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寂寞無聊,恰好碰到女網友主動搭訕,男子想入非非,雙方達成賣淫交易……近日,針對延吉市突發的網絡招嫖情況,延吉市公安局與州公安局網安支隊密切配合、重拳出擊,破獲一起重大網絡組織賣淫案,打掉一個由「鍵盤手」「賣淫女」「司機」組成的賣淫團夥。
網絡招嫖信息
引起巡查民警警覺
今年7月,公安機關在日常網絡巡查中發現,有人利用微信公眾平臺發布招嫖廣告。通過巡線追蹤,發現位於延吉市各個公寓日租房內有人組織賣淫。經分析,延吉市內可能存在一個大型的網絡招嫖組織賣淫團夥。隨後,公安機關立即組織專案組展開偵查。
專案組通過縝密工作查清,該團夥由「鍵盤手」「賣淫女」「司機」三方建立聯繫,形成了一個鏈條清晰、組織嚴密的賣淫犯罪團夥。專案組逐步摸清了犯罪團夥的組織者、參與者以及交易流程和交易場所變換規律,至此,一個以王某為首的重大組織賣淫犯罪團夥浮出水面。
「鍵盤手」網上攬活
「賣淫女」坐等「通知」
「約嗎」「需要服務嗎」……民警調查獲悉,該團夥主要由「鍵盤手」通過QQ、微信、陌陌等社交軟體,通過添加陌生人來推銷他們的賣淫嫖娼活動。賣淫交易地點不定,流動性大。
該團夥成員分工明確,由「鍵盤手」先在各類QQ交友群發布圖片、價目表等招嫖信息吸引嫖客,後與有意向者添加好友私聊,約定項目、價格、時間和地點,然後將約定情況發送至王某。王某隨即通知「司機」和「賣淫女」,由「司機」負責將「賣淫女」接送至公寓日租房或者嫖客指定地點,並原地等候和望風。「賣淫女」收取嫖資並與嫖客從事非法性交易後返回車上,扣除自己分成並將剩餘嫖資交付王某,再由「司機」送回或送至下一約嫖地點,「司機」和「鍵盤手」的酬勞由王某過後統一結算。而「司機」多為王某 ,「賣淫女」和「鍵盤手」多為王某通過朋友等社會閒散人員相互介紹認識。
「該賣淫團夥較以往的賣淫模式,最大的特點就是沒有『實體店』,隱蔽性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行動中隊指導員李鵬飛介紹,該團夥的「賣淫女」統一在某小區居住,接到老闆「通知」後,統一坐車去「接客」,對於需要登記身份信息、監管嚴格的賓館,他們選擇較為隱秘的日租房從事違法活動,且每日更換不同的日租房,既躲避偵查,又減少投資。
艱苦排查 剝繭抽絲
專案組撒出「捕魚」大網
「該犯罪團夥成員多且分散,要想徹底摧毀,必須將他們同時一網打盡。」很快,人員、車輛、資金流、住所……多方排查搜集到的信息匯總到專案組,經綜合分析、相互印證,有效指引著案件偵查步步深入。經過艱苦排查,剝繭抽絲,案件脈絡逐步清晰,犯罪事實浮出水面,專案組悄悄撒出了「捕魚」大網。
8月初,時機成熟,大網悄然打開。「各小組注意,開始行動!」8月4日,30餘名警力經過一夜偵查後,顧不上疲憊,於清晨分成8個抓捕組,在延吉、敦化的不同小區同時開展收網行動,一舉抓獲犯罪成員6人,涉嫌賣淫嫖娼的嫖客、賣淫女6人。
為將該賣淫團夥一網打盡,專案組於8月10日赴長春,對在逃的團夥成員實施了抓捕。目前,以王某為首的12名組織賣淫犯罪團夥成員已悉數落網,犯罪嫌疑人對各自組織賣淫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6人。
經審查,自今年7月以來,以犯罪嫌疑人王某為首組成的賣淫團夥,先後租用延吉市內各個公寓,如日租房為賣淫場所,通過網絡「鍵盤手」,利用QQ、微信、陌陌等聊天工具招攬嫖客進行嫖娼,並且統一組織管理「賣淫女」提供賣淫服務,形成了組織成員固定、管理制度嚴格的賣淫組織。每次嫖資300元至1000元不等,王某、「鍵盤手」「賣淫女」「司機」分別按相應比例分成,現已查明非法獲利10餘萬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團夥成員年輕化
法律意識淡薄
「整個賣淫團夥成員的年齡普遍在20多歲,最大不超過35歲。」李鵬飛說,經查,該團夥成員年齡普遍偏低,且法律意識淡薄。「賣淫女」多為20多歲,且都是外地人。而「鍵盤手」白天都有正常工作, 晚上給王某兼職上網攬活。
「對於抓獲的失足婦女、嫖客,我們將對他們進行行政處罰。對於招募、容留、糾集多人賣淫的組織者,他們的行為構成組織賣淫罪,將追究其刑事責任。」李鵬飛介紹,近年來,利用QQ、微信等社交工具進行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案件時有發生,違法人員利用查找功能添加「附近的人」,再和添加的好友交換相關信息,最終達到賣淫嫖娼的目的,很多充當「鍵盤手」的人員都有正常工作,而且認為這是一個很容易賺錢的兼職,以為隱匿在網絡中從事違法行為不會有人監管,殊不知,「大數據時代,任何違法犯罪活動都會留下痕跡」。
李鵬飛表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社交網絡和軟體本是為了拉近彼此的距離,讓大家溝通更方便順暢,但一切美好便捷的東西若是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便容易成為滋生罪惡的溫床。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警方對於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將嚴懲不貸。招嫖和嫖娼都是違法行為,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要為尋一時刺激在違法的邊緣試探,一定要遵紀守法、潔身自好,拒絕社交平臺的不良信息。
來源:延邊晨報
編輯: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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