但單風機系統因為沒有機械排風,能夠加大的新風量是比較小的;因此在採取系統閥門等調節措施後,有條件時也可以配合房間開窗等措施。雙風機系統,或者「單風機+排風機」系統,可以為加大系統的新風量提供較好的配置條件。
負擔多個空間的全空氣系統,為了防止房間空氣的交叉感染,建議迴風系統關閉,新風閥(和排風閥——雙風機系統)全開(單風機系統開啟部分外窗)。同時,室溫控制設定值儘可能提高,熱水供水溫度和水流量的加大,與 2.1.2 條的第 5 款同理。
2.1.4(1)適當隔離就餐(買餐)人員與售餐(或加工)部位,是為了防止在買餐過程中可能帶來的「飛沫傳播」,這是簡單易行的措施。即使按照本條第 4 款所建議的快餐方式,因為備餐方式的多樣化,採取這一措施也是必要的。(2)在常規設計和建造中,廚房對於餐廳是「相對負壓」,為的是防止廚房的汙濁空氣進入餐廳,且通過餐廳為廚房做一部分機械補風。但目前情況下,因為就餐人員的多樣性,防止餐廳有可能的汙染源進入廚房,就是更重要的問題了。
2.1.5 本條列入的是一些非空調(冷熱)供應時的運行情況和要求。
上班之前提前開啟(和下班之後延長開啟)通風系統,都有助於增加建築的通風換氣。但對於嚴寒和寒冷地區,需要注意的是室溫問題。尤其是夜間運行的過程中,要保證室溫在防凍溫度之上。
所有能夠運行的機械排風系統(尤其是人員使用直接相關的空間:衛生間、車庫等),都應該投入運行。
2.2 空氣處理與空調水系統
2.2.1 這是一個基本的要求。疫情期間更需要重視和專人檢查。
2.2.2 化學藥劑消毒方式,用於空調通風系統或者其空氣處理設備和部件時,會被空氣帶到人員活動空間,增加了對人員健康產生影響的風險,WHO在 SARS時期,也不贊成這一方法。紫外燈消毒方式,在風道中設置時幾乎沒有任何作用。
2.2.3 本條是為了給空氣冷熱處理時提供「應急」用的更高品質的冷熱源。
2.2.4 目前,許多辦公室都配置了循環式空氣淨化器,它投入運行可以降低室內空氣的顆粒濃度,有可能使得(依附於顆粒的)病毒得到部分過濾,對空氣的淨化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
3 給排水系統
3.1 排水系統的水封、存水彎、地漏
3.1.1 總結香港某高層住區 2003 年 SARS 疫情爆發的原因,主要是 SARS 病毒經由汙水排放系統傳播汙染環境,再通過人與人之間的接觸和使用大廈公用設施(如升降機及樓梯),使住戶集中受病毒感染。(節選自《中華醫學雜誌》2003年 6 月 10 日第 83 卷第 11 期,梁挺雄,「SARS 在香港的流行病學調查與防治」)疫情後,全國建築給排水專業人員、政府機構、世衛組織等從多角度開展了總結,認定排水系統的水封、存水彎、地漏失效,是汙水排放系統傳播病毒汙染的核心原因。
排水系統中的每個用水器具都通過一個水封裝置與下水管道隔開,阻斷下水管道內的汙染氣體進入室內。若水封失效,則室內空氣與下水道中的汙染氣體連通,通過建築煙囪效應和衛生間排風的抽吸作用,汙染氣體進入室內,攜帶的治病微生物散布在室內物體表面,居民通過皮膚接觸受到感染。辦公樓的排水系統管道和絕大多數配件與居住建築並無不同,通過水封切斷下水管道和室內的連接即可切斷汙染源。故水封是建築排水系統的關鍵點。
3.1.2 本條強調各個排水系統中的用水器具都必須通過一個水封裝置與下水管道隔開。這些系統不僅僅是汙水排水系統。
3.1.3 本條強調在防疫期間辦公樓運行過程中,各個排水系統每個排水器具,不論明裝、暗裝都必須具有水封,這一情況應被逐一確認,不留遺漏。器具排水管採用軟管的,可通過把軟管盤繞一圈的方式自行製作水封,但必須保證水封的高度不小於 50mm,且系統應密閉;採用金屬或其它硬質材料管道且沒有存水彎的,應更換帶存水彎的連接管。
特別注意地漏,必須具有足夠深度的水封。如果仍在使用鐘罩式地漏的,必須配齊所有鐘罩。
3.1.4 排水系統返味在建築實際使用中頗為常見,返味即表示下水管道系通和建築室內空間存在連通,即表示建築空間被下水道氣體汙染。故發現返味情形必須排查原因,並迅速修理。
3.1.5 本條強調不僅要具有水封裝置,還必須保證水封裝置工作正常,確實能起到隔絕氣體的作用。對於暫不使用的衛生間或個別器具,疫情期間器具的水封應該保持維護,不可簡單用塑膠袋覆蓋潔具。水封乾涸將使室內環境遭到汙染。
3.3 集中熱水系統
3.3.1 集中生活熱水系統由於系統維護的不當,熱水出水問題偏低,存在各種疾病傳播的可能。國內有關科研設計單位對 14 個包含住宅小區、高級賓館、醫院及高校的採樣點進行樣品採集檢測的結果顯示,有 85.71%的熱水系統末端出水水溫低於 45℃。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為預防軍團菌的繁殖,應避免水溫處於 25℃~45℃;理想的冷水水溫應低於 20℃,理想的熱水水溫在 50℃以上。
多數文獻認為預防軍團菌的最低溫度為 46℃,現行行業標準《生活熱水水質標準》CJ/T 521 中規定水溫不應低於 46℃。55℃的水溫能有效避免軍團菌的滋生,60℃的水溫可以有效殺滅存活的軍團菌。因此集中熱水系統供水溫度不應低於60℃。熱泵熱水系統和太陽能(直接利用)達到 60℃均存在困難,要達到合理的熱水供水溫度,會加劇管道、設備結垢和腐蝕,能耗大大增加。可採用設置銀離子消毒器或紫外光催化二氧化鈦滅菌兩種殺滅熱水系統中軍團菌的技術。
3.3.2 將水加熱到 60℃以上,可將原生動物、病原體或者細菌(包括軍團菌)等殺滅。缺點是效果不完全,殘留少量微生物有可能復活,有嚴重燙傷危險。高溫滅菌可能影響系統使用。設置恆溫混水閥的系統,閥後管道不能衝洗,因此不適合採用。對於採用市政熱力等熱源的熱水系統,應核實熱媒水的供水溫度,目前國內部分城市的市政熱源的供回水溫度低,不能滿足高溫滅菌的要求。
3.3.3 紫外光催化二氧化鈦:該裝置是將 TiO2 光催化劑附載在金屬 Ti 表面組成的光催化膜(TiO2/Ti)固定在紫外光源周圍。光催化膜(TiO2/Ti)在紫外燈的照射下,產生羥基自由基(•OH),產生的羥基自由基(•OH)碰撞微生物表面,奪取微生物表面的一個氫原子,被奪取氫原子的微生物結構被破壞後分解死亡,羥基自由基在奪取氫原子之後變成水分子。
銀離子與細菌細胞內物質結合破壞其部分生理功能,使細菌等微生物失去活性而死亡。部分銀離子還從失去活性的菌體中遊出來,再與其他細菌接觸,重複滅活作用,因此,具有持久的滅菌作用。銀離子平均濃度為 0.05mg/L 時,在試驗系統軍團菌平均濃度為 1.2x10³cfu/ml 的條件下,滅菌 180min 後,軍團菌滅活率>99.92%。《世界衛生組織飲用水質量指南》第四版(2011)中指出,銀離子濃度低於 0.1mg/L 的飲水不會對人體造成不良影響。
3.4 中水處理站
3.4.1 不同地區的疫情有不同的程度等級,對辦公樓消毒究竟應採用預防性消毒還是疫源性消毒,理論上應根據疫情在所在具體地區甚至具體建築的嚴重等級確定。由於市政再生水的水質標準為一級 A,或一級 B,作為建築中水水源的建築用於室內的衝洗便器,達不到國家標準《城市再生水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中的衝廁水質標準,無下列要求:嗅:無不快感、濁度(NTU):≤5、總溶解固體(mg/L):≤1500、溶解氧(mg/L):≥1.0、鐵(mg/L):≤0.3、錳(mg/L):≤0.1、總餘氯(mg/L):30min ≥1.0,管網末端(mg/L):≥0.2。建築設計院通常不再對市政再生水做進一步的水質處理。故對於採用市政再生水水源入戶衝廁的,建議更換水源消除隱患。
3.4.3 由於相關研究已經發現糞便汙水可能攜帶新型冠狀病毒,以優質雜排水(非糞便汙水)為主的建築中水原水應被密切注意,做好消毒並開展冠狀病毒檢測,確保水質安全可靠。建議聯繫所在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冠狀病毒檢測。
4 系統清潔和保潔消毒
4.2 保潔消毒
4.2.5 本條參照《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2015 版)清潔用品消毒、《病房及門診常用消毒方法指南》物品消毒等行業標準和文獻,結合專家意見制定。強調辦公建築中易於人手觸及的部位應加強消毒,在日常保潔保養中應考慮加入消毒工序,以及清潔用品的消毒。使用中還應結合各地防疫的形勢變化以及有關部門提出新的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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