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能動力(000155,股吧)6億關聯交易的事項遭到了來自深交所的12連問,其中標的公司報告書與預案財務數據差異大,業績承諾、標的公司特許經營權佔總資產比例等多個方面被問詢,同時深交所要求在 12 月 10 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然而今日早間,川能動力發布了一份關於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重組問詢函的公告,公司將延期回復《重組問詢函》,延期至 2020 年12 月 14 日(含)前回復。
川能動力6億關聯交易遭深交所12連問
11 月 27 日,川能動力直通披露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及相關文件(以下簡稱「報告書」)。報告書顯示,本次交易方案與 2020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預案相比存在調整情形。調整前,川能動力擬通過發行股份方式購買四川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四川能投」)所持四川光大節能環保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川能環保」)51%股權、向四川能投環境工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能投環境」)發行股份購買其持有的自貢能投華西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自貢能投」)100%股權,並向四川能投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調整後,川能動力擬通過發行股份方式購買四川能投所持川能環保 51%股權,並向四川能投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
12月7日,深交所下發了關於對四川省新能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
問詢函指出,根據預案,川能動力原擬向四川能投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募集配套資金總額預計不超過 100,000.00 萬元,且不超過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交易價格的 100%。調整後,以交易作價為限,擬向四川能投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總額預計不超過 61,753.46 萬元。要求川能動力及獨立財務顧問進一步核實前後交易作價變動情況,進而就本次重組是否構成重大調整發表明確意見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標的公司報告書與預案財務數據差異大。報告書顯示,報告書與預案披露的標的公司財務數據差異較大,2018 年和 2019 年營業收入分別減少 50.11%和 60.73%,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減少 96.58%和 120.20%,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分別減少 24.85%和 51.64%。
深交所要求逐項說明上述調整前後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報告書階段作出調整的原因及合規性,是否涉及前期會計差錯更正,預案披露的標的公司財務數據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符合《重組辦法》等相關規定要求等。
關於業績承諾。 報告書顯示,業績承諾方四川能投對上市公司的利潤補償期間為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業績承諾方承諾業績承諾期內目標公司的承諾淨利潤數分別不低於以下金額:
在業績承諾期屆滿時,上市公司應對目標公司做減值測試,如果標的資產期末減值額大於業績承諾方業績承諾期內已補償金額,業績承諾方還需另行補償。
深交所要求說明上述業績承諾金額的具體計算過程、計算依據,2021 年、2022 年、2023年單年度承諾實現淨利潤逐年下降的原因,業績承諾是否與盈利預測利潤相匹配等。
另外,報告書顯示,標的公司主營業務主要分為垃圾發電、環衛服務、環保銷售三大板塊。報告期內標的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構成及佔比情況如下:
2020 年 1-6 月設備銷售業務佔比大幅增加,環衛清運業務自 2019年大幅增加,但銷售佔比在 2020 年 1-6 月有所下降,垃圾發電業務自 2019 年起佔比逐年下降。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標的公司各業務板塊所處行業發展情況、標的公司自身發展戰略等情況,說明報告期收入結構變動較大的原因。
除此之外,深交所還對設備銷售業務主要來源於集團內部,報告期標的公司特許經營權佔總資產比例超過50%,公司應收帳款佔收入比重較高等多方面進行了問詢。
川能動力問詢函回復延期
深交所要求在 12 月 10 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然而今日早間,川能動力發布了一份關於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重組問詢函的公告,公司將延期回復《重組問詢函》,延期至 2020 年12 月 14 日(含)前回復。
川能動力表示,公司收到重組問詢函後,隨即積極組織有關各方開展回復工作,由於本次回復工作涉及內容較多,部分問題需要中介機構進行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為確保回復內容的真實、準確與完整,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回復《重組問詢函》。
川能動力前三季度淨利下滑15%
資料顯示,川能動力主要從事風力發電和光伏發電,以及新能源綜合服務業務。
三季報數據顯示,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3.39億元,同比下滑增長2.57%,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90億元,同比下滑15.16%。基本每股收益0.15元/股。
(責任編輯: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